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依靠的“革命先鋒”就是一群地痞流氓
讀楊奎松《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
毛澤東依靠的“革命先鋒”
由於孫中山力排黨內非議,堅決主張“聯俄容共”,1923年,國共開始了第一次的所謂“合作”。此次“合作”,如14年後的第二次“合作”一樣,為中共提供了發展壯大的廣闊空間。1927年4月,揮師北伐而“伐”到南京的蔣介石決定“清黨”,意味着國共第一次“合作”破裂。“清黨”,要把共產黨從國民黨中清除出去。從此,也就開始了國共兩黨長達十年的相互殺伐。
國民黨的“清黨”,原因當然是複雜的。在兩黨“合作”期間,中共按照自己的政治理念大力從事社會活動,尤其是北伐開始後,中共在國民革命軍經過和占領的地區開展的工農運動,是導致國民黨下定“清黨”決心的重要原因。國民黨內部本有左右兩派,蔣介石本屬國民黨內的“左派”。中共熱衷工農運動,蔣本來並不反對。正如楊奎松指出的,蔣介石早年也受過激進思想影響,因而也長期贊成和擁護“扶助農工”的政策。所以,這時期,蔣介石與中共在此問題上的分歧,不是應否“扶助農工”,而是如何“扶助農工”。(楊奎松《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1月版,第154頁)
顯然,這時期中共“扶助農工”的方式,以及所要達到的政治目的,令蔣介石無法認可。
中共視喚醒和發動工人階級為基本使命。在此期間,中共在那些能夠開展工人運動的大小城市,按照自身的政黨理念,積極地行動着:組織工會、領導罷工、要求縮短工作時間和提高工人工資等。暴力衝突也時有發生。楊奎松在《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中透露,其時,作為共產國際駐中國代表的鮑羅廷,甚至提出了必須依靠痞子、流氓做“革命先鋒”的觀點。
要 發動那些老實本分、善良純樸、循規蹈矩的工人農民起來“造反”,並不容易。這些底層民眾,本有着他們心目中的“天經地義”、“天理人情”,對地主、資本家 等相對富有者“造反”,首先意味着在自己心靈中完成對那些“天理人情”的摧毀,而這當然不可能沒有心理上的障礙。痞子、流氓則不同,他們本就不認同社會主 流價值,他們在心理上沒有多少因此而形成的障礙,發動他們“造反”也就容易得多。用毛澤東和 共產黨人的話來說,他們的“積極性”要比那些慣常的“良民”、“順民”大得多,同時,他們“革命”起來,也膽子大、步子快,敢打敢殺、敢搶敢奪。有這樣一 些人行動起來,就能夠讓那些“良民”、“順民”起而仿效。尤其是當本來的“良民”、“順民”看到這類痞子、流氓在“造反”中腰包鼓脹起來、臉上紅胖起來、 腰板挺直起來了,難免生出羨慕之心。“學壞容易學好難”,是人性之常。“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在這種場合特別適用。
楊奎松在《國民黨的“聯共” 與“反共”》一書中所說的贛州店員工會的情況,就頗能說明當時的工人運動到了何種程度。看這個店員工會的章程,今天的工人也會瞠目結舌。章程規定:“凡本 會會員每日工作時間應自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休息時間店主不得過問。”原來早就要求“朝九晚五”了!章程規定:店員“休假當與各機關同,春節並應放假 半月”。今天,春節的法定假期也只是三天,那時候就要求放半個月,是今天的五倍呢!章程規定:“每年還應准假3個月以探親,外省店員則應准假4個月,最長 者可達5個月。”“店員不願回家者,此期間工資還應照原工資加倍發放。”“在店供職滿一年者還應分享該店全年利潤十分之二的分紅。”章程還規定:“凡本會 會員月薪還應增加3至4倍,原有月薪不足20元者應加至120元,不足30元者應加至140元;不足40元者加至160元等等。”
這個章程若真的實現,今天全世界的“工人階級”都會嫉妒不已,都會夢想着在1920年代的中國江西贛州當一個店員——當然,結果將是再堅挺的店鋪,也會很快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