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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的真實面目及其所作所為
送交者: yutoo 2017年06月13日08:34:1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華盛頓—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UCSD)於五月底宣布將於今年6月邀請西藏流亡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出席該校的畢業典禮並且發表畢業致辭。聖迭戈分校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於周五發布聲明,以中國外交部似的措辭抨擊校方這一決定,並表示如果校方“一意孤行”,將採取“強硬措施”予以抵制。

聖迭戈分校校長普拉蒂普•科斯拉博士無視華人學生的善意勸告,在通告中稱讚達賴喇嘛是位和平人士,他促進了全球各國對於人道事業的責任與貢獻,這正是校方想要傳遞給畢業生和所有在校學子的理念。科斯拉表示,達賴喇嘛將向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們分享有關善良與慈悲的信息,這些信息將像種子一樣在畢業生們未來的生命中生根發芽,這些基本的價值觀也將傳播到世界各地。

達賴時常以一個慈祥和藹的長者模樣出現在國際社會面前,以博取公眾的同情。這是他的一貫套路,不過他的演戲功底很淺,所以算不上“大奸似忠,大偽似真”的高手。即便如此,還是有不少人“上當受騙”或“有意相助”。

據中國紀檢監察雜誌4月29日消息透露,在西藏自治區有極少數黨員幹部將政治操守、政治紀律拋到腦後,搞“七個有之”,當政治上的“兩面人”,有的在反分裂鬥爭這個重大政治問題上政治立場不堅定、政治態度曖昧,有的甚至向十四世達賴集團捐款,參加地下非法組織,向境外提供情報,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黨的戰鬥力。因此,我們有必要深刻揭露達賴的真實面目及其解放後的所作所為,讓大家能夠明晰利害,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浙江省當代國際問題研究會在16年曾經披露,1959年達賴流亡印度後,大批西藏難民湧向印度與尼泊爾,在美國政府不便公開出面對所謂西藏難民提供援助的情況下,1959年4月在紐約成立了以勞威爾—托馬斯(美國知名時評人、新聞工作者)為主席的“美國緊急救助西藏難民委員會”(AmericanEmergencyCommitteeforTibetanRefugees),承擔起以民間援助為名的美國援助流亡藏人行動。在此後相當長的時期里,托馬斯一直都是達賴喇嘛西藏“獨立運動”的積極鼓動者與支持者。達賴就是在這個時候與美國朋比為奸、沆瀣一氣的。

一、西藏叛亂前,達賴憑藉“僧侶貴族專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扼殺人權,迫害藏民

《清稗類鈔》記錄了晚清開明官僚郭嵩燾的一則史論:“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漢與宰相、外戚共天下;東漢與太監、名士共天下;唐與后妃、藩鎮共天下;北宋與奸臣共天下;南宋與外國共天下;元與奸臣、番僧共天下;明與宰相、太監共天下;本朝則與胥吏共天下耳。”

從現有的解密歷史檔案中不難看到,僧侶貴族專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元據時代”留下的遺毒。而達賴將其重新拾起,且又“有所揚棄”。

在達賴統攝西藏期間,宗教與政權在這裡得到緊密的結合。寺廟不僅成為三大領主控制農奴的統治工具,而且本身直接壓迫和剝削着農奴,使農奴受到雙重的壓迫。口口聲聲宣揚“普渡眾生”、“慈悲為懷”的寺廟上層僧侶,一方面在觀念上禁錮廣大農奴的思想,使農奴安於現狀,忍受壓迫和剝削;另一方面,憑藉政教合一獲得政治上、經濟上的種種特權,赤裸裸地壓迫、奴役廣大農奴,不遺餘力地吸食農奴的血汗乃至生命。這種殘酷的事實,僅從甘丹寺赤降拉讓的暴行就可以看出一斑:如,根據108名群眾的控訴和對1200 名群眾的調查材料看,有541人被打過,其中165人被打傷致殘,121人坐過監獄,89人被流放過,538人被逼當奴隸,1025人被逼逃亡在外,265戶的親人被活活打死或用其他手段殘害致死,有72人被拆散婚姻,有484名婦女被強姦或輪姦。另外從對19個莊園的不完全調查看,在幾年間,支烏拉差役路上因傷、病、累、殘或其他事故而死亡47人,被打死7人,逃離出去後因無法生活而死亡19人,支不起烏拉差役而逃跑的294人。散發着血腥氣的這些數字就是寺廟和上層僧侶以“佛”的名義,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對苦難眾生的“超渡”。

