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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教授論文《古文字和氏族問題》
送交者: 京都靜源 2016年08月23日13:53:1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古文字和氏族問題 
——從商周金文談宗、族概念的本質區別 

一、姓的來源及其演變 

“姓”與“氏”不同。姓產生在前,氏產生在後。 
根據《春秋》整理得出的“古姓”有:媯、姒、子、姬、風、贏、己、任、吉、芊、曹、祁、妘、姜、董、偃、歸、曼、羋、隗、漆、允等22個姓。許慎《說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從女、生,生亦聲”。班固《白虎通義》卷九曰:“姓者,生也,人稟天氣所以生者也”。
黃帝和炎帝就是以其各自部落的居住地理位置在水附近而得姓的。 
根據《國語·晉語》中記載的司空季子之言:“昔少典娶於有蟜氏,生黃帝、炎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說文解字》:“黃帝長居於姬水,以姬為姓。”《帝王世紀》中記載:“神農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蟜氏女,登為少典妃,游華陽,有神龍首,感生炎帝。人身牛首,長於姜水。”具體是指黃帝、炎帝在姬水、姜水流域發跡,以此而得出姬、姜二姓,這是古人銘記自然地理的一種最簡單的方法。 
“黃帝”一名出現在《陳侯因資敦》銘文中:“唯正六月癸未,陳侯因資曰:皇考武桓公龔哉大謨,克成其烈,因資揚皇考邵統,高祖黃啻,邇嗣桓文,朝問諸侯,合揚厥德,諸侯貢獻吉金,用乍考武桓公祭器敦,以蒸以嘗,保有齊邦,萬世子子孫孫,永為典尚。”這裡的“黃啻”即“黃帝”。湖北江陵王家台出土的秦簡《歸藏》中“黃帝”即寫作“黃啻”。 
按照宋代鄭樵《通志·氏族略》中的總結,姓、氏的得出有以下形式: 

以國為氏、以郡國為氏、以邑為氏、以鄉為氏、以亭為氏、以地為氏、以姓為氏、以字為氏、以名為氏、以次為氏、以族為氏、以官為氏、以爵為氏、以凶德為氏、以基德為氏、以技為氏、以事為氏、以諡為氏……等三十四種。但是,這已經是中古時代姓氏不分後的產物。 

在上古時代,主要的是以下八種,即“以國為氏”、“ 以邑為氏”、“以地為氏”、“以字為氏”、“以官為氏”、“以名為氏”、“以事為氏”“天子賜姓”。 
比如上述“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應該屬於“以地為氏”。 
而其中黃帝的後裔卻並沒有完全繼承他的姬姓。 
按照《國語·晉語》中的史料記載: 

同姓為兄弟。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陽與夷鼓皆為己姓。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魚氏之甥也。其同生而異姓者,四母之子別為十二姓。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 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陽與蒼林氏同於黃帝,故皆為姬姓。同德之難也如是。 

由此來看,“唯青陽與蒼林氏同於黃帝”。也就是說青陽與蒼林二氏皆為姬姓。繼承的原因是“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魚氏之甥也”。見《越縵堂讀書記·同治丁卯二月初七日》記載: 

慈銘案:《逸周書》、《嘗麥解》云:“乃命少昊清”,《漢書·律曆志》引《帝考德》云:“少昊曰清,清者黃帝之子清陽也,是少昊金天氏名清,嗣黃帝為帝者,乃方雷氏之甥己姓,亦曰清陽”,即此上文所謂“唯清陽與夷鼓皆為己姓者”也。其字本作清陽,不作青陽也。下文雲“唯青陽與蒼林氏同於黃帝,故皆為姬姓者”,青陽即玄囂,蒼林即昌意。《史記》雲玄囂是為青陽,《漢書·律曆志》引《春秋外傳》曰:“帝顓頊蒼林,昌意之子也,二人皆黃帝正妃嫘祖所生,故皆為姬姓。”蒼林之子帝顓頊高陽氏,青陽之孫帝嚳高辛氏,又相代繼黃帝為五帝,故云“同於黃帝”。 

