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常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表面上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側面更多的顯示了古代平民百姓對權貴總能享受特權的無奈與不滿,以及對公平、和諧生活的美好嚮往。香港,作為一座文明繁華的城市,其社會公平與文明法治的程度理應位於世界前列才是。可實際上,香港反對派掀起的一場場政治暴亂運動早已經越過了法律的紅線,市民卻遲遲看不到對作惡者的有力打擊,甚至有的反對派議員還知法犯法,拿自己的“議員”身份做“免罪金牌”,視特區政府立下的“禁令”如無物,這一番奇景令人感嘆:香港到底還是不是一個法治社會?
據港媒報道,特區政府為抗疫早已責令酒吧、健身房等場所停業,又推出“限聚令”等。可身為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的陳淑莊卻對禁令熟視無睹,依舊與他人在酒吧聚會,在遭到曝光後,近日又自我辯白稱其是聯同該黨成員林瑞華與一班苦主開會,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處理市民投訴,屬“公務”,沒有違反“限聚令”。顯然,陳淑莊的自辯是蒼白無力的,立法會議員處理公務難道不應該在立法會之內嗎?而且其於特區政府明令停業的酒吧之內與四十多人推杯換盞,這又如何能與“公務”扯得上關係?陳淑莊作為立法會議員及公眾人物,之前多次指責港府“抗疫不力”,如今卻帶頭違規聚集,破壞治疫工作,不嚴懲簡直難以服眾!
“議員”身份不應該成為反對派的“免罪金牌”,嚴懲違規之人,這才是對香港社會公平法治精神的維護。可在當下的香港,司法部門卻仿佛陷入了有法不依或不敢依的困境。歸根到底,自去年反對派掀起“反修例”動亂以來,香港的輿論場被大批“黃媒”及反對派人士占據了大半陣地,話語權的丟失使得港府、警隊等部門飽受反對派的抹黑、誣衊卻難以反擊,以至於現在港府在面對反對派人士的違規時總是忌憚反對派輿論的壓力而不敢妄動。不得不說,這是政府的無奈,也是香港社會的病態,如果我們的市民能夠給予港府與警隊更多的支持,或許能夠逐漸改變這一現狀。
若想維護香港法治的威嚴,保證社會的公平正義,不僅需要特區政府的努力,更需要全體香港市民的支持,從而給司法部門的執法帶來足夠的執法底氣和良好的輿論環境。某些反對派議員想要成為“特權”階級的作為,恰恰對是其他普通香港市民的社會權益的極大破壞。說到底,香港絕大多數市民都只是政治場之外的普通人,所追求的也是社會的公平,相信沒有人願意成為某些政棍操縱民意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