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明知警察打了楊佳,卻不追究,搞“選擇性執法”,那麼 |
送交者: 前提與假設 2008月11月27日11:31:02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楊佳殺人肯定是不對的,犯法的,我想沒人為了這個爭論。 由 arendt 於 2008-11-27 10:22:33 |
法就不法,也沒有了犯法的問題。
所謂法律,是“皇后的貞操”,要是被人懷疑,皇后就完蛋了。 至於挨了一拳,就把警察斬殺,完全是個技術層級的問題。楊佳顯然沒能力辦一所監獄讓那幾個狗腿子住,如果他又不想饒恕他們,把他們殺死,一點也不過分,理所當然。 要不然,你來指條明路? 你總不能逼楊佳非得饒恕那些打過他的狗腿子吧。 至於楊佳沒找派出所,你們認為找錯人。 但其實他也沒找錯人。請問楊佳與上海警察有過節,與北京的警察無關吧,他們為什麼這麼積極前楊佳母親綁票?還不是因為北京的警察與上海警察穿同樣的衣服? 這麼看,下次根本不用這麼麻煩跑上海,在北京殺幾警察,也一點沒冤枉他們。 這本來就是一場戰爭,只要穿同樣衣服,一律打死,不論男女老幼。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07: | 鵝落缸101公路自駕組圖----之----黃昏 | |
2007: | 反射的困惑 -白毛女與車 | |
2006: | 兒時生活偶憶------半空兒 | |
2006: | 夫妻的福氣 (一)天結的緣 | |
2005: | 去看白頭鷹和三文魚 | |
2005: | 養寵物貓應知曉和注意的問題──從名畫 | |
2004: | 關於olive stone 的電影亞歷山大 | |
2003: | 三股作文 | |
2003: | 回家的路短,在外的路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