| 相见不如不见(三) |
| 送交者: 佚名 2004年10月25日16:38:07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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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来二去的,我和他熟悉起来,有空儿的时候,我常以借书和还书之名义去他的屋 子里聊天。海阔天空,两人聊得开心又很默契。 可是从来都是我去他房子找他,他从来没有主动找过我,一次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 为什么不去找我聊天? 他也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女孩子的闺房可不是我这样的臭男人应该去的“ 他这样说,我也不介意,方正我们离得这么近,谁去谁那里都没关系。 烈,有时还是显得行色神秘,有时他会一声不响的几天不回来,问他,他说他去赌城了, 但我总觉得他不像是个很好赌的人,他的学校在外州,学计算机的硕士生,可也不常见他 去上课,也很少见他在屋子里看学习类的书。 他的英文非常的好,美式口语,讲的很溜,让我羡慕不已。 他对我是很关心的,以至于,当我偷懒不想做饭时,给他说一声,他一定会在自己做饭 时给我也做一份,我特别喜欢吃他做的西红柿面条、因为大概我们都是北方人的原因吧。 学校里追我的男生是很多的,一如我本科时一样,但现在,我心中已经默默的喜欢上一个 人,其他的人,我就都放不到心上了。 转眼一个学期结束了,这半年,我过的还是快乐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我和他始终保持一 段距离,他对我关心,但克制,热情却有礼,有时我感到苦恼,不知道他喜欢我么?不喜 欢我,却又对我非常好,喜欢我么?认识这么久连手都没拉过。我又觉的自己一个女 孩子却希望他热情的没有克制,是多末过分的想法。我还是喜欢他这种温文尔雅的态度。 我们一起过春节,一起包饺子,看中文台的春节联欢晚会,第二天我还在睡梦中,电话响 了,是烈,他叫我和他一起出去逛逛。 我爬起来,高兴极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约我出去玩。我穿了件淡紫的棉袄,一出来就看到 他已经在等着我了,“我们去哪啊?”我好奇的问他,他故做神秘的说:“带你去一个可 以过年的地方“。 结果,当我们坐地铁 来到china town时,我,望着满街的黄色面孔,那种亲切感, 熙熙攘攘的人群,珠江百货上挂的一长串大红灯笼,真有过年的气氛,足以慰籍思乡之情 我们在坚尼街上,逛着,不时被对面的人群冲散,又合拢,他建议我过年给自己买点东 西,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缺,就缺一条丝巾,于是就停在一丝巾摊前,挑丝巾,我看上 一条紫粉色的丝巾,戴在脖子上,和我的紫袄很配,一问价格"10块" 我吃了一惊,心中又惯例的用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算起来. "算了,便宜点,8块吧," 烈插嘴道.结果,成交,烈掏钱付帐,当我想掏钱时,他 用眼神制止了我. 我手中拿着丝巾,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他拿过丝巾替我系了个好看的蝴蝶结,他打 量着我说,:"你肤色白,衬紫粉色,脸上就有点粉粉颜色了,眼光不错!" 我在他的注视下,脸红了,他在称赞我么,噢,buddha, 这就是幸福了么? 我们在唐人街一家装修不错的餐馆吃了顿饭,安慰了思乡的胃虽然在付钱时,我争着要付,可是他说,我是男人,应该我来付,小姑娘,给我点面子,我就不好意思再争了. 一路上,我借口,老被人群冲散, 主动挽着他的胳膊,他没有拒绝,我们象一对情侣一 样,快乐的逛着街。 从唐人街回来,礼貌的道声晚安,各子回屋,我躺在床上想:他一定也是喜欢我的!望着 那条粉紫色 的丝巾,我甜甜的睡着了,做了个梦,梦到他对我说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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