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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單位之革命(之三)
送交者: 劉雲楓 2014年10月27日17:35:3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單位之革命(之三)

 

同名的文章,已經寫過兩篇,之所以再一次反覆,是因為文章所討論的問題在中國根深蒂固,非作“革命性”努力,是不可能有成效的。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所說之單位,是計量單位,比如重量以公斤、克、毫克計算,長度以公里、米、微米計,一門學科的存在、發展和分化都有賴於單位之變化。當使用光年度量空間距離的時候,人類的視野就投向了漫無邊際的宇宙,那是一種“可上九天攬月”的豪情。以納米測距的時候,人們的目光是深邃的,是向着自然的縱深探索的。光年和納米,乃“單位”之革命,這種革命導致了科學研究領域的擴展和加深,帶來了學科的革命性變化。

中國和西方之間的差異,也在於各自的社會和經濟發展進程中,使用了不同的度量單位。中國的文化傳統是集體本位的,而西方的價值體系是個人本位的。如果我們將兩種度量單位做一個簡單的類比,可以發現,個人作為社會價值的基本單元比家庭更小、更精細、也更體現自由平等的精神。

追溯中國的集體主義和西方個人主義的源頭,十分必要,但更重要的也許是,分清兩種主義對於中國歷史和未來的影響,或者說,當我們在21世紀期望中華民族真正“屹立於世界之林”的時候,集體主義思想在我們艱難困苦的歷史中所造成的影響,進一步,如果這種影響並不像我們所宣揚的那麼積極正面的話,我們是否有勇氣對集體主義說“ByeBye”,沒有任何依戀地走上個人主義的方向。

中國的集體主義有兩個根源,一是儒家的政治體系設計和倫理規範,二是中國2000多年以來精深頑固的農耕主義。不可否認,孔夫子及其之後的歷代儒家繼承人,設計了一個十分完美的社會結構模型——金字塔官僚組織。以幾何級數計算,這種模型自上而下,“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眾”,四海之內,普天之下,莫不盡在其中。

這個模型“看上去很好”,歷來的儒家學者也為此津津樂道,包括一些大名鼎鼎的洋鬼子在內,也說過不少讚譽的話。比如西方資本主義的精神領袖馬可斯. 韋伯也說這種科層制度是集權制度的經典。然而,這種以集體主義為社會整體目標追求的制度設計,基於兩個基本假設:第一,“家國同構”,家是國家的簡化模型,而國乃家之自然擴展和延伸,國只是在數量上比家有更大的規模,並非在結構上發生了激變。第二,社會全體成員有一致或者說基本一致的價值取向,簡單說,就是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集體利益與國家利益是吻合的。

在一個規模很小的組織里,比如家庭,比如足球隊,比如籃球隊,由於每一個人對組織所作的貢獻很難精確計算,也很難按照每個人的貢獻來計量報酬,由此,在這樣的組織里,會極力倡導一種集體主義的觀念或者說信仰來追求組織的成功。而當組織的目標實現之後,個人的價值也隨之得到體現。

但是,即使在這種“微觀”的社會單元之中,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一個人與集體的利益也不可能是一致的,有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以家庭為例,由於血緣和親情之存在,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之間利益一致性的概率要高一些,即使出現了利益的紛爭,也容易在家庭的脈脈溫情下彌合,達成“皆大歡喜”的統一。

然而,兄弟、父子為了利益相互爭鬥乃至互相殘殺的決不在少數。李世民為了當皇帝殺了他的哥哥,武則天則一而再、再而三地殺掉自己的親身兒子。如果作為萬民之主的皇帝與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那為什麼他反倒不能與自己的兄弟、兒子的利益一致呢?反過來,如果一個組織的最高統治者不能代表自己的同胞兄弟、兒子的利益,哪憑什麼讓他代表大眾的利益呢?

