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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阿忆记录的六十七位北大清华教师的信访经历
送交者: 炮郎 2008年06月01日09:24:45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简评阿忆记录的六十七位北大清华教师的信访经历

北大的阿忆教授最近在自己的博客里披露了六十七位北大清华教师的到海淀区政府信访的事。从留言来看,读者们一面倒,大骂信访部门。然而我有一个关系很好又很漂亮的女同学在信访部门工作,当然要替这些信访工作人员讨个公道,顺便也窥测一下精英、商人和政府间的三角关系。

阿忆说,“5月27日上午8点半,67位北大清华的教授副教授,为表达对海淀规划分局拒绝验收褐石园问题,秩序井然地来到信访办,文绉绉地请求面见规划分局的领导(许多仆人爱听自己是“领导”,其实,俺们这些教授里有几位行政级别比这些“领导”高多了,原海淀区两任“领导”不过是他们的学生),递交一份集体签名信。”

我且不去评论阿忆的语气。我想说的是,这些教师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北京市信访条例》第二十五条“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应当推举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本来最多只能来五个人,他们一下子来了六十七个,阿忆也是其中之一。但是信访部门照样予以接待,这是第一次让步。

这些教授们的买房遭遇是令人同情的。阿忆介绍说,他们“与北大清华许多教师一样,福利房制度取消后,为离校区近一点,大家被迫倾其一生积蓄,再从银行借来高利贷,在圆明园东路的褐石园买套商品房,哪知其开发商刘军董事长因千万巨金贿赂刘志华副市长(未判)和周良洛区长(死缓),被低调拿下,关押至今,可北京建委还是给这个项目颁发销售许可证,致使其售楼处得以以隐瞒重大实情的宣传方式,把二期卖了出去。二期合同写着去年10月交房,但其中5座楼现在仍是大土坑,俺那套房子两年才挖了1米深的大土坑。一期本该前年10月交房,好不容易磨洋工磨到本月差不多能交房了,哪知半路传来噩耗,海淀规划分局拒绝前来验收,原因是羁押在案的刘董事长7年前曾答应分3笔出资8700万,协助海淀乡拆迁圆明园北部平房(开发商已支付两笔5400万,见海淀乡始终未用这笔钱去拆迁任何1户,未交付尾款),这事不了结,不能验收褐石一期,而且要扣留20%的二期房子,而这些房子已经卖给了业主。”

也就是说,由于海淀区城市规划分局没有验收教师们预购的商品房,致使这些本来已经滞后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今天教师们来请愿,要求海淀规划分局当面答复,并赶快验收。听起来其要求挺合理的,仔细一分析,却有问题。他们在买房的时候都签定了购房合同,房子现在不能按时交付,买主应该去找开发商,应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验收的事情,依法应该由开发商与政府打交道。如果海淀规划局违法,开发商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北京市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教师们没有依照法定途径去起诉开发商,信访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的,但是信访部门照样予以受理,这是第二次让步。

阿忆说,“俺们9点10分被下面这位信访员告之(原文如此),规划分局的人已经出来”。根据信访条例,来访者到访是为了提出信访请求,由信访人员记录在案,来访者就可以回去等候信访结果了。没有说可以要求政府有关官员出来当场答复的。但北大清华的教师们还是特殊的,于是信访部门联系了规划分局,而对方也答应来人了。这是信访部门第三次让步。

不幸的是,规划局的人始终没有出现,责任不在负责通知的信访部门。教师们白等了一上午,自然恼火。到了中午11:30,信访员要关门休息,教师挤在走廊里抗议,不让关门。信访员推搡了一下挤在门边的教授,这个动作是不对的,我没话说。信访员请他们退出走廊,回到信访大厅,答应透过信访窗口进行对话。于是大家回到大厅,信访员也来到了接待窗口。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有教师在录像。信访员要求停止录像,说这侵犯了他的权利。录像的教师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他有权在这里录像。信访员质问:“你懂法吗?”录像者声称:“我是教法律的,你说我懂不懂呢?”信访员见他不停止录像,便不再让步了,愤而离开大厅。教师们等到下午1:30上班时间过了,信访员还是没有出现。到两点钟,教师们就直接去区政府大门那边求见区长了,最后还是没见着。阿忆愤然回家,一连发了七篇博文,记录此事。他特别嘲笑那位信访员说,“最可笑的是,他居然能想得出来,而且很有勇气地,在一群北大清华的老师面前,问学法律出身的老师‘你懂法吗’,简直是荒唐之极,哪儿整出来的这么一个没头脑的人来搞人民接待工作!”

我于是好奇地搜索了一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第二条赫然写到“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这跟允许公民自行到公务员办公场所对其进行录像浑身不搭界。想想也是,政府哪能让人随便拍摄其官员的工作过程呢?看来真正“荒唐”,真正“没头脑”的不是那位敢于质问北大清华教师的信访员。“你懂法吗?”问得真好。

那位老师虽然不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房地产方面的法律肯定懂得不少,毕竟利益所在。他们不选择依法起诉开发商,反而站在侵犯其权益的开发商一边,直接向政府施压,显然是想绕过繁琐的司法程序,走一条保护其利益的捷径。这条捷径普通的百姓未必能走,然而北大清华的教师则不妨一试。试就试了,我本来也不要求他们做有法必依的楷模。但我看不惯的是,他们明明在要求政府给予特殊照顾,却偏偏号称“维权”,阿忆并且威胁说“奥运会马拉松比赛将从褐石二期门前跑过,...从褐石向南,去北大奥运乒乓球体育馆,只有1000米远,海淀区能为一己权谋,置数百户教师业主之民生利益于不顾,恐怕连把奥运场馆周遍的和谐大计也忘在了脑后。所以,是私事,也裹胁着公事,要自己的房,也保奥运盛事无隐患!”居然以奥运会做要挟,居然 也 以奥运会做要挟!

在其最初的六篇博文中,阿忆的叙述虽然不太清楚,但我们大致知道因为开发商欠海淀区或海淀乡2700万钱,所以规划局不去验收。假如这个因果关系成立的话,让开发商首先把这笔数额不大的钱还清,岂不更合理吗?然而教师们宁愿向政府施压,据阿忆说是因为“即使是在最基层的乡政府那里,开发商真的是弱势群体”,看来很有正义感。

直到其最新的第七篇博文出来,我才看出点正义感之外的原因,原来教师们不知从何处得来消息,“开发商由此获得15亿楼花进项,其中仅5亿用于建设7座新楼,其余10亿不翼而飞”。碣石开发商真的不亏是“弱势群体”,卷得走10亿资金,还不出2700万欠帐。教师们不愿起诉,莫非是这个原因?

但我对阿忆的这些数据存疑。我隐约看到房地产商这个阿忆眼中的“弱势群体”,一边向政府拿地欠钱,一边向教师业主们收钱,一边又通过教师们向政府施压。北大清华的教师们对商人没有办法,对政府却有办法(用阿忆的话,他们中有的教授,“平素进个中南海和北京市政府都是座上客”,何况还有话语权,何况还有奥运)。最后的结果无非是,开发商赚到大钱,教师们拿到好房,而政府则被臭骂了一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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