而黃帝不許他的另外二十三子繼承他自己的姬姓,其原因卻是所謂的“同德之難”,但是他卻給其中的十四人賜給了十二個姓。如此說來,青陽與蒼林二人應該黃帝自己認可的直系姬姓傳人。 
筆者過去曾經主張:繼承權問題在遠古時代至少有王位繼承權、王姓繼承權兩個方面。更具體來講,肯定還有財產、土地、國民等方面的繼承權問題存在。而王姓的繼承更具有標誌性意義,和族徽一樣。 
而另外的酉、祁. 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十一個姓的由來,應該就是根據得姓者本人的自身資質和功勞而來的,《左傳·隱公八年》所謂的“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指的就是如此,這就解釋了酉、祁. 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十一個姓的具體成因。 
炎帝后代對姜姓的繼承及其分支問題,史料中一直語焉不詳。 
又根據《國語·鄭語》中的記載: 

祝融亦能昭顯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後八姓,於周未有侯伯,佐制物於前代者:昆吾為夏伯矣,大彭、豕韋為商伯矣,當周未有。己姓:昆吾、蘇、顧、溫、董。董姓:鬷夷、豢龍,則夏滅之矣。彭姓:彭祖、豕韋、諸稽,則商滅之矣。禿姓:舟人,則商滅之矣。妘姓:鄔、鄶、路、逼陽。曹姓:鄒、莒皆為采衛,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數也。而又無令聞,必不興矣。斟姓無後。融之興者,其在羋姓乎。 

根據該書記載,這八姓是:己姓、董姓、彭姓、禿姓、妘姓、曹姓、斟姓、羋姓。它們全不屬於黃帝、炎帝的直系姬、姜二姓的繼承人,而是祝融的直系繼承人。 
有些史料中記載這個祝融是顓頊帝的兒子,又名重黎,為火正。 
在《史記·五帝本紀》中卻是出現了“帝顓頊生子曰窮蟬”和“窮蟬父曰帝顓頊”這樣兩句記載。只是在《史記·楚世家》中才出現詳細記載說:“高陽者,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復居火正,為祝融”。《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火正曰祝融”。《帝王世紀》中記載:“顓頊高陽氏,黃帝之孫,昌意之子,姬姓也”。但是,從祝融開始出現了上述八個新姓,沒有繼續使用過去的姬姓。 
祝融名字的得來是因為“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然後才被帝嚳命(即賞賜)曰:“祝融”。 
至少,根據《史記·五帝本紀》、《國語·晉語》和《國語·鄭語》中的記載總結出的上述十二姓(姬、酉、祁. 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加上八姓(己、董、彭、禿、妘、曹、斟、羋)和炎帝的姜姓,則當時的古姓就已經為二十一個了。如果在加上《春秋》(媯、姒、子、姬、風、贏、己、任、吉、芊、曹、祁、妘、姜、董、偃、歸、曼、羋、隗、漆、允)、《尚書》、《詩經》等先秦經書中的記載,古姓的數量顯然應該超過三十個,大致在四十個左右。 
注重姓的同異,在當時看來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國語·晉語》中所謂的: 

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敬也。黷則怨,怨亂毓災,災毓滅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亂災也。故異德合姓,同德合義。義以導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成而不遷,乃能攝固,保其土房。 

在姓的授受這一問題上出現的標準,也即上述的同德論,具有很明顯的西周倫理思想色彩,應該不是五帝時代乃至於夏商時代的標準。但至少作為獲得姓的部落群體的被授予方和授予方除了有血緣關係的一致性之外,肯定還應該具有為授予方認可和賞識的具體行為,諸如戰功、服從和輔佐等必須具有的品格。這也可以歸結為滿足了授予方對相同利益關係的需求:同德、同心、同志說的出現,應該是對上述品格的升華和提煉。 
《史記·五帝本紀》總結說: 

自黃帝至舜、禹,皆同姓而異其國號,以章明德。故黃帝為有熊,帝顓頊為高陽,帝嚳為高辛,帝堯為陶唐,帝舜為有虞。帝禹為夏後而別氏,姓姒氏。契為商,姓子氏。棄為周,姓姬氏。 

