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分 武不容獨
據消息報道,有組織有計劃,號稱有百萬人參與的326護台大遊行,
最後出場的,不過二十萬人,而其中,配合陳扁“出行”的警力就
有三萬以上。
準備充分,卻草草收場,連陳扁顧問許文龍都迷途知返,臨行(游
行)前,改弦更張支持“一個中國”,阿扁還游什麼勁?抗法無效,
“政治嘉年華會”的形象口碑很好?
一國可以兩制一中只有一字》,過場游完,《台獨勢力還是得直面
《反分裂法》。遊行了,狂歡了,正面效果,不過擴大了《反分裂
法》的影響,宣傳了《反分裂法》的震懾力。
《反分裂法》原本急就章,題大而容小,太看重“台獨”,以偏概
全,以“台獨”為唯一分裂勢力和可能,諸多缺漏已為世人共知,
草創之後,《反分裂法》面臨必然的修訂完善。但急就救急,《反
分裂法》客觀上影響起到了反“台獨”之戰爭法作用,即便如此作
用,內地諱避之,島內誇大之。
諱避和誇大不重要,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海內外中國人都明白,台
灣是全中國人的台灣。中央政府沒有,也無權分田到戶,把台灣劃
成“台獨”勢力私產。“私有化台灣”,特別是答應“台獨”勢力
“私有化台灣”,必須經過全中國人公投或曰點頭。區區二十萬人
遊行以決定台灣命運絕對是痴心妄想。以遊行立場人數多寡決定台
灣前途,很容易,湊夠十三億中國人的簡單多數就成。湊不夠七億
人籌碼,“台獨”死心要獨也不難,拉扯起“台獨”隊伍,離開台
灣島,到大力支持扶持“台獨”勢力的美國領土上去獨好了。
伴隨荒唐的遊行,前前後後,奇談怪論,歪理邪說不少:台灣本來
就是中國一部分,巢堂壇兮的台獨分子居然要“制憲正名”“反並
吞”,忘乎所以,真當自己“獨立”了?而做螃蟹橫行慣了,對他
國內政,不說三道四,指手畫腳就生存不下去的美國,說道指畫到
了《反分裂法顯現中國對美軍威脅》之顛三倒四夢境,中國人能說
它什麼呢,用憤幼的話講,大概只有“不鳥它”了;最新的消息,
還勁爆賴斯北京之行成果不菲,其中之一,就是北京領導人給賴斯
檢討,“了解反分裂法在國際造成負面效果,將做補救”,那意思,
立了《反分裂法》,我們的領導人虧心了,悔過了……
說千道萬,養兵千日,立法千萬,人民共和國的軍隊,人民共和國
的法律,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用來對付內部分裂祖國,外部侵
略祖國的各種敵對勢力。法不容分,武不容獨,任隨你“台獨”孫
子(阿扁之流)跳梁,“台獨”老子(美國之類)操縱,花樣玩遍,
機關算盡,膽敢示獨,保證你陰謀陽謀玩完!
200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