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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笛:方舟子“打假”打出了自己的黑社會原形(zt)
送交者: 五體趴地 2011年05月17日21:17:4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蘆笛:方舟子“打假”打出了自己的黑社會原形

   http://www.2250s.com/read.php?2-9729-9729

   

   方劉菊花碩士論文剽竊案爆出後,據稱原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陳力丹教授認為:“根據看到的對照材料,雖然劉在不少地方註明了出處,但頗為含糊,而且就 現在的重複率看,估計超限了,得算抄襲。”陳已經將舉報材料轉給社科院研究生院新聞系主任。(聲明:我本人並沒能在陳力丹博客上查到這則消息,是轉引尋正 的文章,因而無法保證其可靠性。)

   【轉載者言:陳力丹新浪博客上該文已刪除,但另一博客上還在:url】

   不管是否可靠,大概就是這則新聞讓方舟子惱羞成怒,什麼丟底現形的真心話都說出來了:

   “(碩士論文)九成以上都有 (問題)。這是缺乏學術規範教育和訓練造成的,幾乎沒人可倖免。如果我妻子的碩士文憑因此出事,我就把下半生貢獻給為中國清理碩士、博士文憑,從相關人員 開始清理。比如深圳大學新聞系孫海峰,其碩士論文還未找到,但博士論文已可認定抄襲。”

   “郭國松、葛莘(亦明)、廖俊林(尋正)、宋學鵬、李秀卿這些人要麼沒有家人,要麼不愛家人,要麼相信別人不會像他們那樣沒有道德底線,所以不擔心別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

   “我揭露造假11年,經手一千餘起案件,沒有一起出於私心。現在為妻子名譽,就私報公仇一回,在這裡撂一句狠話:如果以後郭國松還留在《法治周 末》,我就追究法制日報社的領導。如果郭國松去了別的媒體,我就追究那家媒體的領導。哪位媒體領導認為郭國松是合格媒體人且自己一生清白,大可收留他。”

   看看,這就是方聖人的原形:他事實上已經承認劉菊花的碩士論文有問題,但就是該得學位,因為“九成以上”的碩士都是這麼騙來的,“幾乎沒人可幸 免”,因此他太太當然該得。若是社科院因他人舉報整肅作弊行為,他就要把餘生貢獻在“私報公仇”上,去逐一修理那些他眼中的仇敵及其家人,甚至為了讓仇人 永遠找不到飯碗,不惜威脅到人家的現在和未來一切雇主頭上去,活脫脫一副黑社會老大的蠻橫殘暴嘴臉。

   所以,如果大多數人都去做賊,自己的太太做賊就是理所應當的。因為他太太是“名人”兼“公眾人物”的妻子,絕不容他人舉報,與他有過糾葛的人就更只 能避嫌,這就是方聖人的“出以公心”,就是他的“道德底線”。誰若膽敢跨越他這底線,就是“公報私仇”,他就要在惡意興訟之外,還要效法金庸《碧血劍》上 那個變態狂金蛇郎君,發毒誓曰:“血債十倍回報,方解我恨。我必殺你家五十人,污你家婦女十人。不足此數,誓不為人”。只是金蛇郎君之所以變態,還是因為 他家滿門良賤無辜慘遭溫家殘害,而方舟子氣壯山河地當着普天下的人發出神聖復仇誓言,卻是因為他妻子偷竊被抓!

   您說,要多少年的腐惡,才能糟出這種“聖人”來?這與偷兒作案被人報告警察,因而被抓後,咬牙切齒地罵道:“做賊的人多的是,這是全社會的責任,你為何要跟我過不去?我這輩子但得有一口氣在,定要報這血海深仇!”到底有何區別?

   有人看不下去我批方舟子,這也很能理解:中國今日道德蕩然無存,完全成了個欺詐之邦。方舟子說九成以上的碩士論文都有問題,我沒有調查統計的可能, 比他略有點科學態度,不敢發這種沒有根據的狂言。但我相信有問題的確實不少。在這種情況下,有人出來打假,當然要為大眾欽服。“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 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誰若敢對“打假鬥士”說三道四,誰也就站在了作假舞弊者的一邊,成了他太太辱罵的“方黑”。

   這些人怎麼不問問自己:賊喊捉賊就能脫去賊名,把自己變成英雄了?你要反對某種社會弊病,起碼自己得沒有你指責的毛病吧?若你本人也不乾淨,那也得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吧?否則豈不是為執法犯法者大開綠燈,鼓勵公檢法機關去帶頭犯法?這應該是最起碼的常識吧?

