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你没有偷税漏税,即便你十二个月每个月都申报且纳税,而你仅仅是在年度最后一次莫名强加的申报中未申报,你也要被处以罚款的惩罚。这样的恶法,得到人大的批准。
年收入超过十二万者,即便收入完全来源于正常的工资收入,并且每个月都由所在服务机构正常做了纳税申报并且完税,其本人也必须在第二年的3月底之前再次作全年收入申报,如果不申报,就要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惩罚措施,明显是不合理的。
首先,纳税人每个月都在申报工资收入,不存在隐瞒申报的情况,纳税人如果有利息收入,每笔都被国家强征20%,也属于自动申报,纳税人如果有股票交易收入,每笔也都按照规定纳了税收,等等,既然已经缴纳了税收,国家自己应该统一管理个人纳税情况(你都收了钱了,还不做统一管理?钱收去干嘛啦?),反过来还要纳税人做全年申报,这次申报本身是一次重复申报,如果不报,还要罚款,这明明是在羞辱合法收入的普通百姓!
其次,仅仅是没有做一次没有必要的重复申报,纳税人既没有偷税有没有漏税,居然还要被施以罚款的惩罚,这样的恶法实在叹为观止。伟光正可能会说国际上都是这样的,是啊,国际上那些国家在年度申报中通常要给纳税人退税,所以纳税人自然自动申报,以获得公正待遇。伟光正这点是做不来的,哪怕一个人年收12万,需要赡养两位老人也得不到丝毫退税,还要你去申报,不申报还要羞辱你判你罚款!
伟光正现在在世界上恐怕已经是苛捐杂税第一,政党贪污能力第一,政府无视百姓利益第一,还兼一个恶法制定效率第一。今年一月一日中央四台播出胡某某新年贺词的镜头,看到他那双已经变成三角形的狼眼,不禁一股寒意从脚地冒了上来,原来他的眼睛并不是这样恶毒的,现在完全是恶毒的三角狼眼!想起以前看麻原彰晃不同年龄段照片上的眼睛,也是这样一点点变小,变恶毒的。
胡温恶法连连,不知何日是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