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問題讓我們想問,何為“言論自由”,從百科上來說,言論自由是按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與聽取他人意見的基本權利,但要保證被議者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香港歷來就是中國領土,在法律範圍內,合理遊行是不會有人阻止或議論的,但不斷升級的暴力行徑甚至損毀國旗國徽的行為不能讓人苟同。且中國外交部不止一次公開警告美方不要干預中國內政,而美方置若罔聞,撐港聲音最盛,你們撐的是港人的自由民主還是你們肆意侵略他國的狼子野心?海灣、阿富汗、伊拉克戰爭這些都還歷歷在目,我也不敢妄言。
就說這兩天的莫雷言論引發的不同意見,我想請問莫雷先生,如果暴徒在休斯頓地鐵里放火,你會和他們站在一起嗎?言論自由在任何國家都有邊界,只談自由,不談邊界,對他國人民珍視的價值觀選擇性無視,無異於自欺欺人,任何挑戰國家主權和社會穩定的言論,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披着“自由民主”的外衣,行插手別人家務事這是美國特色?如果莫雷在美國說種種族歧視的話,後果會怎麼?他這時還可以用言論自由來迴避懲罰嗎?
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就像美國重視反種族歧視,中國重視反分裂,都有他們的歷史成因,不尊重別國底線,一味宣誓自己國家的所謂“自由”真是雙標到極點了。一個為暴力辯護,被政客捆綁的自由。一個歪曲事實、置生命和人權於不顧的自由。一個只允許暴力橫行,不允許不同聲音的自由。看到這些事實,請再回答:西方“言論自由”,是誰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