孫中山曾經十分感慨中華民族像“一盤沙子”。其實,凡是假借集體主義達到專制的國家,社會的組織形態都十分相似。俄羅斯這個偉大的、永不屈服的民族也被托爾斯泰稱作“一堆土豆”,“沙子”和“土豆,五十步和一百步之別,究其原因,正在於只要人民投入到集體主義的懷抱當中,集權者無不將人民當作魚肉肆意宰割,而沒有任何個人權利保障的人民所能採取的唯一理性選擇是,對任何“集體主義”行為漠然視之,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集體對個人權益的無情掃蕩。

中國人像沙子一樣,從來不是“集體主義”缺失造成的,恰恰是個人權利被忽視所帶來的惡果。當一個人在集體中不得不“失蹤”,不得不自我“了斷”的時候,遠離集體、脫離集體就是保持個人本色的唯一恰當的選擇。在這一點上,像沙子一樣存在的普普通通的中國人,恰如其分地展現了其良民特徵,“沉默的大多數”以沉默表達了對專制和集權的最大反抗,反倒是那些主動靠近集體的、集體一員會成為專制主義的幫凶。

有一點需要澄清的是,古儒的集體主義是一個小集體的概念,也就是說,他們所指稱的範圍僅限於“家”、“家族”這個範疇,並沒有擴大到“國”這個疆界上,“家國一體”事實上是法家的思想,是法家化了的儒家,這就是新儒學,也是被當今某些人要復興的儒學。被法家“改良”之後的儒學加入了“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算是最後確立了皇帝在“社會大家庭”中至高無上的地位。

“家國同構”有一個非常混蛋的邏輯,一個人什麼都可以選擇,只有自己的父親是沒有辦法選擇的。既然皇帝是“社會大家庭”的父親,那麼,人民對於皇帝也就沒有選擇權,而只有作為“兒子”順從的義務。這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推理,竟然被古往今來的奴才們奉為“修齊治平”的政治理想,認為每一個讀書人都有機會“一步登天”成為“家天下”的治理者,其實,恰恰相反,在“太平盛世”,每一個臣民只有作奴才的自由,卻沒有堂堂正正做人的權利。

當集體擴大到一定的規模,或者說一旦超出了親情作用的範圍,利益一致性假定就不成立了。換句話說,只有共同體足夠小,比方在熟人圈裡,乃至一個家庭里,親情的存在才大體上可以保證小共同體成員的利益一致性。正因為利益的天然一致性,也就無須設計監督機制來防範誰、制約誰。家庭里不需要選舉父親,也無需搞什麼權力制衡。一般而言,父權和父責是統一的,子女當然要尊重父親,父親一般都會護着子女,會盡養育之責,而很少把子女當牛馬當奴隸來虐待的。因為虎毒不食子,自然的親情在這裡起到了制約作用,使權責達到平衡。

“家”是小集體,聯繫家庭成員的紐帶是由血緣而生的親情;“國”是大集體,血緣和親情用不上了,需要一種新型的粘結劑來把素不相識而利益不一致的人群綁成一個整體,這就是“仁”。百姓之“仁”,在於安分守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與人之間,睦鄰友好,其樂融融。皇帝之“仁”,在於施“仁政”,體恤黎民,與民同樂,與民同苦。國同於家,“仁”是家庭內親情在社會成員之間的放大。

這就是說,儒學口袋裡,有兩種粘結劑,一種適用於小集體,另一種適用於“率土之濱”的大集體,即“家內靠親情,國內靠仁義”。不幸的是,親情是內生的,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力量去強迫一位父親去愛自己的兒子,大體上也不需要外在的暴力去強迫一個兒子去尊敬自己的父親。可是,孔老二認為“仁”也是內生的,是有道明君自覺自發的一種政治道德,這就有點兒天真,直率地說,是無知。因為太天真,因為現實世界不存在這樣的“明君”,還死不認賬,死不服氣,為了讓自己設計的邏輯圓滿了,就崇古復古,尋找一個莫須有的時代、莫須有的人來肩負 “仁政”的大旗,堯舜禹就是這麼來的,中華文明賴以博大精深的儒學體系也就這麼一個邏輯。

