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方死刑論者的觀點,判楊佳死刑本身就是個悖論 |
送交者: arendt 2008月11月27日10:42:5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一個悖論。。。 由 西西里檸檬 於 2008-11-27 10:15:30 |
反對暴力,最後卻還要使用暴力,雖然一個是非法的,一個是合法的。死刑就是以集體的暴力對抗個體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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