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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鷗:武統台灣,不再遙遠的設想
送交者: 一沙鷗 2016年05月28日19:14:5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一,不得不為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以李登輝、民進黨等為代表的台獨勢力以各種手段成功的喚起了台灣民眾的民族(國族)意識,所謂“台灣主體性”。這種民族意識由於內生於台灣民眾的內心,又沒有強大的外力去壓制,因此一經政治勢力喚醒,就沛然不可阻擋,成為台灣的主流民意,並以民族主義(愛台灣)的形式裹挾了台灣近年來的政局走勢,比如2014年的“太陽花運動”。

今後台灣政局最有可能的走向是,受民進黨等台獨勢力成功收割台灣主流民意的鼓舞,台灣的其他政黨,包括國民黨,將不得不向這種民意靠攏,否則就會邊緣化。政治和民意的相互正反饋,必將使台灣走入台獨的死胡同。

在這種局面下,要台灣民眾自願接受與大陸的和平統一,已無可能。許多具有中國情懷又認同台灣民主制度的人士,善意的認為台灣的獨立傾向是由於大陸和台灣的制度差異造成。制度差異的原因也許有,但是從民族意識形成的心理機制看,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人類天然的主體性意識。

在和平統一已無可能的情況下,武力統一就成為必然選擇。否則,借用當年鄧小平針對香港問題的表態,“中國政府將是又一個李鴻章”,中共將徹底喪失其統治合法性。

本文將探討武力統一台灣的幾個步驟和設想。筆者並非是戰爭的鼓吹者,但是面對台灣統獨這個對中國如此重要的戰略問題,如果大陸官方和民間都被“要和平不要戰爭”這個政治正確所限制,不敢直面武力統一台灣這個嚴肅且現實的問題,那麼中國要實現民族復興的戰略目標,至少在思想上是不可能的。沒有對戰爭的理性思考,哪來的持續和平?

除了上文提到之外,再探討統一的其他必要性。筆者作為中國大陸民眾的一員,自然是從大陸民眾的視角出發。

首先,基於中華民族的民族感情。中華民族的歷史有多久遠,則其在長期融合中所形成的民族情懷和歸屬意識就有多深厚,它既是族群性的,也是地域性的,由此而派生出對民族統一性和領土完整性的自然維護。這既是內生於民眾個體內心的的自然權利,也是現代性國家中公民群體的社會義務。因此,這種民族感情是正當的。

其次,基於中國的戰略利益。不統一台灣,則中國東海和南海的海防就無法連為一體,中國的海防體系就有難以彌補的安全漏洞;不統一台灣,則中國走向海洋,東出西太平洋,就面對一個天然的巨大障礙;以台灣一貫以來依靠美日抗衡大陸的准同盟態勢,一旦中國與美日發生戰略上的矛盾,則台灣就如一把對準中國腹部的匕首,近在咫尺

其三,基於民族心理療傷的需要。以民族主義為例,民族主義本身是現代國家建構的基礎,但中國的民族主義卻經常走向極端。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近代以來由於中國飽受屈辱而對整個民族留下的巨大心理創傷。在這種心理創傷作用下的民族主義,經常出現各種極端行為。妄自菲薄時,恨不得自己馬上金髮白膚,甚至希望西方發達國家再來“殖民兩百年”;高傲自大時,以前是仇洋排外,現在是動不動核平這個核平那個,種種荒腔走板的言論層出不窮。台灣目前分裂的現狀,則是這種屈辱心理最直觀的標識,是中華民族心中那道最深最大的傷疤,如果要徹底平復這道傷疤,則必須統一台灣,從而為中華民族擁有健康的民族心理,實現自我救贖掃除最後一個障礙。

其四,基於中國大陸政治制度和國家架構優化的需要。這個問題,在大陸的語境下,很少有人提到。中共成立於革命時代,暴力革命和國家建構過程中的挑戰,使其必須有合適的外部壓力,才能保持其危機意識和革新動力。這個外部壓力,在中國特殊的歷史現實條件下,既不能是外國的,又要有一定的觀照距離。而台灣恰好與大陸同文同種,民主制度相對成熟,在一個統一的國家架構下,就能對中共構成制度上的合適的競爭壓力,從而為中華民族徹底走出歷史上的治亂循環,作出獨特的貢獻,而台灣如果獨立,則只會刺激大陸民眾對台灣從群體和制度上的仇視情緒。另外,以中國的幅員之廣,人口之多,民族之眾,從現代國家體制的合理性角度,應該個天然的聯邦制國家,但是由於歷史的種種原因,中國卻一直是個單一制國家,而統一台灣,則中國發展聯邦制國家就具備了一個現實基礎,這個下文再談。

