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軍隊離不開整個國家工業體系的支撐。鮑爾就曾向蔣介石建議:中國“必先有完整的軍火工業、交通、電訊、郵政,甚至市政與衛生設施。缺乏任何一方,欲建現代化之國軍均將受其阻礙”,因此建議“中國必須從經濟建設開始,無論願意與否必須從遠處着眼,近處着手!”1936年,德國軍事顧問幫助中國制訂了雄心勃勃的《中國工業計劃》(“三年計劃”)。該計劃的短期目標是在一個非常短的時期內,把湖北、湖南、江西等省建為工業基地,以抵禦日本的入侵,長期目標則是將這些地區發展成為全國的工業中心。
“三年計劃”有幾個基本組成部分,如對鎢和銻全部有關業務的專管;在湖北、湖南和四川等地建設17座工廠,包括鋼鐵、燃料(煤礦和油礦)、機械、電氣、化工等重工業廠礦和發電廠。中國並不擁有實現該計劃的全部資金,主要是通過向德國提供稀有礦產換取德國的技術和裝備的方式來實現這一計劃。1936年4月8日,與中方合作的德國合步樓公司合伙人將其股份轉讓給德國國防部,使該公司由私營公司變為德國國營公司。當日,中德兩國簽訂《德華信用借款合同》,按該合同,德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1億帝國馬克的無限期周轉貸款,由此,德國向中國的出口物資將由德國國防部提供給中國的1億馬克信貸實行現金交易。合同簽署後,蔣介石、孔祥熙與希特勒、沙赫特互致賀電。
同樣因1937年抗日戰爭的爆發,“三年計劃”的大部分項目沒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