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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峰:進化論是上帝的剋星嗎?(下)
送交者: 歐陽峰 2012年11月19日16:29:4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在當今世界,宗教在人們生活中的主要作用並非用來解釋世界的運作或起源,而是滿足人生中的種種需求。據道金斯總結,宗教主要是滿足了人類的三種心理需求。一個是孤獨感:上帝可以作為一個人的“想象中的朋友”。而需要這種朋友是小孩子的行為特徵,因而也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現。第二個是對死亡的恐懼:宗教的“來世”理論給人以安慰。但是如果對生命和死亡有了科學的了解,也能坦然面對死亡。第三個需求是對於生命的意義的了解。宗教讓人感到生活充實而又意義。然而,如果我們通過科學而觀望宇宙的無窮奧秘,同樣能充滿想象和樂趣。所以,有了科學的武裝,在心理上就不再需要宗教了。這個說法很有道理。事實上很多無神論者都有着豐富而多產的人生。但是細讀道金斯的論述就可以發現,從“科學知識”到“心理滿足”的過渡,不論是對於死亡的認識還是對生命意義的發掘,都不僅是推理而是包括了很多帶有隨意性的想象和發揮。這也是非常自然的,因為科學本身並不回答這些人生的問題,而只是提供了一個參照。既然如此,那麼我們所基於的科學知識是否真與現實相符,其實並不重要。假如未來某一天發現廣義相對論是錯的,我們的宇宙其實很小很有限,也不會影響現在的科學家享受人生。那麼推而廣之,對於死亡和人生的認知是基於科學還是宗教,其實對於生命的幸福程度並無影響。大家各取所需就行了。

  道金斯還指出:宗教鼓勵僵硬的思想觀念,成為社會進步的阻力。的確,一個思想觀念一旦與“教義”聯繫起來,就很難改變了。這不僅是因為“教義”的神聖地位,而且因為很多強勢集團的利益是基於“教義”的穩定性。所以宗教在社會上往往扮演保守的角色。然而我們也該看到,穩定的“教義”並非宗教所特有。事實上,任何思想流派都有其不可置疑的基本出發點,否則任何討論就沒有共同基礎。科學也是這樣。每個學派都有大家公認的基本原理。當然,科學的基本原理是需要經過實踐檢驗,也可以被實踐推翻的。但一旦基本原理被推翻,那就不是學派內部的“進步”,而是新學派取代舊學派了。這就是庫恩(Thomas Kuhn)所提出的 “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相比之下,雖然教義不需實踐檢驗,但一旦不適合社會需要,也會發生“範式轉移”,由新的教派挑戰甚至取代舊的教派。當然這個取代過程不如科學那樣規範和制度化。

  關於宗教在樹立道德規範方面的角色,道金斯認為聖經中關於道德的論述雜亂矛盾,所以基督教群體的道德標準說到底還是人建立的,而不是來自於上帝的經書。道金斯爭辯說:宗教並不比其他人更有資格維護道德,那為什麼它能有這個特殊地位?我想回答是:雖然正如道金斯所說:宗教的道德標準來自社會基礎,但宗教所形成的社區觀念幫助了道德標準的推行。教徒們遵守道德標準不只是因為像道金斯說的那樣害怕末日審判,還因為在教會這個社區環境中大家有比較一致的道德觀念,形成同儕壓力。而很多宗教組織近代歷史上起到了集中資源行善的角色,這也是有目共睹的。宗教甚至能推動社會變革。例如上世紀八十年代東歐脫離共產主義而走向民主,就與當時的教皇對波蘭等國家內改革勢力的支持有關。所以,固然不能說離開了宗教就不能維護道德,但宗教的正面作用還是不容否認的。而在這一點上,道金斯沒有給予公平的評價。道金斯並提到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提出的觀點,即人的道德行為是基因進化的結果,人的道德標準有利於基因的生存傳播,因而通過自然選擇過程而保存下來。在我看來,這種說法充其量是“解釋”了基本的道德原則例如利他行為,珍惜生命,重視家庭等。但即使在基因層次上的進化論也並不能“推導”出一套特定的道德規範,否則不同的人類文化與不同的社會階段就不會有不同的道德規範了。事實上,在《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還特地聲明,他並不認為進化論能解釋人的道德,因為後者是人性與文化共同作用的結果。可見,在道德規範方面,科學(具體說是進化論)並不能代替作為文化的一個重要部分的宗教的作用。