至於統一的緊迫性,出於“和平統一,已無可能”這個基本判斷,這個緊迫性的探討將在下文再談,不再單獨成文。總的判斷是,如果中國最終只能用武力統一台灣,那麼這個時間應該越快越好,因為時間越久,則台灣民眾的民族意識就越穩固,武力統一和統一後台灣的治理成本就越高。另一個判斷是,隨着美國全球戰略的調整,武力統一台灣的時間也許並不在大陸一邊,中國必須要破除“台灣問題的解決,時間在大陸一邊”這個迷思。

二,目標設定

一個國家行為,必須在理性的基礎上,設定合理的目標。所謂理性,是對得失的綜合評估,所謂合理則是指現實可行性。絕大多數情況下,目標的高低與現實可行性成反比關係,即目標越高,則現實可行性就越低。具體到統一台灣,尤其是武力統一台灣,則設定怎樣的統一目標才合適?

目前中國大陸所宣傳的統一目標是“一國兩制”,但是“一國兩制”僅僅是個政策原則,統一後中國的主權主體、台灣的政治地位等問題均未明確。筆者認為,統一台灣的目標可按照3個層次設定。

1,法理統一。目前大陸所堅持的“九二共識”實際上就是一種法理統一,其主權主體虛化為一個模糊的“中國”,這個中國是指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台灣的中華民國,則各說各話。對中國大陸來說,法理統一隻是迫於現實的無奈之舉,是為了“阻獨”,而非“促統”。而且這種法理統一,除了得到些自我安慰外,沒有其他實質性作用。且隨着民進黨上台和台灣民眾獨立傾向日漸強烈,要實現法理統一的目標,也已變得遙不可及。

2,有限統一。指的是中國大陸作為未來統一後中國的主權主體,行使國防和外交權力,大陸在台灣駐軍,台灣除少量的內衛部隊外,不能擁有軍隊。台灣可以保留中華民國國號,與中國大陸組成“中華聯邦共和國”。台灣的政治、社會、法律等自治體系不變,完全自治。為平復台灣民眾的反對情緒,中國大陸甚至可以考慮將社會政治制度與台灣更接近的港澳等地,劃歸其管理。台灣與中國大陸在一個中國架構下的法律地位平等,但是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則是中國大陸,這既是中國大陸應得的戰爭紅利,也是未來中國面對各國競爭的現實需要,除非未來台灣的綜合實力超過大陸。

3,完全統一。統一後的台灣成為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

如果中國以法理統一為目標,則中國以戰爭的代價,得到如此低的目標,顯然得不償失,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如果中國以完全統一為目標,則目標太高,難度太大。 1,要實現完全統一,就得完全占領台灣,戰爭將長期化,由此對台灣的破壞和雙方的傷亡將大幅上升,尤其是台灣平民的傷亡將加大;2,在戰爭後遺症的影響下,戰後台灣極有可能“巴勒斯坦化”,中國在台灣設置的各級政府,將面臨台灣具有獨立意識的民眾的無盡反抗,必將付出難以承受的政治、經濟和安全成本。

筆者認為,中國武統台灣,以實現第二個目標最為有利和現實。

對台灣來說,一方面,中國完全不參與台灣內部的治理,台灣的各級政府仍然由台灣民眾自行選舉產生,台灣社會政治體制的主體性得以保留;另一方面,台灣實際上失去的並不多,比如國際上的代表權問題,目前台灣本來就沒有獨立的國家地位,台灣雖然失去獨立建國的機會,但反而可能擴大領土範圍,這有利於化解戰後兩岸民眾的相互敵視情緒。即使戰後台灣仍有民眾武力反抗,針對的也只能是大陸在台灣的各處軍事基地,則大陸駐軍相對容易應對。

對大陸來說,一方面,1,民族感情得到維護,領土完整得到保持,分裂的屈辱心理得到洗雪,戰略利益得到保證;2,戰後台灣發展的好壞由台灣民眾自行承擔,中國無需背上無盡的政治、經濟和道義責任;3,中國完全可以承擔一定時間內的戰爭成本,因為戰爭總有結束的一天,但經不起在台灣問題上無限期的消耗,就像美國的越戰和前蘇聯的阿富汗戰爭。另一方面,在未來中華聯邦的國家架構下,在中國正統上,儘管大陸可能會面對台灣文化和制度上的競爭,但是大陸與台灣的體量完全不能等量齊觀,且這種競爭未必是壞事。

