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之际谈高山贺梅案 |
送交者: 马铭 2007年02月25日11:43:53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春节之际谈高山贺梅案 这几天是春节,朋友告诉我说是“金猪”年,可谓吉祥如金。据一些新闻报道说,今年的华人传统春节在各国主要大城市引起了世人的极大关注,参加“欢庆中国春节”的游客达到创纪录的数字,可谓欢乐之外的振奋。 于我,春节来临,身心本应好好放松一下,可是琐事依然缠身,节日的感觉并不强烈,幸好每日阅读国内外主要新闻的习惯从未间断,从各地华人新闻上感受到了热气腾腾的新春气氛。 值此佳节,新闻匆匆浏览,近日的两条消息却使我难以释笔。 这是两条之间没什么关系的新闻。 一条是有关在北美华人中引起轰动的贺梅(ANNA MAY HE)案。此案经过多年 起伏,2007年1月从田纳西州高等法庭传出好消息,判决贺梅亲生父母获得监护权。至此,大家对此案的关注就算靠一段落了。但是没想到(当然只是公众没想到,当事人应该早有预料),最新的消息却是贺梅的目前监护人贝克放出“杀手锏”告诉公众贺梅不想回中国。贝克夫妇邀请和安排美国两大主要媒体ABC和USATODAY采访贺梅,发布录象,在采访录象中8岁的小女孩亲口说道,不愿回中国! 另一条新闻,堪称赖昌星案的翻版。被中国大陆政府指控贪污公款(约1亿5000万加元)在大陆失踪、但是却以移民身份进入加拿大的、前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分理处主任高山,在温哥华被移民部门拘留,移民局指控高山入境加拿大时谎报在中国的职业。高山在温哥华被拘留,其人是否能被遣返中国,引起大家极度关注。 高山的移民顾问对媒体说,中国大陆的司法缺少透明性,因此我的当事人不愿意返回中国。这个理由与赖氏长期滞留加国不停上诉,要求停止被遣返回的理由一样。 高山的顾问接着说,高在整个哈尔滨金融案中,只算是个小角色,被遣返后他根本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审判,当事人非常担心中国政府会采取“各种手段”迫使加国遣送其回中国。这个理由与赖氏的也几近一模一样,当事人不是最大的那条鱼,担心受迫害。 根据2005年事发之际的中国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同样涉案的东北高速董事长被捕,支行行长被撤职,辰能投资公司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跳窗自杀,单单逃走了一位支行分理处的主任高山,并且携带巨款。专业人士分析对媒体说,按照银行内部的规定和高山本人的职务,他是根本没法提走这样大笔的款项的。 如此讲来,高山在整个涉及数亿资金的巨额公款消失案中,不算是个大人物。但是,无庸质疑的是,高山与赖昌星一样,无论如何喊冤,肯定是深陷其中而且是一个具体经手的关键人物。高山在案发之前,曾经18次到加拿大进行“考察”。 高山的妻子作证说,他们一家全年的生活费用只有33000加元,她是一个照顾儿童的工人,全家收主要来自于她的工资。全家的银行帐头只有11000加元。但是现在他们拥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一套作为投资,两套房子每月供应银行按揭达3000加元。 目前,高山以30万加元得以保释。同样在温哥华的赖昌星祝高山好运,说高山是加国移民情况比自己要好(赖申请加国难民,复杂的程序使赖得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加拿大移民暨难民法庭定于3月初开庭,就高山是否符合入境条件进行审理。如果高山提出上诉,那么整个法律程序可能会历时几年。 加拿大重要媒体之一环球邮报高山案作了重点报道,并且引起不少读者的热烈讨论。 有的读者直接写道,不要送这个人回中国。中国政府残暴,冒犯政府的人是要消失的。总理哈珀在与中国政府打交道时表现了非常好的骨气,希望总理先生继续坚持下去。 有的表示了“欢迎”,欢迎来到加拿大。对加拿大来说,保障人权是非常重要的,大多数中国人的权利经常被侵犯。而且,中国的司法系统是不合格的一种(China's legal system is sub-standard to ours)。 当然,也有读者表示不同意见指出,假定别国的司法系统是不合格的,无疑是一种傲慢,尽管大多情况下我们是正确的,但是对一些很明显的案例情况,我们却视而不见,这无疑是一种无知。 虽然人少但是可贵,环球邮报的一些华人读者,也积极地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来自多伦多的华人读者写道,这个人窃取了150百万,谁会承担这种损失,会是他的雇主――中国银行吗?无疑是中国的纳税人,那些年收低于1000加元的中国人,我敢打赌,如果加拿大政府说只要支付一亿加元就给他们全家自由,我相信他们会毫不迟疑地掏出钱来的。 另一位表示了对移民环境的担心,加国的不少移民,在整个申请过程中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绿卡,在加国有很多这样诚实的移民,如果让加国成为罪犯的天堂,无疑对其它移民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且请注意,即时是交换,交换回来的也是一个罪犯,加拿大不需要这种行走在法律之外的难民和盗贼。 还有一位华人读者写道,我是来自中国,来加已经8年了,就中国的司法,我并不认为那么差,如同我并不认为加拿大的是那么好,在这里大多数人认为加拿大比中国更公正,同时不少政治家非常喜欢拿出“人权卡”来显扬自己,如果这种对中国的态度持续下去,加国在两国关系上会付出代价的。