別說讓皇帝體恤老百姓,大施“仁政”,就是讓一個小諸侯可憐聖人自己,行“小仁”,施小惠,孔夫子也沒做到。孔老二是一個“官迷”,總想在政府里混一官半職,並且發了一個大誓:“如有用我者,三月有成”。老天不負有心人,到了五十一歲,魯定公將在外週遊的孔丘召回,拜為大司空,主管建築;再拜大司寇,主管魯國的律法。

在任上,孔夫子忠君親王,賞罰並行,正身立人,懲惡不怠,魯國出現了少見的新氣象。此時,擁有相權的貴族季孫氏也懶得操心,只管喝酒泡女人去了,讓孔子代管相事,孔子即成了魯定公“一人之下”的宰相,大權在握,這是孔夫子一生最榮耀的職位,也是最能展現其才華的時刻。

這一年冬至,按照周禮,國君要親率文武百官祭天祈福。祭祀之後,把祭祀用的牛羊肉切成條,分給在任的官員,分到的,第二年接着干;分不到,就是“下崗”了。

冬至那天,孔子把祭祀儀式安排好,請季孫氏主持,季孫氏不來,派了一個僕人傳話說:偶感風寒,不宜外出。孔子再去請魯定公,魯定公也貴體欠安,對孔子說:你自己干吧。孔子不敢,對魯定公說:皇天要授君主以天意,我怎麼能代替。

魯定公沒辦法,朝服也沒有穿,就去了,草草拜了一回,祭肉也沒分,就回府了。孔子每天在門口等,叫門也不開,等着來年就職的官員們,都盼望國君給一個什麼職位,分一塊祭肉。可是,直到祭肉爛了,魯定公也沒有露面。孔子沒有奈何,仰天長嘆:君主沉溺於酒色之間,魯國完了。魯國是禮儀之邦,魯定公也是孔子相中的“明君”,所謂“良臣擇君而仕”,就是這樣的國家、這樣的國君,“仁政”還是行不通[1]

孔子其時,人心猶古,古風尚存,“仁”和“仁政”還有一定市場,可是,一旦集權者大發淫威,“仁政”就會像一隻破鞋一樣被拋棄,孔子之於魯定公就是這個境遇。之後,當權者變本加厲,從戰國到秦漢,孔夫子一心妄想的“國家集體主義”已經完全淪落為皇帝的小姨太,任意驅使了。

集體主義在政治、思想上的起源是以“孔孟之道”為核心的儒家學說,而中國精深頑固的農耕生產模式無疑加強了集體主義在中國社會的統治,儒學精神和農耕品質,貫穿中國歷史始終,也深刻地影響着每一個中國人的思想和行為模式。中國人很早就迷失了自我,喪失了獨立思考、判斷和行為的能力,連一代梟雄項羽南征北戰之後的目標也不過是,穿着華麗的衣服,在窮鄉親們面前顯擺顯擺,所以才有“富貴不還鄉,如衣錦夜行”這個說法。

許多學者說,中華民族是一個政治上“早熟”的民族,著名歷史學家黃仁余就持這種觀點。中國遠在秦漢,就建立了幅員遼闊的大帝國,這是世界上其他民族做不到的,以前做不到,有些國家和民族到現在也沒做到,還在聯邦甚至邦聯呢。中華民族不僅政治上早熟,在生產方式選擇上,也成熟得早。從歷史資料看,很多民族經歷過狩獵和游牧之後,血液里總流淌着尚武、拓荒、征伐、掠奪的原始衝動,即使進入農耕社會,也是半農半牧,農牧並存,比如英國,到了1415世紀,畜牧業的地位也沒有因為農業的發展而衰退。英國人到了美洲,依然保持着躍馬橫刀、四處為家的游牧性格,走到哪兒,就把根扎哪兒。