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的舊法律約有十種,通行數百年的《十三法》和《十六法》,是至解放前夕仍在執行的兩種法典。是政教合一制度的“鎮山之寶”,是三大領主維護其利益和森嚴的社會等級,更有效地壓迫廣大農奴,隨心所欲地踐踏廣大農奴人權的重要工具。法典第七條把人嚴格地劃分為三等九級,(“三等九級”之律,見《十六法》之漢譯本,第38頁、39頁;《十三法》之第七條,漢譯本,第96~99頁。見周潤年、郭衛平譯註《西藏古代法典選編》,中央民族大學出版。)“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此上中下三等,就其血統貴賤、職位高低而定”。上等人是為數極少的大貴族、大活佛和高級官員;中等人是一般僧俗官員、下級軍官,以及三大領主所豢養的爪牙;下等人是占西藏總人口90%的農奴和奴隸。(農奴階級數字見《西藏自治區概況》,第246頁。)

人與人之間這種法律上的明確的不平等,實質上就是舊西藏封建農奴制社會森嚴等級的制度化。在制度化的森嚴等級壁壘之下,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之間不僅在經濟、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更加強化,而且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上,甚至在說話時的每一個用詞上都要分出雙方地位的貴賤尊卑,從而置廣大農奴和奴隸於非人的境地,使之永遠在被壓迫和奴役之下活命。界線是如此的清楚和不可逾越!90%的農奴和奴隸是沒有任何人權的人。

西藏檔案館內至今保存着一份《不准收留鐵匠後裔的報告》。1953年,堆龍德慶縣一個鐵匠的後裔在十四世達賴身邊做事,當達賴發現他是鐵匠的後代後立即將其趕走,並明令凡是出身金、銀、鐵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被視為下等下級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和其他家庭通婚。在法典明確規定之下的森嚴等級制度中,金、銀、鐵匠,屠夫等同乞丐被視為最低賤的人、西藏婦女也被法典列為這一等級中,尤其是處於社會底層的貧苦婦女更是如此。法典關於殺人賠償命的規定是“人有等級之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上等上級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價為與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的人如婦女、屠夫、獵戶、匠人等,其命價為草繩一根。

在關於處置犯罪人家屬的條文中稱:“絕嗣之家,其妻有父歸父,無父歸其兄弟近親”。或者“無父,則將其女人與另一半牲畜、庫物給其兄弟近親中之一人”。某人“若從氂牛身下救人,被救者則以女兒償之,無女則給妹,無女、無妹則給銀二百兩”。可見,在森嚴等級制度下西藏婦女地位的低下,可以與牲畜並列,作為財產的一部分定其歸屬,可以當作禮品贈予他人。婦女同屠夫、豬戶、匠人等,在森嚴等級制度下受着整個社會的歧視與奴役,人權的概念與他們沒有任何聯繫。

三大領主的利益在法典中毫無例外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農奴如果“觸犯”了三大領主的利益,法典規定:“按其情節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墜懸崖,拋入水中,或殺戮之,懲戒將來,以免效尤”,此為《十六法》及《十三法》所載,其中墜崖、拋水及殺戮均為死刑。而廣大農奴和奴隸的權利法典則沒有絲毫保障,遭到迫害的農奴和奴隸甚至連喊一聲“冤枉”都是非法的。法典規定“向王宮喊冤,不合體統,應逮捕械擊之;不受主人約束拘捕之;偵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長者拘捕之”。還規定:凡僕人反抗主人,而使主人受傷較重的,要砍掉僕人的手或腳,如主人打傷僕人,延醫治療即可,如打傷活佛,則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腳、斷手或處以各種各樣的死刑。正是這些駭人聽聞的規定,使三大領主隨心所欲地對農奴和奴隸實行各種酷刑。

