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萬維西岸博在蜜蜂轉貼的文章《紅黃藍虐童幕後推手逐漸曝光》後面的評論。蜜蜂整理了一下單獨發布:
針對網絡造謠惑眾傳播謠言,西岸評論道:
這類事情,在任何人可以通過社交媒體說任何話的環境下,是無法避免的,類似過去的大字報的性質。
人們唯一能做的是如何對待這類信息。
沒有人可以說自己一定具有最準確的信息。但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一個信息的傳遞方式,來確定是否具有可信度。
即所謂的credibility。(信譽)
所以,這是個關於所謂的方法論的問題,是個關於哲學思維的概念,也偏偏是衡量知識結構的一個指標。
就是要避免perception is truth的概念。(感覺是真相)可惜,很多人不具備,也不自知。
這就回到了所謂“憲法賦予人民犯傻權”的問題,也就是這事情上體現的是個自律問題,不是他律的概念。
那麼就轉到了是否具有羞恥感的問題,被騙了一次,可以說是騙子的問題。
如果兩次甚至更多,西方是有俗語來解釋這種現象,人們應該也都熟悉的(除了小布什,這是關於他的一個著名的笑話),
只有缺乏羞恥感的人才會不對上當感到內疚。換成普通人容易理解的中文,就是不要相信網上傳播的任何信息。
其實本來網上內容的主要作為是用於娛樂,而不是獲得確切的信息。
用本地土人的話講,就是可以作為clue,但不能作為fact來看待。(線索,事實)
在任何社會裡,從來不缺少搶占道德高地的人,也從來不缺少譁眾取寵來表現自己的人。
物質生活有保障了,心理需求進入了社會層,就希望自己在社會裡有特殊的地方。
因此,這種造謠傳謠的事情就無法杜絕,僅僅在於是否有途徑。偏巧在網絡時代,提供了這樣一個途徑。
那麼就是或者杜絕這種途徑,或者作為任何一個個人,增強識別或者避免這些無聊東西的能力。
也就是儘管憲法賦予任何人犯傻權,但你並不一定非要去當那個“任何人”。
這確實是個自律的過程,因為所謂的知識,學識,是你自己的經歷和學習過程積累的,忽悠自己而得到的自信是虛幻的。
奶奶的,越來越覺得老中需要一個哲學啟蒙運動了,因為這些事情上表現出來的問題都是關於方法論上的無知和誤區。
也許該重新出山寫一個哲學啟蒙系列了,而且不引用任何人的理論。
就方式方法來講,有一個過去一向給人推薦的方式,就是碰上使人氣憤的事情,尤其是對自己的,不要在第一時間發作,
而是喘幾口氣,想想清楚了,再決定如何反應。
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講,一觸即發的那種反應,其實是心理上缺乏準備和自感不能對付的意識導致的,因此就會在第一時間打回去,
屬於本能,而不是計算的結果,比如任何bullying(欺凌)的行為都是這種潛意識和行為方式。因而結果也就是不盡滿意甚至更糟的。
而這是缺乏知識和缺乏自信的必然表現。
老中歷史上缺乏言論自由,或者有了言論自由而缺乏話語權,因此有了機會就想表現,或者急於表現,這不是不可以理解。
但還應該意識到的是,同時也缺乏知識和學識(順便說一句,這兩個詞代表不同的東西),因為沒有機會實踐過。
因此,不想當“任何人”的心理反而使自己成為“任何人”,因為所追求的目標是“任何人”追求的,比如道德制高點,社會知名度。。。也就是perception。
這是個哲學思維的概念,所以甘地說人類最應該避免的就是perception is truth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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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