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華母是律師。有一兒在一公校接受special 服務。
兩年前夏日,在一游泳池遇見。聊天,說起自己正欲與兒學校打官司。本人問,能否告我,看否幫上忙否?
她講細節與我。她們家從紐約州搬到此州,就是因為兒子先前學校不重視她兒。明明有條件,卻不提供她所希望的服務。因此她一狀告去法院,折騰了近兩年,花銀近十萬(還不包括自己律師費)結果竟然敗述。一氣之下搬來了這裡。聽說這州special 服務不錯。
可兒(二年級)的學校好像又不上心。難道又有種族歧視? 我道:你和校方談過了嗎? 道:他們不接受我提出的條件。我道 : 可能這事我能幫你。不過你得改變一下你說話做事的方式方法。就我所知,公校服務是多校連通。有時甚至公校出錢,孩子可去私校上學。(如果不能滿足服務的話)空間非常大,但家長需要與學校溝通而不昰壓迫。從原則上說如你孩學區校無你孩所需服務,他們可能會見意家庭去別處而沒有義務落實。那是county 有特教部門專管。如與那聯繫會花很長時間走程序。如今如果你與孩本校溝通良好,這校可推薦及協助處理這事兒。會在短期內有效果。
於是教他幾招如: 給校方戴高帽啦,買幾張十元咖啡卡了之類。
此母按方去與孩校溝通,很快在開學前就落實到一處家長滿意的另一公校了。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許多情況下,家長想解決問題,不要太帯敵意。先把事情從壞處着想。你可以想到最壞的結果,但得向最好方向去努力。人之常情還是有的。在美校,大部分情況下是講道理的。但一定要有理有節,知道自己家庭想要什麼? 別人可以提供給你什麼? 只要好好溝通,沒有人會有敵意或歧視。首先要平等對待他人,才會感覺到他人平等對待自己。給他人一個公平的機會很重要。一些華人家長印象中別人不會公平對待自己。其實那是主觀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