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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公祭黃帝違反憲法
送交者: 葛劍雄 2004年04月11日10:21:4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去年7月,我根據媒體有關從2004年起黃帝陵公祭禮儀將正式升格為國家級的報道,在《南風窗》雜誌上發表文章提出質疑。如今清明已過,2004年陝西的公祭儀式已經舉行。應該說,原來報道中提到的一些內容沒有進行,如國家領導人沒有參加,當然更不會穿上漢代祭服當主祭人。但今年媒體的報道還是宣稱這次公祭是“國家級”,其他活動也與去年報道中提到過的一樣。既然如此,我有必要再次重申我的反對意見。

  首先我不明白,“國家級”得由國家哪個部門批准?地方政府或政府某一部門有沒有權力批准?或許我寡聞陋見,但多數人與我一樣不了解,所以國家應該正式發布公告,不能由媒體說了算。

  到目前為止,中外歷史學界和考古學界還沒有證明黃帝確有其人,更大的可能是後人根據對先民的傳說和崇拜塑造出來的。前幾年由國家組織實施的“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目標只是斷到夏代,實際只肯定了夏代的存在。既然如此,祭黃帝是祭人還是祭神?如果是祭神,並且是“國家級”祭神,那與宗教信仰有什麼不同?《憲法》第36條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如果將祭黃帝升格為“國家級”,就是由政府肯定這種信仰,實際上起了強制公民信仰的作用,顯然是違反《憲法》的。此例一開,炎帝、伏羲、女媧、堯、舜、禹等等,還有大批地方神、民族神、行業神,豈非都可以由各級政府來祭祀了嗎?國家如何保證公民不信仰宗教、包括不信仰這些神的自由?如何保證國庫和納稅人的錢不用於這類活動?

  《憲法》第24條規定:國家 “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不顧歷史事實,片面宣揚黃帝的事跡,本身就不符合歷史唯物主義,違背科學精神,用國家的方式推行更屬違反憲法。由祭祀黃帝引發的對各種神的祭祀,不利於中國信史的普及,不利於歷史唯物主義教育和科學教育,也不利於對青少年的教育,只會導致沉渣泛起,偽學流行。

  如果將黃帝定位於一個人,也應該用新的紀念方式,使之符合當今國情,體現21世紀的時代精神。歷史上黃帝的墓不止一處,祭祀的方式因時而異,也是與時俱進的。祭祀儀式,從本質上講是對神的崇拜,是相信靈魂不死。作為傳統文化的一部分,作為民間信仰,當然可以繼續存在,也應該允許公民或民間社團舉辦。政府行為則不僅不能違法,還應該考慮對社會的主導作用,所以政府不應該再辦祭祀。

  有人經常拿抗戰期間毛澤東祭黃帝陵或國共兩黨共同公祭黃帝陵為例,但誰都明白,這是民族危亡時期的特殊做法。至於說到歷代帝王都祭黃帝陵,那麼他們還祭天,還祭很多神,莫非今天都得恢復?

  即使黃帝真有其人,也只能是一部分漢族人和某些少數民族人的祖先。我在《中國移民史》、《中國人口史》等論著中已經證明,即使漢族,也是多民族融合的結果。將黃帝作為“華夏始祖”的概念,是在漢族長期處於統治和主導地位的特殊條件下形成的,並不是歷史事實,更不符合中國56個兄弟民族形成和發展的歷史。無論如何辯解,也絕對無法證明,黃帝可能是今天中國境內56個民族的共同祖先。

  據報道,擬訂這些禮儀的目的,是為進一步增強海內外華人、華裔的凝聚力,進而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發揮更大作用。我一直以為,這方面的作用不宜誇大。有關部門不妨作些實事求是的調查,自從恢復祭黃帝陵以來,究竟在海外產生了多大的影響?例如,海外華人、華裔中來過哪些人,他們回去後起了什麼作用?有影響的華人、華裔對此有什麼看法?我們當然應該加強民族凝聚力,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但用什麼方法,通過什麼途徑,是需要研究的。要講究實效,而不是一貼上這個標籤,就可以不惜工本。這些年,各地修陵的規模越來越大,祭祀活動已搞了不少,究竟對增加民族凝聚力、促進祖國統一作了多少貢獻?

  十幾年前我就說過,我並不反對個人稱“炎黃子孫”,也不反對別人去祭黃帝陵。但根據《憲法》,根據歷史事實,根據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的特點,並且作為漢族的一員,我再次鄭重提議:祭祀黃帝陵應該由民間社團或個人進行,各級政府都不應參與。所需費用應通過自願捐款募集,不得動用國庫。政府官員只能以個人身份參加,不能作為政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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