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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終於承認:記者卡舒吉死於“謀殺”!
送交者: 李亞軍 2018年10月31日00:57:2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當地時間10月25日,沙特阿拉伯總檢察長薩烏德公布最新調查結果稱,從土耳其方面提供的信息得出結論:沙特記者卡舒吉死於“謀殺”。這一表態與沙特官方之前的說法存在很大不同。此前沙特方面曾表示,卡舒吉死於領館內衝突。
據沙特國家電視台10月25日報道,薩烏德在一份聲明中說:“土耳其有關當局提供的信息表明,卡舒吉遭殺害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

流氓艱辛探索專制從林昭到張志新

   林昭在獄中受盡了折磨和凌辱。她的“雙手曾被兩副手銬交叉背銬達半年之久,就連女人的生理期來了,也毫不寬貸。管教人員還唆使同牢的女流氓、娼妓們撕、打、掐、踢、咬、抓林昭。林昭常常被折磨得口鼻流血,臉被抓破,遍體疼痛;衣服褲子也都被撕破。甚至有的獄警還想強姦她,迫使她不得不每天把上下衣服用針線縫起來,大小便時拆開,便後再縫上”。因不堪凌辱,林昭幾次自殺未遂。張志新在監獄也受盡了折磨和凌辱。她手銬腳鐐一齊帶。還被編入由國民黨女軍統特務任組長的小組裡。女特務經常用擦地板的破布把她的嘴堵上,將她腦門上的頭髮幾乎拔光,還經常朝她吼:我就是要管住你這沒人要的共產黨員。
  並唆使其他刑事犯肆意欺辱她。非人的折磨使張志新後期精神失常,不但得不到醫治,反被加上裝瘋賣傻的罪名,遭到更殘酷的迫害。因迫害有功,女特務提前4年半獲釋。
  張志新臨死前遭受的酷刑可以說是慘絕人寰。林昭被槍決前口中塞着橡皮塞、頸部勒着塑料繩——以防止她喊口號。為同樣目的,張志新則被切開喉管,然後把不鏽鋼管插進氣管里,再用線將連接鋼管的金屬片縫在刀口兩邊的肉上——這真是無比“天才”的創意:既能維持刑犯的呼吸,又絕對喊不了口號。劇痛使張志新咬斷舌尖,慘狀嚇昏了監獄女管教。張志新就挺着冒血泡的脖子、嚼着混血的唾液、睜着怒視的雙目走向刑場的。不知當年在國民黨渣滓洞集中營臨刑前的共產黨人可曾領教過這種待遇?什麼叫慘無人道?這就是慘無人道!不是一般的慘無人道,是特別的慘無人道!!!
林昭,被稱為“北大才女”,她本出身於革命家庭,1954年以蘇州市高考狀元的身份考入北大新聞專業,1957年因為質疑反右事件,被判8年。在獄中林昭被剝奪了筆和紙,並遭受無數次毒打,和帶上兩副手銬,甚至生理期也不能倖免。
  關於林昭被槍決的場景,據一位知情人回憶,1968年4月29目下午三點左右,兩輛軍用小吉普開到上海龍華機場兩個武裝人員架出反手被綁的林昭,她的口中被塞着皮塞,行刑者向她腰後踢了一腳,另外兩個武裝人員對準她開了一槍,她中槍倒下後竟又頑強的爬起來,於是,又向她開了兩槍,看她被打到血肉模糊,將她拖入另一輛吉普車飛快疾馳而去,以致於她的墓中只有她的一片衣服。犧牲時年僅34歲。
第二天,一名警察到林昭家裡,說了三句話:“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被槍決。家屬要交5分錢子彈費。”
母親許憲民聽到後,立刻暈倒在地。有人說,她不久後就瘋了。7年後,這個當年堅定的抗日分子、熱情幫助過共產黨革命的民主人士,死在上海外灘街頭。
  張志新,是遼寧文革期間犧牲的烈士,被稱為“堅持真理的鬥士”,原是遼寧省委宣傳部的一名幹部,因為反對林彪、江青四人幫和文革,並且堅持作為黨員,民主批評有權力指出“偉大領袖”的錯誤,被定為“現行反革命”,1975年4月4日在瀋陽被秘密殺害。
  張新志在獄中遭受到了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曾經連續10幾小時進行審訊不准她上廁所,逼着她憋尿直到尿褲子;他們故意不給張志新提供女犯應有的例假用紙,使她的褲子上沾滿經血,還不准她換衣服;他們藉口怕她隱藏反革命材料,逼着她當着男獄卒的面換衣服,她實在氣不過就寫信怒斥監獄長,監獄長以為她要投降了,親自審問張志新,但她還是不屈服。在獄中張志新堅持不低頭不認罪,監獄為了進一步折磨張志新,使用“男女混監”的方式以“減刑”為誘餌鼓動獄中男犯人輪姦張志新,並且讓女犯人毆打張志新。
據說分解後做成了人體標本,另一說是內臟被取出泡在福爾馬林中後,屍體被焚燒成灰。