法典只不過是一個綱領性規定,實際上遠遠不能說明三大領主對農奴和奴隸的殘暴。寺廟可以根據法典制定詳細的“寺規”,貴族可以根據法典在自己的莊園制定詳細的“家法”,寺廟和貴族可以自備刑具,私設公堂,刑罰農奴和奴隸,甚至可以將農奴和奴隸處死。

想制定什麼法就制定什麼法,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已故十世班禪大師於1988年4月接受《民族團結》記者採訪時曾深有感觸地說:“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西藏處在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社會。其黑暗、殘酷的程度,恐怕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那時候,僧俗領主都有監獄或私牢。當時刑罰非常野蠻殘酷,剜目、割鼻、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據《當代中國的西藏》載:“有的農奴被領主作為射擊打賭的活靶”。在西藏甘丹寺就有許多手銬、腳鐐、棍棒和用來剜目、抽筋等的刑具”。不僅如此,只要三大領主需要,哪怕是為達賴祝壽需要也要以殘害農奴和奴隸為代價。西藏自治區檔案館保存着一封50年代初致熱不典頭目的信件,信中寫道:“為達賴喇嘛念經祝壽,下密院全體人員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為切實完成此次佛事,需於當日拋食,急需濕腸一副,頭顱兩個,多種血,人皮一整張,望立即送來”。這種對人身血淋淋的戕害,竟然被一些人認為是“人權”,是“美妙的制度”,其反動本質昭然若揭。

鄧小平同志指出:“什麼是人權?首先一條,是多少人的人權?是少數人的人權,還是多數人的人權,全國人民的人權?”(《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25頁。)近年來達賴集團四處奔走,呼籲恢復西藏的“人權”,高談所謂“西藏人權”問題。從上述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歷史,不難看出達賴集團要恢復的是誰的人權,顯然就是打着“人權”旗號,實質上是要把西藏從祖國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恢復他們失去的昔日特權。對於廣大農奴和奴隸來說,政教合一的制度是扼殺自己人權的野蠻制度。

政教合一的制度使廣大農奴必須承受無限度的殘酷壓迫和剝削,忍受難以忍受的痛苦,致使一部分農奴為了減輕家庭差稅負擔,為了尋求出路和寄託,不得不到寺廟,加入僧侶隊伍。然而,在寺廟裡他們的地位仍是農奴地位,是寺院等級中最低等級,所不同的是變成了穿着袈裟的農奴,從事着寺廟裡的各種勞役。加之舊西藏地方政府的強迫,如明文規“家有三男,必有一人去支僧差”,導致西藏社會僧尼成群的畸形社會現象。民主改革前,西藏約120餘萬人口中就有僧尼12萬人,占整個人口的10%。

事實證明,僧侶貴族專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扼殺西藏廣大人民群眾人權的野蠻制度,是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反動力量,埋葬這一反動、殘酷、黑暗的社會制度是西藏廣大人民群眾的必然選擇。[1]

二、西藏叛亂後,達賴積極聯繫美國政府,幫助美高層分裂中國

1959年3月西藏發生叛亂、達賴外逃應該說是美國的夙願。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前後,美國曾秘密採取多種行動促動達賴出逃。1951年6月美國國務卿給駐泰國領館的一封信中就明確提出,“達賴是一個象徵,也是亞洲抵抗共產主義的潛在領導人”,希望能夠說服泰國接受達賴到泰國避難。

