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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性的坦誠和隱性的失職--也談范老師的哲學理念
送交者: 前出塞 2008年06月01日21:11:5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范老師認為:我很坦誠 --- 我自私,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比學生先跑。

范老師哲學理念的基礎是極端主義 --- 從一個極端到另外一個極端。他認為不高
尚就必須卑下,沒有中間態。

如果范老師的哲學觀能成立的話,那麼讓我們來想象一下未來大地震大自然災害時
候的情景:

1,政府官員先跑;
2,所有崗位負責人先跑;
3,汽車火車司機先跑;
4,警察先跑;
5,醫生先跑;
6,軍隊原地不動;
7,所有年輕力壯的人先跑;

接下來:
1,交通混亂,社會秩序破壞;
2,化工廠,核電站,大壩等等工程出問題;
3,老弱病殘者和少年兒童孤立無源;
4,疾病肆虐;
5,社會動盪;

那個時候,有誰跑得了?

所以,范老師的哲學必然是自毀性的。

范老師,你在偷換概念 --- 你喊的“自由”,事實上要的“絕對自由”;

--- 你喊的“自私”,事實上要的“徹底自私”;

自由和自私都是人之常情,都沒有錯;但絕對自由和徹底自私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了。

范老師,社會上的問題事實上跟你的思想恰恰相反,基本上是中間態,而不是兩個
極端。

你可以不高尚,你也不必卑下 --- 你應該完成老師的基本職責。

范老師, 我們沒有責怪你不高尚;我們在責怪你沒有完成老師的基本職責。


最後,感謝下面的[傻瓜2008]網友引用了中國對教師在地震中的職責有明確規定
  
  1、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條規定:“在
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颱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教
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採取其他必要防護措
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這裡執行“轉移、疏散”的是誰呢?顯
然是老師,具體怎麼做呢?查詢地震管理部門或教育部門各種地震應急手冊,都明
確寫著類似“震時值班教師應立即組織學生在桌下避震”“任課教師則要臨時承擔
組織指揮者的責任”“向學生們大喊‘臥倒!’‘躲到書桌下!’‘別動!’要不
停地喊叫直到震動完全停止。”。
    
  2、《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四十條規定:“學校、幼兒園、
托兒所和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
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
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
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4、《學校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規定:當地震發生時,在教育的師生,誰上課
誰負責組織學生就地避震並在震後有序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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