  遇羅克是一名因為一篇文章而去死的英雄,曾在北京人民機器廠學徒工。文革初期,權貴出身的老紅衛兵高呼“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口號,揮舞銅頭皮帶殺向全社會。他們聲稱:“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地洞”、“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這種“血統論”,試圖將這些權貴繼承和奴役人民群眾合法化,使得很多人僅僅因為出身的問題就受到殘酷地迫害。
  遇羅克基於義憤,公開發表了長篇論文《出身論》 ,對反人權的血統論進行了猛烈的批判,“在表現面前,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任何通過個人努力所達不到的權利,我們一概不承認。”這種民主、平等的言論受到到全國幾千萬普通出身的年輕人擁護,卻觸怒了文革當局,1967年,中央發文認定《出身論》是反動的,1968男遇羅克被逮捕關押,1970年3月5日,遇羅克在萬人“公審大會”上,以“陰謀暗殺偉大領袖”罪被判死刑,隨後槍決。
  陸蘭秀是解放前的老黨員,1940年就加入了共產黨,曾經兩次被國民黨逮捕入獄,並在獄中遭到毒打而受傷。1966年陸蘭秀調回家鄉,任蘇州圖書館副館長。從1968年5月起,受盡造反派的批鬥、關押、毆打,使她身陷囹圄,遍體鱗傷。三年中,她寫下了14萬多字批判‘文化大革命’的幾十篇論文、雜文和意見書、‘忠告信’等。系統地批判了“文化大革命”的錯誤。
  1970年7月4日,蘇州市召開四萬人大會,“現行反革命”罪將陸蘭秀處以死刑。刑前還對陸蘭秀遊街示眾,為防止陸蘭秀在大會上和遊街時喊口號,竟殘忍的打斷她的下頷骨,口裡還塞滿了破布,使她不能出聲。槍決後,其遺體被交給醫院充公解剖。
  李九蓮,出身於一個老黨員家庭,其父李忠華是老共產黨員,贛州通用機械廠工人,層在大革命時期贛州總工會秘書長陳贊賢麾下任工人赤衛隊員。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發時,李九蓮是贛州第三中學學生、學生會學生部長、校團委宣傳股長。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贛州發生大規模武鬥,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蓮在收屍時受到刺激,開始對“文革”提出疑問。
  1969年2月,李九蓮被分配到贛州冶金機械廠當學徒,這時她將並把自己對“文革”的思考寫入日記。同年5月1日,李九蓮被部隊的男友告發而被捕,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審查。直到1972年7月20日,林彪失勢以後,中共贛州地委對李九蓮作出“政治結論”,以“敵我矛盾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獲釋。
  李九蓮獲釋後,曾多方進行申訴,有20餘萬群眾聲援李九蓮1974年4月24日,贛州地區公安局以“現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蓮。主持江西省委工作的江西省軍區司令員陳昌奉,向贛州地委發出“五點指示”,認為“李九蓮是地地道道的現行反革命跳出來翻案”。判處李九蓮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李九蓮進行了長達74天的絕食,不過由於被強制注射葡萄糖液,她並未死亡。
  1976年,文革結束後,李九蓮因拒絕為其平反而繼續表示抗議。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認定李九蓮在服刑期間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李九蓮死刑,並放在其家鄉贛州執行。當天,在贛州體育場召開了公判大會,李九蓮被五花大綁,押至公判大會現場。為避免她在公眾場合呼喊口號,她的下顎、舌頭被一根竹籤刺穿成一體。上午10時,李九蓮被押往西郊通天岩下受刑。
  死前,因為怕喊口號,而殘忍地將李九蓮的下顎舌頭和竹針釘在一起。槍決前,李九蓮堅決拒絕下跪,劊子手於是用槍擊斷她一隻腿,但是她堅持用一隻腿站起來,於是劊子手對準她腦後一頓亂槍將李九蓮打死。
  李九蓮死後,屍體被棄置刑場,並遭人割掉陰戶和乳房,慘不忍睹。
  在贛州市為李九蓮鳴不平的無數人中,有一個小學教師,叫鍾海源,她並不認識李九蓮。但是堅持李九蓮反對文革的觀點,並且帶着兩歲的女兒,要為李九蓮平反做點事情。她說,“贛州市那麼多人為李九蓮講話,別人不怕,我為什麼要怕?”
