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裡兩件事應該是事實:1. 郭文貴被判刑3年。 2. 郭文貴的弟弟被警察擊斃。 其他說法不能證實, 因為你我沒有看到判決書的原件。 郭文貴可以說是土共栽贓, 但是6.4以後公開宣判的學生領袖一大堆, 王軍濤陳子明劉剛都是直接宣判入獄, 對一個無業游民郭文貴不必要繞這麼大的圈子。
郭文貴說他是因為援助6.4學生而入獄。 而這個帖子說郭文貴是行騙而被捕。 郭文貴自己手裡應該有判決書嗎。 他至今不回應, 是不是按他的原則, 不敢回應就是默認了?
郭文貴的弟弟在郭文貴被抓的時候與警察搏鬥而被擊斃, 在中國並不常見, 美國警察開槍都是瞄準頭部或者胸部, 土共的警察一般招呼大腿。
公孫明說我是“因人廢事”。 因為郭文貴是奸商騙子就不肯相信他的話。 但是, 美國一個檢察官因為多年之前在私人聚會上說過一句黑鬼,而所有證言證據都作廢, 可見作證者的誠信記錄在美國是不能當擦屁股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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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貴聲稱自己曾因援助六四事件的學生,結果被當局以煽動反革命罪而羈押一事是謊言,更指郭其實在1989年曾因詐騙罪,被關押近兩年。
短片中展示了一份刑事判決書,是由山東濮陽市人民法院於1991年發出,指當年無業的郭文貴因詐騙,在1989年5月28日被公安收容審查,同年8月19日被逮捕,其後因病取保候審。該案在1991年10月開審,他另被加控阻礙執行公務罪。
判決書指,郭文貴當年答應幫他人購買100噸汽油,雙方簽訂購油協議。當年無業的郭文貴,協議上卻是以「濮陽市石化局」的名義簽署協議,先後3次共騙得 7150元人民幣。短片又引述爆料人指,兩名受害人是郭文貴父親的朋友,郭父曾叮囑郭文貴要照顧好這兩人。郭文貴最終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當時郭文貴因拒捕襲警,其弟亦持刀傷警,最終遭警擊斃。郭文貴此前曾稱,其弟是被「中國醉酒警察」開槍射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