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彈劾案審訊能否民主公正
彈劾川普案15日由眾院議長波洛西任命七位彈劾經理,進入審判階段。彈劾經理的角色類似刑事審判中的檢察官,負責呈交彈劾案情,而參議員則成為陪審員;在川普彈劾審理中,最高法院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負責主持審判,川普總統的律師團將出席為他辯護。
審判的程序由參議院決定,由於共和黨占多數,當然體現該黨意志,比如民主黨人希望傳喚證人出席,關鍵人物前國安顧問博爾頓也願意出席,但共和黨反對,結果可知。
至於審判結果,曾在柯林頓的彈劾審判中擔任經理的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說:「大家事前就已經知道,他們當中就算不是全數也有相當多人,在審理開始前就已經得出結論、或明確傾向其中一方」,因為大法官在彈劾案中只是主持人,提供法律指導,決定權在參議院議員。 共和黨要求儘快彈劾審訊,即希望利用多數決定權,讓川普及早脫掉帽子,有利連任。而占眾議院多數議席的民主黨自然希望拖的越久越好。
近讀哈佛兩教授《民主如何死亡》,他們在書中警告美國人民,憲法和法治並不能保證民主的生存。美國憲法並沒有規定美國實行政黨制度。但是政黨還是伴隨民主而產生。 人民本是整體概念, 黨派將人民分成對立的陣營,只有派別利益的爭奪,沒有整體利益的提供者。兩教授認為需要法治之外的“黨派容忍”和“執法的寬容”來保護民主,但就看川普彈劾案上兩黨的尖銳鬥爭,談何容易。何況,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也分黨派,更是憲法沒有的內容,民主退步怪不得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