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制度的重大漏洞,合法整你的又一例證 為什麼警察殺黑人,連起訴都不起訴?我看是因為美國司法制度中的幾點重大漏洞。 1,檢察官和警察蛇鼠一窩。 公訴人是律師。律師辦案有一個真理,就是不能單靠律師的,需要有偵探作調查,取證據。公訴人的偵探是誰,是警察。人家那是老搭檔了,牢不可破的革命同志,感情極其深厚,無以倫比。美國有一部久盛不衰的電視連續劇“Law and Order (法律與秩序)”就是歌頌警察和公訴人之間長存的友誼。所以,你要公訴人去起訴警察?呵呵,難啊,難啊。這就是為什麼公訴人在警察殺黑人的案件中違背為受害人謀利益的職責,反倒千方百計為警察開脫了。 2,陪審團是司法不公的罪魁禍首。 陪審團是什麼?平民百姓。沒有法律基礎,缺乏公正準繩,更主要的是人性的弱點都集中在陪審團中。比如種族歧視,在陪審團里比比皆是。你要起訴一個人,陪審團十二個人當中必須有至少10個人同意。也就是說,如果有三個不同意,無法起訴。十二個人當中有9個是白人。只要有三個白人有種族偏見,就不能起訴。呵呵,太容易了,太容易了。這就是為什麼陪審團對殺黑人的白人總是很難判罪。 3,司法獨立是鎮壓的極好藉口。 警察殺黑人不被起訴。美國總統,各大聯邦官員,各州長,市長,等等,雖然表面上同情,但其實都只是在一邊說風涼話,看風景,看笑話。一點動作也沒有。司法獨立嘛,國家規定不能插手。但是如果你一旦不服,抗議鬧事,那他們馬上行動起來,警察鎮壓你,絕不留情的,實在不行有軍隊出馬,不怕收拾不了你。就好像,有人左直拳打了你,你不服,他右勾拳再給你一記。然後笑嘻嘻的跟你說,他的左右雙手是各歸各的,並沒有合作收拾你。呵呵,無語鳥,無語鳥。這就是為什麼美國制度是多麼的可笑,多麼的黑暗,多麼的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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