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相對與絕對的關係(下)
前面談了三種關係,既,“相對之相對,絕對之相對,相對之絕對”,這些關係還比較容易理解。難理解的是第四種關係,既“絕對之絕對”的意義。
先用一個比方說,魚在水裡世世代代的生活。如果問魚什麼是水?或是否想過跳出水的生活?魚多半會覺得不可思議。這也是理解“絕對的絕對”關係的處境。畢竟人有一個大腦,和魚不一樣。大腦的功能就是能夠超越“感官的對象”,超越“理性的對象”,運用複雜的悟性認識,我稱為“純粹悟性”,而達到一個新的醒悟。
這個新的認知,簡單地說,就是憑藉大腦的功能,人可以站到了“一切”事物之外,重新看待自己的周圍。感官對象的世界,是時空中的世界,我稱為“宏觀世界”。理性對象的世界,是“真善美”的世界,可以表現為符號代表,比如數學,邏輯和人文領域,我稱之為“微觀世界”。兩個對象世界的總稱,是哲學探討的“存在”領域,是“相對性質的世界”。要克服這種“相對性”,我們不可避免地必須登上了認知的最高峰,或最後的階段,既產生了對“絕對”本身的認識。
在認識“絕對之絕對”關係過程中,我們必須注意“兩個相互方向”的互動過程。首先,是人的存在,既生物性的存在,構成了認識“絕對之絕對”關係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只有人的存在,才可能認識到絕對的性質。在這裡,我特別要強調,人的這種認識絕對關係的能力,不應該是“進化論”的結果,而應該是“絕對認識自身”的反思結果。這個道理很明顯,只有絕對性質本身才能認識或發展到具有絕對的性質,而相對事物不可能跨越如此的鴻溝,否則就不是相對事物了。
可以這樣看。我們的精神具有一種絕對的能力,既“絕對精神”。這個精神可以分為二個部分,既意識,包括意願,然後是邏輯思維。因為它們各自都具有單一功能和無限的性質,所以它們都是無限,既絕對的。這個證明很簡單,如果指出任何一件人類沒有意識到或沒有思考的事物,則形成了自相矛盾,所以不能夠成立。一方面,我們的大腦使用這種“絕對的功能”,可以任意地產生任何“思想和意識”,我稱之為“小絕對”。另一方面,絕對之絕對的唯一對象,相對世界,又是絕對之絕對的創造物,我稱其為“大絕對”。小絕對與大絕對,是同一的。正是這種統一,人才有了“萬事皆備於我”(孟子)和“人要尊敬自己,並自視能配得上最高尚的東西”的感嘆(黑格爾)。
總結地說,絕對之絕對產生了相對。相對的生命發展出人類,人類又利用自己攜帶的“絕對種子”反思發現了或認識了自己精神的本來面貌。這種“大絕對和小絕對的交互作用”,就是一切的一切的本質。至此,人類存在的所有認知努力已經完成,因為它是“絕對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