  鍾海源原是地區廣播站的播音員,1975年5月,公安部批覆:“贛州地區李九蓮問題調查委員會”是反革命性質組織。調委會主要成員一一被捕。全贛州市籠罩着一片恐怖氣氛。調委會消失了,所有老百姓被迫保持了沉默。
  唯有鍾海源在自己家裡起草了《最最緊急呼籲》、《強烈抗議》、《緊急告全市人民書》等傳單,自己刻,自己印,自己到贛南劇院散發,隨後被逮捕。1976年四.五事件後,她在監獄裡公開說:“華國鋒不如鄧小平。”結果,她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為了替李九蓮說話,她坐了牢,讓自己的獨生女兒失去了母親。這還不算,在監獄裡,她仍然繼續宣傳李九蓮無罪,調委會無罪!
  在獄中因為毅然替李九蓮說話,遭到獄警的毒打,但即使嘴巴被打出血,頭髮被揪掉一大把,腿骨被生生打斷的情況下,她還是堅決不改口,被稱為現代的“江姐”。
  在李九蓮被殺四個月後,1978年4月30日,鍾海源也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罪名是“惡毒攻擊華主席”。
  鍾海源聽完死刑判決後,毫不猶豫地簽了名,然後把筆一甩,扭頭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問:有什麼後事要交代?她平靜地說:“跟你們講話白費勁,我們信仰不同。”旋即昂首赴死,犧牲時年僅34歲。
  鄭曉丹出身於一個延安革命幹部家庭,生於1943年,1963年考入北京地質學院附中,1967年1月,她在街上買到一份《中學文革報》,上面的文章《出身論》喚起了她對出身問題的深刻思考。她與別人討論;她寫大字報;她參加辯論,熱情積極地維護和宣傳《出身論》的觀點。1967年6月,她寫了一張"問中央文革十八個為什麼"的大字報。這無異於向江青、康生等人發出的挑戰。
  1968年4月26日,鄭曉丹被隔離審查。在她被非法關押、審查期間,慘遭毒打,遍體鱗傷,渾身浮腫,但鄭曉丹並不屈服,始終沒有承認誣陷給她的罪名,她是為數不多的,用生命去捍衛遇羅克《出身論》的保衛者,她和她的家人曾把《出身論》砌入火坑裡,埋進泥土裡,塞進牆壁里,但最終沒逃過被十八次抄家的洗劫,最後由曉丹的弟弟從存放抄家物資的倉庫里又偷了出來。
  遇羅克被捕後,曉丹受遇羅克精神的感召,回到學校北京地質學院附中,寫大字報公開為《出身論》辯護,向中央文革小組挑戰。在遇羅克被捕半年之後,1968年6月6日,鄭曉丹被審訊一天當天夜間凌晨,隔壁有人聽到鄭曉丹的哭啼和嚎叫。深夜,鄭曉丹被繩索五花大綁,從四樓的窗戶推出,摔在血泊中,清晨,引起留校師生的圍觀,有人要求助,卻受到政工人員的阻擾和訓斥。她在氣息奄奄、被送往醫院的路上醒來時,還用微弱的聲音說自己無罪,逝世時年僅21歲。
  王佩英出身於一個富裕家庭,是赫赫有名的靜宜中學的畢業生,其夫是抗日戰爭時代的額黨員。王佩英1950年入黨。
  1968年10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以“現行反革命”罪名逮捕了王佩英。她被捆綁、毒打,戴上牲口嚼子押往北京市各區游斗。嘴裡塞進磚頭,下頜生掰成脫臼。她在獄中對軍管會的惡行堅決抗議,一身正氣,凜然不屈。
  1970年初,北京市革委會保衛組根據文革部署,提出將王佩英判處死刑。1970年1月18日由謝富治等向中共中央請示,1970年1月22日得到批准文件,由文革司法機構——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下達“判決書”。1970年1月27日在北京工人體育場“公審”,同日遭殺害。
  王佩英配得上為了堅持真理而獻出生命的英雄稱號,當年在無數次的審訊和批鬥會上,只要王佩英肯低頭認罪,就可以獲得寬大和釋放,但是王佩英拒絕悔過,拒絕低頭認罪,軍管會為防止她當眾呼喊反動口號,她的嘴上被勒上了給牲口用的嚼子。
  在臨行前的最後一次審訊中,審訊人員威脅她,給她最後認罪的機會,否則就永遠見不到子女了。那一次王佩英哭了,這是她被捕後的唯一一次流淚,但是她仍然最後選擇了拒絕認罪,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1970年,1月27日王佩英被押赴盧溝橋刑場執行槍決,死後遺體下落不明。
千百年來,中國的統治階層瘋狂推行愚民政策,瘋狂摧殘有獨立思考能力的知識分子,最終把民族推到了毀滅的邊緣。

  共產政權為阻攔中華民族匯入人類現代文明滾滾向前的洪流,或專制政權受到外部打擊,法西斯政權為維持專制獨裁艱辛探索推行愚民政策,打着文革那套行騙洗腦世人。一個多餘存在下去的反人權反人道主義專制共產流氓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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