对于高山本人来说,其人之所以能涉及如此金额庞大的贪污案是“得益于”中国当地的法律社会体制等诸多环境,现在案发,那么有勇气回到中国社会接受当地的司法制度审判。换个说法讲,案发地点在中国,那么依情依理,应该回到中国去接受审判,你不能寄希望于别国司法系统,企图通过喊冤来免除自身责任。除非高山没有涉案。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在我眼里,高山未来在法庭上的角色起码是一个污点证人。即,高山有可能是一个“潜在”的受害者,但是在得以证明之前的现在,高山应该是一个被通辑的罪犯,这一点是明确的。对加国来说,维护“潜在受害者”的权益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先入为主地就认为他国的司法系统不合格,再加上一些泛政治化的作法,那么加国处理此类案件的作法是无法令世人信服的。 高山案是由个体犯罪所引发的涉及双边国家关系的案例,此类案件能否被遣返回原住国成为两国争论的焦点。此类案子暴露了两国在社会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的差异。加拿大本地居民和华人团体在谈论此类案件时,也涉及到了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的交流和冲突。 两种文化或者说文明体系在交织过程中,产生碰撞是必然,无论是在当事人内心还是在外部的司法处理过程中。这在贺梅案中表现的很突出。 我想中国人是特别注重“亲子“关系的,还是很信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信条的。这些内在的东西是支撑着贺梅案中华人团体不停地去努力。贺梅父母(贺绍强夫妇)即是华人又是外来居民,在美国当地社会存在着一个取信于人的过程,有没有能力、有没有责任感来保障一个孩子生存条件,整个案件过程可以说是对贺绍强夫妇的强烈考验。这种取信于社会的考验,同样也对贺梅的目前监护人贝克夫妇适用,据有地利人和条件下的这对当地主流社会夫妇,在整个案件中又有如何的表现呢,这些都影响着整个案件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 在ABC NEWS播出的对贺梅采访报道中,有这么几句话引人注目: 一段时间以来,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和避免其可能受到的伤害”,贝克夫妇把贺梅这一案例放到了一个称作HEAR MY VOICE的非政府组织的网站上,这个非政府组织旨在提供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永久的家庭,其主要针对涉及收养(Adopt)及抚养(foster)的孩子,希望通过组织的宣传和活动来影响法庭的判决。这说明在整个贺梅案中,贝克夫妇强烈地向外界表明,他们是在为了保障一个孩子拥有安全的生存环境而斗争。这种“道德优势”是影响法庭判决的重要因素。 随着案件的发展,贝克夫妇一再地放大这种道德优势,特别是在现在,在即将归还贺梅的前夕。在受ABC NEWS的采访时,贝克夫妇这么说道,贺梅可能完全不清楚将要发生,不清楚自己将要被送给陌生人,不清楚将被送上汽车来到飞机场然后回到中国,在哪里她什么也听不懂…… 注意在贺梅案中贝克夫妇不是Adopt而是foster贺梅,foster表明贝克夫妇与贺梅不具备合法的收养关系(adoption),贺梅在贝克夫妇那里得到了如同父母般的照料(从贺梅三个月到八岁,这是一个很不容易的抚养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有权剥夺贺绍强夫妇的合法抚养权,所谓别人不能夺走你的孩子你也不能剥夺别人当父母的权利。除非,有证据来证明贺绍强夫妇是不合格的父母,并证实孩子贺梅的生长环境是不安全的。 现在法庭的最终结果是要求贝克一家把贺梅归还其亲生父母(Biological Parents),这项判决贝克夫妇是不能公开违抗的。但是贝克夫妇采取了在主要媒体曝光孩子的手段,并在一些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希图改变和影响最终判决结果,希望间接证明贺梅将要处于不安全的境地(placement)。 贝克夫妇在曝光孩子的同时,又通过其律师向贺绍强夫妇发出和解信,提出他们帮助贺家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以达成和解双方共同抚养贺梅。贺氏夫妇已经拒绝了贝克一家的建议。 