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特別是西方人懼怕法西斯,把社會(共產)主義與法西斯類比,直接原因是個體自由,財產乃至生命可以被高度組織的國家(機器),政府隨時剝奪.其背後的實質是專制:一種絕對至上,毫無節制的權利(經常以集體名義掩蓋個人獨裁的面目出現).至於所行之意識形態,口號,政策只是外表的裝束,掩人耳目的面具.這也是兩者決不會講普世價值,而將個人自由平等凌駕於統治權利之上的關鍵. 共產主義之所以比法西斯更有鼓動,迷惑性,在於它的宗教光環:為全人類(特別是廣大的底層)謀利益.而這一點(資本的每個毛孔里都是血)恰恰是資本主義的軟肋.在利益驅使的社會裡,這一點對不明真相的大多數人(不止是窮人)相當感招.誰不願意翻身過(更)好日子?那就要聽我的,接受專制號令,"共同富裕"...政權(政治權利)不像其他個人權利,一旦建立,將統治全局無法輕易剝奪.其統治的個體之後將失去隨時取消它的天賦之權,除非推翻它.這就是說在一個利益集團在奪取政權前後,其絕對權威截然不同.而被統治的個體因新生政權的確立,將自己置於絕對的服從(或被鎮壓)地位. 基於以上對政權性質的認識,人民對現政府的(隨時)撤消權,將是個體免於獨裁者的唯一保證,這就是美國憲法的根本核心:政府(而不是個體)的權利必須得到抑制,這是國家憲法的第一要務.相反,個體應當給予武裝自己的權利,以反抗(非常可能的)政府(任何形式)的獨裁發生.提高人權,置於政府權利之上是西方文明發展的直接經驗和原理.對於繁榮社會發展,保證社會長治久安,持續和平發展意義非凡.而承認現代人類普適價值是這種社會實踐的開始與唯一必須的意識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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