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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百里者半九十”的中文含意及英譯,兼答問題多
送交者: 直言 2010年03月18日09:36:58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問題多說:“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意思是:你走一百里,如果在90里停下來和在50里停下是一樣的,都是沒跑完,那些90里停下來的人覺得自己跑得多就去笑話50里停下來的人,其實是蠢驢。這個說法可以用於任何路程,任何工作,和難度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我說小屋的翻譯很厲害:In a 100-mile journey, 90 miles is no more than 50. 不是就算不錯了,是各位直譯中理解得最準確的。我想不出來更好的直譯,就想了一個意譯:A quitter is a quitter.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better quitter. 我沒看見溫總理怎麼用,如果實在說工作很難,越到後面越要努力,或者想他的翻譯說一半的人都停下來,都是錯誤的理解。”

中國古籍不乏艱澀的名言,有些爭了上千年還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所謂正確答案。但直白如“行百里者半九十”這句話應該是個例外。其直截了當、合理且符合邏輯的含義幾乎無其他選擇,當然也就是做事情“越到後面越要努力”這麼個淺顯的道理。問題多竟然至今覺得是錯的,而且那麼cocksure。嚇得阿拉趕緊上網去股溝了一哈該詞目,確認不是本人做事情三心二意,真的搞錯。查到的解釋是:

“。。。 走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才算是一半。比喻做事愈接近成功愈困難,愈要認真對待。常用以勉勵人做事要善始善終。 出處 西漢·劉向《戰國策·秦策五》:“詩云:‘行百里者半九十。’此言末路之難也。”(見:http://www.zdic.net/cy/ch/ZdicE8ZdicA1Zdic8C24717.htm

又順便多看了幾處,沒有發現不同的解釋。這句話的理解好像一點爭議也沒有。證明本人的理解是對的。

問題多說的只要沒有走完100里全程,90里停下來和50里停下來沒有區別,已經有好幾位網友指出其謬誤,大意好像是在交通工具極其落後、出門主要靠步行的古代,走到50里和90里再放棄不僅不是沒有區別,而是有巨大的區別。因為走到90里往回走要再走90里才能回到起點。對於因不想再走而放棄的人,這種選擇純粹是跟自己過不去的自虐、找抽行為。即使不用步行出遠門的例子,這種思維好像也能很荒唐。譬如有網友舉參加地下黨不幸被捕後寧死不屈不成應該在什麼時候放棄的道理,徑直招供(不到50里)要比經過各種酷刑的伺候、嚴刑拷打、奄奄一息時(大於或超過90里)再招供,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嘿嘿。

當然問題多同學意譯的a quitter is a quitter.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better quitter還是很有道理的智慧,可惜跟溫總理說的“行百里者半九十”沒有什麼直接關係,引申得太遙遠咧,倒是可以考慮轉交中國政府,讓溫總理的翻譯留着下次有機會用。

本人覺得阿巫的翻譯相當不錯。昨天好好玩同學提出疑議,覺得阿巫的翻譯(In a 100-mile journey, 90 miles is no more than 50.)還不夠好,至少是數字用得太多。

阿拉剛才順便考慮了一哈,覺得不是一點道理沒有,儘管原文中用了不少數字,翻譯不宜隨意改變,但至少可以將原文中不是數字的“半”的意思忠實地保留在英譯里嘛。鑑於此,阿拉提供另兩種譯法:

1Half of a 100-mile journey is the first 90 miles.

290 miles is half way in a 100-mile journey.

BTW,在評價文學、藝術方面,本人一向拒絕接受所謂“最”(如最偉大、最好、最準確等等)這個概念,因為“最”這個結論在大部分情況是很難得出或證實的,如果確實存在這麼個東西的話。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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