   問題就在這裡:方舟子本人不但是個文賊,而且還是個膽敢惡罵失主的兇惡文賊。他開的那個《新語絲》網站的“新到資料”就是個贓物陳列點。11年前, 他未經我許可,在上面盜載了我的三篇文章:《門外閒說金庸小說》、《儀琳》和《向遠志明先生請教基督教問題》。我提出抗議,他非但不知羞恥,先是否認《儀 琳》是我的作品,後又說他看不上我的“弱智文章”,最後竟然說我誹謗了他,揚言要起訴我。我開頭態度還十分溫和,後來被他激怒,接連寫了三篇文字痛斥,他 才住嘴,偷偷把那幾篇盜載文章拿掉了。那三篇罵文至今還被好事者在網上轉帖,改題為《蘆笛討伐方舟子檄文》,有心人一找就得,看看我說的是不是真的。

   老蘆在網上貼文,本來就是無償奉獻。方舟子要偷去撐持他那家海盜網站,我也能理解,大人大量,不與聖人一般見識,他偷偷改錯,我也就不計較了。但直接剽竊科研論文裡的圖表,把它用於牟利,這就完全是明目張胆地做賊了,不信請看此圖:

   

   

   

   這是人家的研究成果,發表在非營利學術期刊上,方舟子卻有那宏大氣魄,居然把它原模原樣地拷貝下來,用在自己的《大象為什麼不長毛》的營利出版物 中,而且甭說鳴謝(一般的規矩是,若要使用別人的研究成果,必須事前書面請求作者同意,並加鳴謝附註),就連出處都不給出。只是在被人抓住其中的英譯漢錯 誤大加訕笑時,才在微博上被迫承認“原圖是英文論文的插圖”([hi.baidu.com])。把人家旨在改善全人類福祉的心血結晶,化為源源滾入自家荷 包的金元,這難道還不是做賊?還不是最下等的盜竊犯罪?

   類似的剽竊行為海了去了,“方黑”們甚至編出了“方舟子剽竊年譜”。有的當然相當牽強(例如肖傳國舉報方剽竊Science的文字就是這樣,反而被 方用來證明對方誣陷),但如上圖那樣過硬的證據也有的是。然而這位打假鬥士除了專門挑出“昏教授”的舉報來說事外,非但從來不敢正視,遑論像朱學勤教授那 樣主動申請復旦學術規範委員會專案調查,反而反誣他人“誣陷”。

   這就奇了。說“方黑”們“報私仇”,是否如此,局外人無從置喙,而被控者也無從證偽(這是一切“誅心”批判的共同特點,而方舟子就最懂這手,讓對方 百口莫辯)。但是否剽竊,稍有點文化、熟悉文明規矩的讀者都不難看出吧?你指控對方“誣陷”,你就有舉證的責任,否則就是誹謗。而要證明對方誣陷的最好辦 法,就是像批肖傳國的舉報那樣,把那《年譜》中羅列的罪證一條條拎出來,當眾證明那不是剽竊。當然,那工作量太大,“公眾人物”日理萬機,忙不過來,也是 有的,那就證明一下上面的圖表不是偷來的吧?方舟子有這個膽量麼?

   當然,方舟子的太太做賊,與他毫無關係,但不能因為方舟子時時大喊“抓賊”,就對她網開四面吧?難道喊“抓賊”的功勞,不但能讓本人獲得超越於法律之上的豁免權,還可以惠及家人?這是哪國的文明規矩?

   方聖人的德行還不止這些。此人最引人注目的網絡存在特點,恰是什麼道德底線都沒有,什麼下三濫的事都能幹出來。當年他在《新語絲》辦《讀書論壇》, 有人上那兒去批駁他的觀點,他竟然有本事利用版主的特權,查出了那人的IP並公布出來,和雲集在那兒的方粉們鄭重討論偵破那人是哪兒的人。我記得他還鬧過 笑話,說草庵的IP是國內的,他說自己在美國是詐騙。草庵當然是騙子,對此我毫無異議,但用這種犯罪手段去偵破他的騙術,當為一切文明人不齒,何況草庵根 本也就不在國內。

   然而方聖人卻不以為恥。他每次反擊“方黑”們的招數,無一不是這手下濫功夫。例如方劉菊花偷竊案被爆出後,他竟然能對公眾傳媒披露網人“亦明”的真實姓名,無比豪勇地與一切文明規矩決裂,而公眾傳媒居然也就能把這種公民隱私刊載出來!

   方聖人的又一引人注目的網絡存在特點,是他不但敢於並善於不懂裝懂,還能以“科學界南霸天”的面目出場,把學術爭論化為政治立場論爭,用對待階級敵 人的態度去辱罵與恐嚇一切敢於質疑他的言論的人,實行史無前例的“清理科學階級隊伍,劃線站隊,科學執政”,製造“科學一言堂”。這在他叫賣轉基因食物時 表現得最突出,但凡是膽敢對轉基因食物安全性存疑者,好則被他辱為“民科”、“無知”、“弱智”,壞則被他咬牙切齒毒液四濺地扣政治帽子。那窮凶極惡狀, 不能不讓人想起當年“工宣隊”的打手們來。

   此文其實不是批方——他那類“公眾人物”值得我花時間麼?明年就要死的人,哪還顧得上這些爛事?我只是想對那些責備我的人略作解釋:本人十幾年前就 知道方聖人是什麼德性了,對他的了解,可能比你們多些。他打假,我非但不反對而且樂觀其成。但在面對他人的指控時,他就算不能做到襟懷坦白,拜託也把那 “盜版金蛇郎君”的猙獰面目藏起來,免得引起正派人上吐下瀉,招致全球洪水泛濫。

(2011/05/17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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