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起草的《共同纲领》实行五年后毛主席为何要搞宪法?
毛主席为什么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人民民主专政”
安泰
周恩来起草的《共同纲领》实行五年后,毛主席就要搞宪法;民主党派一听说要搞宪法,就反对,说《共同纲领》好的不得了。宪法草案出来后,他们都还举手,赞成,大概是因为这个宪法按照毛主席说的“还只是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宪法”,其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扫除《共同纲领》对于社会主义改造设置的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刘少奇就根据共同纲领要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说共产党在政协参会也是作为一个党派参加(这是完全否定了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此毛主席和他大起冲突,就非要搞宪法,而且是亲自搞。
这个宪法(1954年宪法)是社会主义过渡的宪法,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宪法。这样就有文革之后的1975年宪法的诞生,它才是社会主义宪法,确定下来无产阶级专政。所以毛主席的文革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而不是说“人民民主专政下的继续革命”。
1949年还在七大二中全会的时候,毛主席就说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国内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1953年还专门有个关于主要矛盾的批示(现见于毛选第五卷77年版)。实际发生的情形是,在反帝时,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同盟军,反封建(反孔夫子的体系)时,就是革命的反对者了,而搞社会主义革命,就是革命的敌人。
这是为什么毛主席后来弃用人民民主专政之说,而只用无产阶级专政之说,文革就是要捍卫巴黎公社原则和十月革命道路,并将其现实化,在中国建立符合巴黎公社原则的现实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邓小平上台后,就废除75宪法,废除无产阶级专政,重提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秩序,完成刘少奇的遗愿: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在这样的秩序下,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政权是为他们服务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对工人农民的专政。
所以,自邓小平到现在,就是在培养少数大资产阶级和无数的小资产阶级,一旦他们确确实实掌握了经济的主要部分,新民主主义秩序就可以确定了。可笑的是现在很多所谓无产阶级专政论者却都在不知不觉喊着人民民主专政,甚至就像楼主文章中提到的渡痴禅师一样,居然把未来的路归结为“人民民主”,可谓愚昧之至。刘源及其喽啰张木生一直不就是要统合左右,一同回到新民主主义吗!看来他们的统战工作搞得不错。刘少奇也可以高兴了,就是九泉之下恐怕要离毛主席更远点才好。道不同不相与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