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这个东西,是很猫腻的,不过没关系。
禁枪一事东拉西扯,就TN说了一句真话:“自私就对了!”当然,这也算死猪不怕
开水烫。可然后TN又加了一句:“只要不有意伤害别人,自私没有什么不对的。”
而这条小尾巴,就有些许麻烦。
因为“有意伤害别人”分为直接有意和间接有意,有的朋友想大事化小,说枪杀是
偶发事件,我昨天一针见血指出,历史证明枪杀是持续性的必然发生的悲剧,只要
不禁枪,它就必然会继续发生,其偶然性,只是发生在谁身上而已。
所以从“间接有意”来讲,拥枪者的个人安全,是以无枪者更不安全为代价的;而
当枪杀案发生,拥枪者更是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自己的安全,这就是“间接
有意”地伤害他人。
(2)
更进一步的追问则是,间接有意地伤害他人,这样的自私就对了吗?
承认人的自私是应该的,连孟子也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但人不是死猪,
人怕开水烫,于是承认人的自私之后,就出现两个“不应该”。
第一个不应该是驴打滚,一抹黑。反正所有人都自私,所以心安理得,比如小爪憋
了两天没憋住,终于冒出一句“自私是人的天性”。可问题是,良知难道就不是人
的天性?人的天良,难道是后天学来的?所以驴打滚,并不管用。
第二个不应该是走猫步,明明是非常自私之人,却又偏偏以公义代言人自居,自由、
人权、平等。。。吐沫横飞,可是《圣经》怎么讲?“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普世价值?普你个头啊?
(3)
自由、人权、平等是「契约价值」,这个毫无问题,谁要反对,我可以卧轨,当然
是表演性的。可谁要说自由、人权、平等是“普世价值”,那我可就要背手不服了。
为什么呢?因为契约价值是个人利益本位的,而人类社会中的个人利益,不是个孤
立的东西,按照富贵哲学话语,那就是“不能光捡好的说。”
认真讲起来,“自私就对了”以及“只要不有意伤害别人,自私没有什么不对的。”
这种讲法,都是有语病的。
因为从概念上讲,人类的「利己」行为,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夫子曰“饮食男女,
人之大欲存焉。”饮食男女都是利己的生命自然现象,但我们却不能说饮食男女就
是自私的,就好比我们不能说,人的呼吸是自私行为一样,尽管呼吸只利己而不利
他。所以我再讲一遍,西人的脑子真的不济,这是大实话,童叟无欺。当然中国人
学西夷学了一百年,也就蠢得和西人差不多了,严重的则连西夷尚且不如,没法不
令人火大。
那么好,「利己」或者说「自利」,与「自私」的区别在哪里呢(其实从利己到自
私还有一个中间概念,考虑到普罗大众的脑容量,我们先跳过不讲)?小白兔们耳
朵统统给我竖起来,听好了 ── 「自利」,是指个体存在的生命情态;「自私」,
是指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特指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中损人利己的观念或行为。
利己利人是「互利」,利己不损人是「自利」,利人不利己是「利他」,而只有损
人利己,才称之为「自私」,有问题吗?没有问题。很好,都很乖。
所以说不能说“自私就对了。”而应该说“自私就错了。”因为“只要不有意伤害
别人”,直接或间接的,那就不是自私而是自利;而只要自私,那就必然会“有意
伤害别人”,直接或间接的。
(4)
好了,现在最麻烦的问题来了 ── 自由、人权、平等、正义怎么办?简单一点的,
“一个义人都没有”,统统给我滚开,少来。慈悲一点呢?还是分析一下吧。
契约道德,个体本位,自由、人权、平等、正义这一切,从「自利」角度讲,都是
合情合理的。可是在西方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以和谐为本还是以竞争为本?除
了利己利人的互利关系、利己不损人的自利关系,在西方社会更普遍存在的,则是
以竞争为代表的损人利己关系。损人利己,是由「利」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利与义
是相反的,“人人交相争利,则天下危矣。”
所以我们的终极问题是,在竞争社会中,在损人利己的社会状态或者说常态下,自
由、人权、平等、正义怎么办?到底是谁的自由?谁的人权?谁的平等?谁的正义?
比如说禁枪和拥枪,不可能两者都代表了自由、人权、平等、正义,对不对?驴打
滚的观点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然这个“为己”是损人利己,那么就请
抱起你的自由、人权、平等、正义的破席子给我滚蛋吧,别让我再见到你。
(5)
可是就不存在合理的竞争吗?当然存在,契约道德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它是合乎理
性的利益制衡。但终极之终极的问题是,人类利益,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为相互平衡
的理性约束所覆盖,而在多大程度上又是处于你争我夺的损人利己之中?理性自律,
在损人利己的你争我夺中管用吗?如果不管用,那么自由、人权、平等、正义就是
我的自由、我的人权、我的平等、我的正义而不是他的自由、他的人权、他的平等、
他的正义。可如此这般的自由、人权、平等、正义,能算普世价值吗?
或者说,从禁枪者口中说出的自由、人权、平等、正义,能算普世价值;但从拥枪
者口中说出的自由、人权、平等、正义就不算普世价值。然而因为普世价值因人而
异,所以讲来讲去,它们都不是普世价值。这就是我老神在在反复讲过的,有条件、
有文化语境、需要解释的价值,都不能算是普世价值,只有那些所有人类都无条件
认可的善良价值,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
(6)
回扫发现一个帖:“枪本身不是问题,拿枪的人是问题。”这个不能不说是个“好
帖”,但问题是,有问题的人拿有问题的枪,这是不是问题?我想肯定是,而且是
双倍的问题。
脑袋啊,不是光用来吃饭的啊!
热爱生命还是热爱自由? -- 再谈禁枪
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545978
自由+人权+平等 = 让子弹飞?
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54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