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談網記者蘇智敏報道)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在當地時間2月7日下午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HR 535,Taiwan Travel Act),法案鼓勵台美所有層級官員互訪。
根據《台灣旅行法》,它允許美國政府所有級別官員到台灣訪問與他們的對口官員會面;允許台灣高層官員在受尊重的情況下入境美國,與美國官員會面,包括國務院與國防部官員在內;鼓勵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其他台灣在美國設立的功能性機構在美國從事相關業務。
這份法案的出現,一再引來中國當局的不滿。中國外交部曾批評美方是干涉中國內政,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中國官媒《環球時報》更一度發文恐嚇,指中國肯定採取行動讓高層互訪的台美都付出代價,並稱《台灣旅行法》可能引發中國“地動山搖”解決台灣問題,“一舉完成統一大業”。
參議院外委會主席科克(Bob Corker)7日在會議開場陳述中表示,台灣是美國的好友與夥伴,雙方具有共同利益,台灣在許多議題上協助美國。
法案提案人之一的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也指出,美國維持對台承諾對美國安全具有重要性,台灣與美國因為民主與人權價值而相結合。
《台灣旅行法》提到,美國國會認為《台灣關係法》制定以來,美國對台灣高層官員訪美的自我設限,讓美台缺乏有效溝通,阻礙雙方關係發展。而美國政策應促進美國與台灣間所有層級的官員互訪。
美國與中華民國於1979年終止外交關係後,台灣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至今無法訪問華府。美國過去派閣員訪台,也是以商務、教育部門的交流為主,避開敏感的國防與外交官員。
美國之音引述總部設在華盛頓的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義的聲明稱:“美國的領土上只有美國有權決定誰能訪問華盛頓,北京的共產黨領袖不應該有這種特權。美國與台灣是享有共同價值的盟友,取消高層互訪的限制將增進兩國合作並強化雙方在經濟、政治和安全等領域的利益。”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對美國參院外委會通過《台灣旅行法》表示“歡迎及感謝”。他說,這項發展再次展現美國國會兩院兩黨議員對深化台美關係,以及強化兩國官員互動交流的堅定支持,外交部將密切關注這項法案未來送交參院院會審議的後續發展。
今年1月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台灣旅行法》法案後,送交參議院。參議院外委會今天無異議通過後,將送院會表決。由於參議院外委會採用眾議院版本,因此參議院院會若是通過,兩院不必再協商新版本,可直接送白宮由總統川普簽署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