美國高層認為達賴出逃將產生重要國際影響。4月17日負責遠東事務的助理國務卿羅伯森(WalterS.Robertson)在給參議員漢弗萊(Humphrey)的信中說:“美國準備支持任何解救西藏人民的可行計劃。”“我絕對認為西藏叛亂將產生重要長遠影響。”4月23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第403次會議討論所謂的西藏“愛國者”問題。“中情局長杜勒斯(AllenDulles)說有關西藏形勢的最新信息清晰表明:不同政見者,或叫愛國者已遭到中共毒打。目前愛國者都已聚集到西藏相當狹小的地區,非常可憐。這些愛國者沒有食物,沒有供給,他們請我們向印度政府說情允許他們進入印度。杜勒斯說:當然我們會盡全力幫助他們,但形勢困難,中共已部署有效軍力,他們正在用的是曾經參加過韓戰的士兵,也在有效利用飛機,看來好像康巴地區叛亂部隊都被打散了,在拉薩地區的叛亂力量也是如此(2段,13行未解密)”。“由於難民缺少食物,國務卿赫脫想知道我們是否可以使用PL480實施援助。中情局長杜勒斯回答,我們正和紅十字會的格倫瑟(GeneralGruenther)商量這個問題,可能印度會請求給這些難民提供食物。副總統發表意見說,他感到利用紅十字會作為媒介幫助難民比美國政府直接插手要好。”“麥克羅伊(SecretaryMcElroy)問政府是否要盡一切所能使殘忍的中共對西藏的行動曝光。他認為應把西藏看成是又一個匈牙利,但看起來好像是:西藏形勢已事實上淡出人們的視線,而我們是想讓它持續下去。”“麥克羅伊提醒說必須小心行動,我們自己不要刺激中共在西藏的行動,我們希望秘密幫助亞洲人民,讓他們自己使西藏行動在世界上廣為人知。杜勒斯保證就這個問題開展工作。”

從目前可查閱到的資料看,這一時期,在援助流亡藏人這一問題上,美國精英階層有驚人的共識。1959年4月15日,來自俄亥俄州的國會議員阿什利(ThomasLudlowAshley)給總統寫信,將1959年的西藏叛亂與3年前的匈牙利事件相比,敦促總統盛情邀請達賴喇嘛到美國訪問。白宮的回信雖然對邀請達賴訪美不置可否,但明確表示“總統密切關注西藏人民的境況,希望美國能盡一切可能支持西藏人民反抗中共奴役的英雄壯舉。”4月17日國務院官員給參議員的信中也講到:“美國要利用西藏的動盪形勢支持反對中共的游擊活動。”4月25日,美國聯合出版公司總裁(PresidentoftheUnitedPublicationCorporation)威廉·麥克馬洪(WilliamD.McMahone)就西藏叛亂後的形勢與政策給總統提出6條建言,特別強調了援助流亡藏人的策略問題:

“(1)範圍廣大並得到普遍支持的藏人反抗中共的起義遭到無情鎮壓,這可能比1956年的匈牙利起義更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這個起義發生在更為敏感、重要、而且人口稠密的地方,這個地區受到日益嚴重的中國共產主義威脅,這個威脅是對佛教制度、和平主義、中立主義的公然進攻。

(2)軍事干涉既不明智也不現實。

(3)美國不應採取任何掩蓋殘暴真相的行動,或者說給共產黨提供“帝國主義干涉”的口實。

(4)我們採取的任何行動都應該強調美國傳統的人道主義。

(5)任何行動都應該是由私營組織扮演主要角色。

 

(6)但是美國政府應該表明將全力支持幫助一個負責任的計劃,這將為以後的進一步行動打下基礎。”麥克馬洪還提議可“由勞威爾·托馬斯這樣的人出面來組織這樣的工作”。

中情局長杜勒斯在西藏叛亂後也與達賴喇嘛及其兄弟保持着密切的聯繫。杜勒斯在參議院對外關係委員會的講話中說:“我們與(達賴喇嘛及其兄弟)保持着密切的接觸,並且致力於共同的工作。我們計劃提供援助,已經與紅十字會的格倫瑟討論了這個問題。”

顯然在援助達賴問題上,美國的精英階層有一個基本共識:在冷戰環境下由總統或者中情局長出面給達賴喇嘛及其流亡藏人公開且高調的支持都不合時宜,會被貼上“冷戰的標籤”,美國需要一個表面中立的非政府組織來協調美國對達賴及其事業的支持。由此不難理解以新聞評論員托馬斯為主席的所謂“美國緊急救助西藏難民委員會”很快於1959年4月17日在紐約註冊成立。