前文已提到,由於台灣民眾的抵抗意識與其民族意識成正比,時間越久則台灣的民族意識只會更堅固更深厚。所以只要判定台灣和平統一確實已無可能,則武統台灣的時間選擇上越早越好,時間越早,則戰後台灣社會動盪的風險就越低,畢竟兩岸同文同種,文化紐帶目前相對堅固,容易通過一些政治和經濟上的手段來化解。但是時間一旦拖久,尤其是台灣從政府到社會的“去中國化”進程不斷加速,“台灣主體性”意識不斷增強,則後續的變數就不可估量。

三,全面準備

武統目標雖然設定在“有限統一”,但在武統台灣的準備上,卻要作全面戰爭的準備。

以兩岸的綜合實力對比看,對中國大陸來說,如果僅僅是兩岸雙方的戰爭,則台海戰爭最多是高烈度中等規模的戰役。因此,全面戰爭的準備是針對可能的美日干預。由於美日同盟主要是美國主導,因此只分析美國可能的反應。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中國武統台灣,美國肯定會支持台灣,但是,只要中國戰略決心表現的夠堅決,美國肯定不會出兵保護台灣,因為一旦美國出兵,則就是中美兩國的全面戰爭,包括核戰爭。

美國軍事干預台灣的決心與中國全面戰爭的決心成反比,因為台灣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中國一旦發動統一戰爭,則只能贏不能輸,尤其不能在外國干預下失敗;而台灣對美國來說最多稱得上是重要利益,只要美國政府還有理性,就不會為了台灣而拿數以百萬計民眾生命作代價。

對中國來說,近年來大力發展的各類區域拒止/反介入武器,以及地緣上的近便,僅僅是為大陸面對美國的軍事干預取得戰役上的優勢。但是兩國針對台灣的戰略決心的差異,才是中國在台海戰爭中對美國的最大戰略優勢。在這方面,中國要通過各種管道告知美國,不能有一絲猶豫。

但美國仍然可能會在以下四個方面,對台灣作出一些實質性的支持:一是在南海、黃海方向加大對中國的軍事挑釁和威懾,以分散中國軍力;二是對台灣輿論和政治上的支持,以從政治上動搖大陸的決心;三是經濟上對大陸的制裁,以削弱大陸的戰爭潛力;第四,就是為台灣在必然到來的兩岸談判中爭取更多利益,這一點最重要。

美國的這些動作,自然會加大大陸的壓力,但是都可以化解。

1,美軍在幾個戰略方向上的軍事壓力。只要不是美軍直接大規模轟炸中國境內的設施,則中國就可以置之不理,何況黃海方向中國還可利用朝鮮來牽制駐韓美軍----朝鮮的戰略作用就顯示出來了。而美國如果轟炸中國境內的設施,或者攻擊中國的登島部隊和掩護部隊,則就是全面戰爭,那就另當別論。

2,在武力統一台灣前,中國必然會做一些輿論和政治上的準備,以做到師出有名,這一點很重要,中國必須給美國不干預台灣足夠的台階,此點下文專門探討。

3,一旦戰爭開始,中國必然會處於戰時經濟狀態,美國的制裁最有可能是針對戰略物資,比如各類禁運。但是以中國目前的實力,除了原油,其他物資應對一定期限內的戰爭消耗綽綽有餘,而原油完全可以從俄羅斯進口。筆者反而認為,一旦戰爭開始,中國要想辦法把影響擴大至全球,對世界經濟的影響越大愈好。世界經濟越動盪,則全球各國要求停止戰爭的呼聲就越強烈,則中國適時停火就有了合適的外部助力。

4,美國必然會以一定方式介入兩岸停火談判,這並非壞事。中國完全可以借力使力,逼迫台灣在既成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談判,否則雙方就相互進行戰爭消耗,以雙方的實力對比,最終台灣還是不得不談判,這是必然。而一旦談判,只要實現駐軍和對外主權,其他均屬細枝末節,則中國的戰略目標就越能達成,外部世界包括美國最終也會接受,畢竟從法理和觀念上來說,全世界都接受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只是中國的內戰。

因此,中國不應該過於顧慮外國尤其是美國的軍事干預,只要中國有足夠的戰略決心,並且把這種決心明確無誤的向世界表明。戰爭的各種技術性準備固然重要,但是,從戰略上來說,戰爭的準備是永遠完成不了的。歷史上的各種戰爭,從來沒有哪個戰爭的參與方能夠完全準備好,否則,就不會有戰爭

