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從中國回加拿大後,自信心大爆棚,提出要自己出去租房子單住,說是有一個同學就在學校附近租住,告訴他房東有空房,每月450加元一個單間,其它全部合用。這小子,什麼都調查好了——這是第一件從頭至尾他獨立做的最具計劃性的事。
既然如此,我們也只能同意。就像L自己說的,我們該教給他的都教了,與其被我們老說他教不會記不住,還不如讓他自己出去單住,因為在我們的照顧下他覺得自己永遠長不大。其實我們知道,這麼大的小伙子成天被人盯着管着心裡窩囊,他是羨慕那種“大人只管給錢,其它就當我是孤兒”的當代自由留學生活了。最後,我們能做的只是嘮嘮叨叨的囑咐,什麼早睡早起呀記得上鬧鐘呀吃飯不要用垃圾食品將就呀不要把自己的房間糟蹋得像狗窩呀等等等等。
剛搬出去的頭一兩個月,L的表現倒是讓我們頗感欣慰,他和他的那個介紹租房的同學相處融洽,兩人合夥買菜做飯,分擔家務,也沒有“誰多誰少”之類的不愉快。開始L只能打雜洗碗,因為他的那個同學廚藝高,後來他跟着學學慢慢也能做得可以接受了,兩人都覺得滿意。L剛住進去時他的房東阿姨還給他送過幾次食物,想引誘他加500元包月伙食,沒想到這傢伙和他的同學私下嫌房東阿姨處理食物標準低、廚具髒——我的個天!我知道L的家務事水平,那房東阿姨被兩個粗小伙子嫌髒,她這幾十年也真算失敗。
L 搬出去後馬上就當起了“快樂的孤兒”,一般不主動聯繫我們,是我們常給他打電話問長問短,要求他每星期回來一次也基本能辦到,最長兩星期吧。每次回來都讓我們看着確實長進了,和本地長大的孩子差不多,說話得體,如要開玩笑總是拿自己當話題,顯得陽光開朗健康自信,好象是真的不需要我們盯着教了。
接下來L這個“快樂的孤兒”,就自作主張辦了兩件大事。第一件是到學校申請把三年的學制改為兩年,這樣他上完暑期學期後馬上就能畢業,反正這達到了政府要求的最低門檻,而且學分也超出了畢業的要求——這小子是讀書讀煩了,想馬上畢業找工作。第二件是快快樂樂地花錢——頭兩個月花了四千加元,除了三個月的房租1350元之外,其它的他是怎麼也想不起是花在哪裡了。
再接下來L 的發展也不錯——以最後一學期四門課平均3.4分(滿分為四分)畢業。雖然沒資格申請Co-op 了,但也過了第一個移民部要求的門檻,可以申請規定的三年工作許可了。
工作許可的申請表交上去後要等兩三個月,而且等待期間不可打工,不可出國。於是我們就交待L 自己找事做,如提高英文水平(讀報、看電影、出去找人聊天等)、發簡歷找工作、鍛煉身體,還有就是不要把專業知識忘記了。
結果是L 很快就變回他宅男本色了。除了買菜做飯洗碗洗衣發簡歷這類日常事務以外,其它什麼事都提不起勁。簡歷發了幾百份無結果也不願想想怎麼去改變一下方法。慢慢的我們又發現,叫他常常聯繫以前我們給他介紹的人脈關係基本上都是白說,連給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打電話都必須催;每次我們叫他回來聚一聚他都不大情願;每次見面都覺得他越來越不會說話了,像剛來加拿大時“遇事先抬三分槓”,連講客氣的口氣都像抬槓,而且還吐詞不清······。完了完了,這麼快都回生了,如何是好哇——。
(原發布於201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