中國的游牧和狩獵存在於神話和半信史時代,從殷墟出土的甲骨文看,商王朝還有頻繁和大規模的狩獵活動,據此推斷,商之前的夏、三皇五帝和以鳥、龍、蛇等動物為圖騰的中國先民,也都是茹毛飲血的。不過,漁獵在商代已經顯現減弱的趨勢。

商朝因為黃河改道,數次遷都,自將都城從盤庚遷入殷(現在的安陽,甲骨文出土的地方),農業已成為重要的經濟部門。有學者統計過:經整理的殷墟出土甲骨片,與農業有關的達四、五千片之多,其中,又以占卜年成豐歉的為最多。占卜畜牧的卜辭很少,卜黍、稷和其他受禾”“受年的卜辭,合計卻有二百條左右[2] ,商是一個迷信的朝代,凡事必卜,祭祀和占卜比戰爭都重要。甲骨文中農事出現的頻率,說明農業的重要性超過了畜牧業。

有學者說,占卜所用的龜甲、牛肩胛骨的數量,現收藏在國內外的多達15萬片,僅此,即說明商朝的漁獵活動十分發達。也有學者指出,這些龜甲並不是產自安陽,而是由商朝的沿海附屬國進貢的。不過,漁獵在東周已是最後的繁榮卻是不爭的事實。到周代,穀物種植已成為社會經濟中最重要的生產部門。相比之下,畜牧業在社會經濟中的比重下降了,採集狩獵則已完全成為農業經濟的補充。

古儒倡導的集體是家庭和家族,與此相應,農業生產也是以家庭為單位協作和組織的。在以人和畜為主要動力,並輔以簡單生產工具的古代,家庭是開展農業生產的最佳規模。因為,第一,相對於狩獵和放牧所面臨的高風險,農業生產的安全性大大提高了,既沒有猛獸的襲擊,也沒有高山、大河和瘴癘病患的威脅,這就使得“大集體” 共同合作保障生命安全的需求大大降低;第二,農業生產中,每一個人勞動和收成之間的定量關係難以計算,是一筆“糊塗賬”。這種情況下,不免有人吃“大鍋飯”,避免“搭便車”的最好方法就是用親情抵消可能出現的偷懶行為。第三,農業勞動是分散進行的,沒有聚集效應。第四,農業勞動需要“適度”的合作,這個度所需要的人口恰好與家庭平均人口數量相當。

家庭並不是一個整齊劃一的單位,有的人口多,有的人口少。在不同生產力水平約束下,作為最基本經濟計量單位的家庭,其最優規模呈緩慢下降趨勢,並在農業技術革新停滯之後最終穩定在一個相對固定的區間之內。

在影響家庭規模的主要因素中,鐵製農具和耕牛具有決定性影響。史學家齊思和先生指出:“春秋之前,中原地區的‘諸夏’,不但不知道用驢騾,並且還不知道用牛來耕種,農業完全靠人力。春秋時代末年才發明了‘牛耕’的方法,牛遂由‘宗廟之犧而為畎畝之勤’。到了秦漢以後,驢騾才大批地由塞外輸入”。

鐵製農具的使用,與牛耕大致在同一時期。文獻記載,東周時期,鐵製農具已多有使用。《國語·齊語》記載了管仲對齊桓公的話說:“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鉬夷、斤、,試諸壤土。”美金指的是青銅,惡金指的是鐵。惡金所鑄的鉬,即鋤,除草工具;夷,即削草平地的鋤類;斤,形似鋤而小,主要為砍木平木工具;即钁,是掘土工具。牛耕和鐵製農具大大降低了耕作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效率,也使以小家庭為單位的農業生產成為可能。

商鞅變法中有一個條目:一家有兩個成年男子的,強迫分居。這是一種增加生產的有效手段。這一改革措施,沒有因為商鞅被車裂而廢棄,而是成為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大帝國的基本經濟制度,並流播至今。秦漢如此,唐宋照舊,明清也是一樣。1949年之後的中國,實行了一段時期的“大集體”,但其失敗也是有目共睹的。

據此,我們看到了“小集體主義”,即家庭至上在中國社會的歷史存在,有其政治、倫理和經濟方面的頑強支撐,但這是不是說,“小集體主義”會成為中國經濟計量單位的標準呢?換句話說,有沒有一種更適合、更精確的計量單位取而代之呢?