由此而來,改朝換代的主要表現和官方第一大姓氏的更替密切聯繫起來。 
春秋戰國以後,姓和氏分別開始日益混亂,出現了以氏代姓的現象,這和當時政治上出現的禮壞樂崩等踐越行為是相互呼應的。 
古姓的所有者一般多是古天子之後裔。 
新出的氏,為了取得合法地位,要麼就模糊姓與氏的區別,要麼就非要闡明自己這一支的血緣關係也是古姓的直接繼承者。 
無論何種作法,其結果必然是對古姓繼承制度的淡化和無視,進而造成其崩潰。進入秦漢,姓氏統一。因此,元代史伯璇《四書管窺》中曾經說:“三代以後皆無所謂姓,只有氏而已”。 

二、氏的來源及其與宗、族的關係 


黃帝治理天下時,已有“胙土命氏”的記載,標誌着正式出現了氏。 
古氏有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農氏、軒轅氏、金天氏、高陽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有夏氏等氏。 
《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 

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鴡鳩氏,司馬也;希究找玻凰希究芤玻擊金希臼亂病N屨裾咭病N屣簦騫ふ饔謾⒄攘浚拿裾咭病>澎櫛排┱杳裎摶咭病W則х鏌岳矗荒薌馱叮思陀誚袷Χ悅袷攏蠆荒芄室病!?nbsp;

這裡提到的氏有少皞氏、鳳鳥氏、玄鳥氏、伯趙氏、青鳥氏、丹鳥氏、祝鳩氏、鴡鳩氏、稀⑺稀Ⅶ金希姨乇鶿得髁艘閱衩佟⒁嗉此婧蟪魷值囊怨俸褪攣系南窒蟆R虼耍竦檬系姆絞醬籩掠校閡怨稀⒁砸孛稀⒁怨倜稀⒁災耙得稀⒁宰〉刂稀⒁醞芡躉蛑詈罹餮倒叵翟督莆稀⒁怨笞逯治系鵲取?nbsp;
氏的獲得,和姓的獲得一樣,天子命氏具有法律和公認效應。在西周金文中出現了“姜氏”和“姜氏人”的記載,如《蔡簋》中的“出入姜氏令”、“女母弗善效姜氏人”。 
沒有獲得命氏之前的姓族支流,統稱為“宗”。西周金文中的“宗室”、“宗小子”、“大宗”等概念可能是在這一意義上的使用的。 
《國語·晉語》中記載的:“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的現象,正是“宗”在前而姓、氏的賜與在後的一個證明。 
再看《左傳·定公四年》中的一段記載: 

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丑,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搜。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 

這裡出現的“懷姓九宗”和“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的順序極其重要。先“姓”後“宗”,先“宗”後“氏”,最後才是“族”,這應當是當時氏族分化與出現的順序。 
古姓是由古族來固定使用的。《明公簋》中記載了“唯王令明公遣三族伐東或”的歷史事實。這裡的“三族”就是在明公為帥之下的三個“分族”。《史密簋》中出現的“率族人”之說,也是“分族”意義上使用的概念。 
分族當然是古族的支流,也具有對古姓的使用權。 
而沒有取得分族資格的,就成為了“宗”。 
“宗”壯大後,可以得到天子或者古姓占有者的承認和授予,也就是出現了“氏”。這裡說是“懷姓九宗”而不是說“懷姓九氏”,正是暗示着這九個支流出自懷姓,但是還沒有取得氏的稱號。只有取得了氏的稱號的才可以稱為“族”。上述史料中的“殷民六族”和“殷民七族”之下介紹的全是獨立的“氏”,應該是“宗”、“族”區別的本質所在。 
在夏商周三代,男子稱氏,女子稱姓。清代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考之於《傳》,二百五十五年之間,有男子而稱姓者乎?無有也”。 
《通簽·外紀》說:“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由此可見,氏的血緣和後裔的意義,它是當時同姓貴族出現若干分支之後而產生的、辨別不同分支的固定稱謂術語——氏。 
但是,在商周時代,氏還具有特殊的性別價值和等級價值存在。見《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 
春秋時代以後出現了姓氏混雜、以氏代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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