  作為一個無神論者,為什麼不能對宗教採取寬容的態度而是要堅決敵視反對呢?道金斯回答說,那是因為宗教惡劣的社會效果。道金斯認為,宗教是戰爭與暴力之源。這是因為宗教提倡“我們,他們”的兩極心態,造成民眾的分立和對立。而且宗教鼓勵狂熱非理性的殺戮和犧牲,使得戰爭更加殘酷。其實熟悉中國和前蘇聯五六十年代生活的人都知道,這些並非宗教所特有的。凡是機構化(institutionalized)的思想觀念,都有這樣的後果。至於“我們,他們”的“圈子”觀念,其實也是人類的本性。當然宗教為這些圈子提供了又一個標籤。圈子有着滋生衝突的負面因素,也有加強內部團結的正面作用。而宗教在這方面的正面作用也是明顯的。

  其實,以道金斯為代表的一部分無神論者激烈反對宗教,也是由於一種挫折感。在他們看來如此愚昧,荒謬的宗教,居然在科學昌明的今天還能大行其道,實在是人類的恥辱。所以他們要振臂一呼,喚醒民眾拋棄宗教。但實際上,正如我前面指出的,宗教在幾千年中已經是我們社會文化的一個重要部分。隨着社會的進步,宗教不可能一成不變。它要麼被歷史淘汰,要麼與時俱進改革適應。而每個教派,由於其內因外因,都會有不同的選擇。 Zho宗教不一定會永久存在下去。但它的興盛或消亡都是社會沿革的一部分,其推動力遠遠超過理念的變化。不承認這一點,只把宗教看成是愚昧的觀念和邪惡的勢力,是無助於找到有效的對策的。

  《上帝幻象》這本書的主要脈絡是以進化論的世界觀來對抗宗教:進化論可以代替宗教回答那些“終結問題”,進化論也可以解釋宗教流行的現象而不必承認宗教的正面作用。然而,作者似乎忘記了進化論的另一個重要結論:多樣化。在“適者生存” 的競爭中,自然界並沒有產生一個各方面都占絕對優勢的“超級物種”來統治世界。相反,千萬個物種在自己的生存環境中獲得各種各樣的生存優勢,而它們之間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衡造成了一個強健穩固,充滿生機,善於適應的生態環境。如果人類思想也是一樣的話,那我們就應該追求“百花齊放”,科學與其他思想流派共存。而這個思想生態中,也應該有宗教的一席之地。

  如我在本文開始時所說,本書的另一個缺陷是把宗教簡單化了。用“基督教”來代表所有宗教,即使是主要宗教,就有很大問題。就算是局限於“上帝”系列的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來說吧,宗教也是個立體的東西。它既代表一種理念(上帝及上帝與人的關係),也是一種社會或政府機構(教會),還是一個群體(教徒)。本書說到的事情分別與宗教的不同屬性有關,但沒有區分清楚。這也讓我有種東拉西扯的感覺。實際上這種對宗教中不同組成部分的混淆是相當普遍的。不僅是宗教的批評者有,教徒也有。正因為此,不同的教徒對於宗教的理解也可以很不一樣。有的注重生前死後上帝的恩典,有的意在藉助宗教的機構獲得權勢和影響力,有的更關心教會裡的人際關係。而且宗教在不同歷史時期也必須適合當時的社會理念和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例如同一個宗教在作為民間教派時和在政教合一時,行為也會很不一樣。不區別宗教的不同層面,不區別不同種類的教徒,就無法準確客觀地評價宗教。

  《上帝幻像》是一本影響力巨大的無神論宣言。據Amazon英國網站統計,這本書使得有關宗教的書籍銷量增加百分之五十,《聖經》銷量增加百分之一百二十。這本書系統地闡述了道金斯的無神論思想,是一本言之有物,值得一讀的好書。可惜的是,在不少獨特見解和巧妙論證之中,也摻雜了很多明顯的敗筆,有些冷嘲熱諷也讓我覺得倒胃口。我這裡只說兩個給我留下印象的例子。道金斯問到:基督徒既然相信天堂,為何不踴躍求死?道金斯又說:雖然人類不可能區分外星文明與上帝,但外星文明一定是從簡單的形式進化而來的,所以肯定不是上帝。這些說法,即使對基督教有粗淺了解的人也會啞然失笑吧。當然,不能用幾句話來否定整部著作。但如果道金斯認為有必要把這種水平的論證包括進去的話,那也說明了他總的論據強度了。

  看來進化論與上帝的PK不會因這本書而終結。我還期待無神論者的下一拳會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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