眾所周知,美國的所謂“救助政策”是出於冷戰時期美國在亞太的國家利益需要。1960年9月14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一份報告(NSC5706/2)就曾明確表示:“美國對共產黨國家逃亡者的單邊援助應該與美國的國家利益保持一致,這種利益包括政治方面、心理方面及情報方面。”[2]誠如美國經濟學家利奧·徹恩反覆強調的:“自由世界可以更成功地利用人道主義干預而非軍事干預的手段對付共產主義的入侵”,“對於那些無助的人來說,藥品、衣物、醫療幫助是世界上對於人類內在精神戰鬥的最有效手段。對西藏難民提供強大援助就是對在日內瓦談判桌上的美國國務卿赫脫及其他自由世界領導人最寶貴的道義支持。”[3]這說明,“美國緊急救助西藏難民委員會”的工作具有鮮明的政治屬性,其第一次執行委員會會議備忘錄曾這樣為達賴喇嘛出逃定性:“西藏人民反抗中共壓迫的英勇鬥爭得到了自由世界人民的廣泛同情”,“達賴喇嘛突然逃往印度成為身陷中共殘暴攻擊的西藏人自由與希望的象徵”,[4]這充分體現了這一所謂“非政府組織”援助達賴喇嘛流亡勢力的政治趨向。

三、達賴不可能成為統戰對象

在對待達賴的問題上,有些人毫無原則的、片面的引述毛澤東《論十大關係》中的言語“在漢族與少數民族的關係問題上,要着重反對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要誠心誠意地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殊不知,毛澤東同志的這番話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在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問題上,要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地方的權力(即權力下放給地方),讓地方辦更多的事情,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達賴現在明顯是在“以地方抗中央”,並且多次以殘害百姓的暴恐式手段脅迫政府。

還有的專家學者與政府鴿派這樣盤算:達賴喇嘛的宗教稱號是中國中央政府冊封的,也具有合法性。他雖然暗地裡從來沒有放棄搞“西藏獨立”,但至少在表面上不敢公開提“西藏獨立”了。按理說,這些因素具有了一定的可團結爭取的條件,而且中央也從來沒有關上接觸商談的大門。若能將達賴喇嘛團結爭取過來,為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廣泛力量支持,那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了。

但客觀地看,這只不過是一廂情願而已。

第一,看不出達賴喇嘛是“可以團結的力量”。幾十年來,達賴喇嘛從來沒有放棄分裂祖國的活動,他鼓吹的“中間道路”是以他1985年在美國的“五點和平計劃”和1987年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的“七點新建議”為藍本的,這兩個文件是徹頭徹尾的“藏獨”行動綱領。從達賴喇嘛的所思所為來看,倒是一個比較合格的供美國等西方勢力“可以團結的力量”。

第二,達賴喇嘛也不是“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一方面,他不是“積極因素”。1995年中央領導曾給他戴了四頂帽子:達賴是圖謀“西藏獨立”的分裂主義政治集團的總頭子,是國際反華勢力的忠實工具,是在西藏製造社會動亂的總根源,是阻擾藏傳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礙。用權威人士朱維群的話說,這個帽子現在看來還是“嚴絲合縫”。另一方面,達賴也不是“可以調動的”。從1978年底開始,中央就與達賴喇嘛的人保持接觸,允許境外藏胞回國參觀;2001年後,中央有關部門又與達賴喇嘛方面進行了多輪接觸商談,其目的是要讓達賴喇嘛尊重歷史,正視現實,改弦易轍,徹底放棄“西藏獨立”的立場,為西藏福祉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對這些,達賴喇嘛好像根本聽不進去,而是一意孤行,在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第三,達賴喇嘛不符合政治聯盟要求。根據剛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統一戰線是指“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愛國者的政治聯盟”。達賴喇嘛既不是“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也不“擁護祖國統一”,更不是“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愛國者”,他要想成為統戰對象還真不夠格。

綜上所述,達賴喇嘛不可能成為統戰對象,中央必須下定決心,除惡務盡,不要再被美國營造的國際輿論裹挾,作出錯誤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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