正如本文所論述的,農業文明是家庭式的“小集體主義”,兩者之間有一種難以割斷的依賴關係。中國的個人被家庭而埋葬,中國的個人主義始終籠罩在集體主義的巨大陰影下,中國的工業文明也幾度萌芽,卻始終未能成長和成熟。可是,從經濟發展的歷程看,農業文明無可置疑地要過渡到工業文明,而工業文明的經濟計量單位是“個人”,是個人主義。

如果我們承認西方商業文明與個人主義價值觀之間有互為因果的必然聯繫,如果經濟計量單位由大而小、由粗糙而精確是一種符合歷史事實的邏輯的話,那麼,“小集體主義”向“個人主義”的演變就是一種不可逆轉的進步,或者說,“小集體主義”正走在進化的半路上,其終點必然是個人主義,就像農業文明必然被工業文明所替代一樣。

有一個實例,可為佐證。

我在的小區,有一家回收廢舊物品的。他們是一家人,三口,夫妻二人和他們的老父親。他們原在安徽農村,因為種地辛苦,也不賺錢,就來北京做這個生意。父親的年紀六十左右,看上去很結實,皮膚黝黑。夫妻兩個三十出頭,長期的農村生活使他們久經風霜,看上去要比同齡的城裡人老相。

這個三人組,是一個天然的小集體。可是,據可靠消息,他們是單獨核算的。小兩口是老闆,父親給小兩口打工,領取固定工資,每月500元錢,包吃包住。原來,廢品收購,看上去不起眼,可也有不少門道。兒媳婦打通了物業的關係,買斷了小區的廢品收購,他們一家人是可以進入小區,走門串戶的,其他回收人只能在小區門外等着,不能進入小區。因此,這家人是壟斷經營的,和中國電信一樣。

是否構成壟斷,不在本文關心之列。讓我驚奇的是,這家人的“親父子,明算賬”。傳統上,農民是家庭計量單位的保守者,可是,一旦進入城市,一旦進入到工業文明的循環中,他們就很快地改變了原有的核算單位,以“個人”作為利益分割的基本單位,而把原來的“小集體”徹底拋棄了。

在一個有血緣關係的家庭之內,利益的分界尚且如此間不容情;可是,在血緣關係淡漠,也沒有有效的法律制約的國家,我們卻在大力倡導集體主義和公有制;我們在對這種“大無畏”的理想主義深懷敬意的同時,也應該保持永遠的抗拒——沒有個人和個人利益不可剝奪的法律地位,集體主義只能是少數“拿集體的身體,堵自己的槍眼”的利慾薰心者的天堂,而集體中的大多數只能是“沉默的羔羊”。

如果說農業文明是與小集體主義相適應的,那麼,工業文明一定和個人主義有不解之緣。如果說小集體主義是我們曾經的傳統,那麼,個人主義就一定是我們的未來。換句話說,如果“個人”不能有尊嚴地獨立在中國古老的土地上,中華民族就永遠不會有值得期待的未來。

我願意聽到每一個中國人說:他們在為自己的利益而努力。聽到企業家說:我在為自己賺更多的錢,而不是為了“振興民族工業”;聽到政府官員說:我在儘自己的職責,而不是為人民服務;聽到大學教師說:我在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投身於“塑造別人靈魂”的工作;聽到孩子們說:我在為自己念書,而不是為了他的父母和國家。

 

備註:

[1] 故事改編自《孔子紀聞》,唐福玉著,遠方出版社

[2] http://www.cctv.com/agriculture/20040405/101972.shtml

 

全文完——2006716日星期日

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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