“有限目標,全面準備”,這應該是中國武統台灣的最基本策略。

四,師出有名

中國要實施武力統一,有一部現成的法律可以作為依據,這就是《分裂國家法》。

2005年3月14日,面對當時台灣民進黨當局日益激進的台獨行為,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了三種情形下,大陸有必要以“非和平手段”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1,“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2,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3,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目前看來,在兩岸實力此消彼長和美日同盟干預台海成本越來越高的情勢下,任何台灣政黨只要保持一絲理性,不管誰上台都不大可能採取《反分裂國家法》所定義的前兩種情形,即:1,“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2,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例如,台灣民進黨政府在陳水扁執政時,儘管花樣翻新,但也不敢觸碰這兩種情形所設定的紅線。

但是從台灣的民意變化來看,最有可能出現的是第3種情形,即“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只要出現這種情形,中國依據《反分裂國家法》,還是有動武的權利。

當時中國通過這部法律時,一般輿論認為這僅僅是一部威懾台獨的戰爭法律。但是筆者認為,除了威懾台獨之外,在目前台海情勢下,它還有一個作用是,可以驗證台灣“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這個武統台灣的前提,從而使大陸的和戰措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所以,中國目前到了實施這部法律的時候了,一是這是必經的法律程序,二是,中國必須公開向世界和國內民眾證明,和平統一台灣已不可能,從而使武力統一這一戰爭行為有法律和道義上的依據可循。

實施這部法律的方式,就是中國以政府名義,要求台灣現政府與大陸進行政府間的政治談判。政治談判的內容,就是《反分裂國家法》確定的六個事項:(一)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二)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三)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四)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五)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六)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

對中國有利的是,中國可以主導政治談判的進程和內容,因為台灣民進黨政府壓根就不會提出政治談判的要求。這樣,中國就可以分步提出政治談判的內容。

第一步,談判“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這個談判內容,經過前段時間“肯尼亞台籍詐騙嫌犯遣返事件”和“世衛組織”邀請函事件,外界對此已有預期。大陸提出這一要求,既是向台灣民眾展現善意的舉措,也是爭取世界輿論的策略。

第二步,談判“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蔡英文在就職儀式上口口聲聲要發展兩岸關係,到底是發自內心,還是欺世之談,一談就能得出結論。要求談判的理由很多,比如在大陸台商和在台灣陸商的相互“國民待遇”問題,這些問題都只能從政治安排的高度才能解決。

第三步,談判“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台灣的政治地位指的是台灣在中國這一國家框架下的政治地位,通過談判,就可以把台灣屬於中國的法理依據再次以政府的形式向兩岸民眾,世界各國,全球輿論再說一遍。由於台灣屬於中國的法理依據十分充足,因此,中國要理直氣壯的向世界說明。而兩岸政治談判必然是全球輿論高度關注的焦點,這個傳播效果比起平時大陸政府的自言自語更有效。如果台灣當局拒絕談判,則破壞台海和平的責任就在台灣一方。

第四步,談判“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在充分說明台灣在法理上屬於中國的依據後並談判後,那麼要求談判“和平統一”就是順理成章之事。

第五步,談判“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和“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只有實現前四步談判,則本階段談判才有意義。

中國通過公開要求進行談判,可以向世界充分展示對兩岸和平談判的善意,因為談判本身就具有道義合理性,是最易被國際認可的國家行為,從而儘可能爭取其他國家和輿論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通過政治談判的要求,可以充分了解台灣民意的反饋,從而充分論證“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這個事關台海和戰的重大結論是否是事實,儘量避免可能的錯判和誤判。

筆者判斷,第一步和第二步的談判可能台灣現政府還會予以回應,但是一旦觸及“一個中國”的問題,則必然會卡殼,蔡英文對“九二共識”的迴避態度就說明了這一點。至於後面四個談判內容,估計台灣一個都不會回應,且民進黨政府必然會以“台灣民意”來做擋箭牌。如果台灣的主流民意確實也是反對與中國大陸進行政治談判,這就可以證實“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這個結論。

經過這一必需的步驟,則中國就可以用事實向世界證明台灣“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中國的武統行為就有了法律和道義上的依據。中國就可以做到師出有名,從而降低美國等其他國家民眾和輿論對台灣的同情,減少美國出兵介入台灣戰爭的可能性。

五,結語

至於台海戰爭怎麼實施,這種戰役、戰術層面上的技術問題,相信中國軍方已經有充分準備,因為自上世紀國共雙方的內戰導致兩岸分裂以來,中國為統一台灣的軍事準備從來沒有停止過,目前中國所缺的,是一個明確的戰略規劃。

中國要想真正實現大國的復興之夢,則統一台灣是道繞不過的考題。國台辦說“一個中國原則”是蔡英文政府“未完的答卷”,其實真正沒有完成台灣這道答卷的,是中國大陸,現在到了認真解答這道答題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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