从ABC NEWS的录象来看,贺梅与贝克一家的关系是融洽的,贝克应该是喜欢并且呵护这个中国小孩的,这是无须置疑的。 但是贝克夫妇却对中国、对中国人有一种根深蒂根的“看法”,这点可以从访谈中孩子的那番讲话看出来,也可以从贝克夫妇认定贺梅将要面临着一个不可靠的归宿(陌生的父母、不可靠的中国环境)的声明中听出来。 贺梅对着镜头说出我不是中国人的话,一个解读是由贝克夫妇的“不善教育”而导致的,另一个解读是,而且是存在很大大可能性的一种解读是,当一个小孩子突然面临将要失去熟悉的家庭环境的压力,出于本能脱口而出的,想表达一种对激烈变化环境进行反抗的情绪。 无论如何解读,贺梅能说出这样的话,我们不能说是贝克夫妇诱使了孩子这么讲,但是无疑是与贝克夫妇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教育有密切关系的。 贝克夫妇,在漫长的与贺梅亲生父母打官司的过程中,在漫长的教育孩子过程中,难免带有主观偏见性的教育,宽容地讲也还算是“常理”。 但是,我们也知道,在北美有不少白人夫妇收留有外国小孩,其中也有不少中国孩子,特别是中国女孩。不少收养人为了让孩子记得自己民族的根,想尽办法搞来民族服装去打扮这些孩子,有机会就让他们参加一些本民族团体的活动,接受本民族文化的熏陶。 同时,我们也记得,贝克夫妇自称是虔诚的基督徒,而且贝克夫妇是通过一所基督教会接触到贺绍强夫妇并收养了贺梅的。在整个案件发展过程中,可以证明其并不是一个真诚的信仰者,或者说是带有偏见的信仰者。 对于贺梅案,早年前与朋友闲聊天时,我简单地说了句话,估计这对基督夫妇具有强烈的优越感,因此下意识地带上有色眼镜,结果双方越搞越僵,只有上法庭了。基督文化是强势文化,不仅在基督国家在全球亦然,拥有强势文化背景的贝克夫妇,对贺强夫妇发生误解是必然的,随着事态的发展,双方无法沟通,那么只有对证于公堂之上了。 对于贺梅一案,人们的一个焦点集中在贺父母身上,贺父有性侵扰之嫌,而且有人指出此人善变不可靠,网上传言说当初贺梅刚生下不久,贺绍强为了让贝克收养贺梅,曾经吓唬贝克,说要把贺梅送回中国,而中国婴儿的死亡率是50%。(贺绍强针对此传言曾经写公开信表示反驳) 在贝克夫妇眼里,这对外来的中国夫妇并不可靠。优势文化下的本地主流夫妇面对此种不可靠外来移民夫妇,优越感和不信任感的产生,应该是自然和必然的。而对于中国的认知,我想贝克夫妇对中国并不了解,正如大多数美国人一样,而了解的一些中国事实,也以负面消息为主,比如中国的一对夫妇一个孩子的政策。这样,在贝克夫妇眼里,中国有害于孩子生存的地方。 可惜,他们不愿意面对外界情况正在发生的变化,不愿意正视这对中国夫妇正在发生的变化,依然固执地坚持着,并且怀着强烈的排他和排外性。贝克夫妇对中国人和中国有这种看法,不是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不少美国家庭流行的看法。 因此,面对着法庭的判决,贝克夫妇充分利用当地社会的流行看法,通过主流媒体的采访,来表达自己的声音。无疑贝克夫妇的这种策略是成功的。同时,想通过帮助贺氏夫妇获得绿卡来取得和解也是一种很好的策略,其言外之意是,你们作为外来人,不就是想获得长期居留权吗,贺氏夫妇早年的表现不就是与居留权息息相关吗? 策略是成功的,但是却忽略了对孩子的长期影响。如果说现在让贺梅离开熟悉的环境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是对孩子的一种打击;那么,等到孩子长大成人,又如何面对自己是中国人的事实?这种面对,无论孩子最终是在贝克夫妇家庭下长大还是在亲生父母家庭下成人,同样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孩子在8岁时所接受的媒体采访必然成为孩子心中的一个心结。成功的策略后面却是对孩子成长的不负责任。 对于贺梅案,一些美国母亲也发出自己的声音,一位名叫Janna的网友写道,作出决定的是成年人们而不是孩子,我本人也收养有孩子,两个已经在高中上学了,如果我问他们是否愿意被 亲生父母养大成人,我想,如果孩子们是从心里发出的声音,那么他们的答案应该是YES。人们与其血缘家庭有种天然的联系,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们找寻他们的血缘之根(Biological Roots),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收养家庭中间。我认为,贺梅与亲生父母团聚后,会在并不长的时间里,调节自己适应新的环境,这种适应已经在许多收养家庭发生过。我们知道,很多孩子是在5岁以后被收养的。这些都是事实(Fact),我们必然接收。 这位美国母亲是从自己的亲身体验,来乐观地看待贺梅回归亲生父母家庭后的生活的。当然,肯定会有不少人,以中国人、以中国的环境作为理由,消极地来看待贺梅以后的生活。
在外族侵袭下,在物质环境受到极大破坏,在生活水平极剧下降后,百多年来,中国人的精神面貌已经大大下降了,精神的面貌下降与文明的落后息息相关。反观西方文明,在开疆拓土收掠他国广大资源的过程中,得以快速的发展,其民的精神面貌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当在19世纪末,同样作为北美的移民,其他民族以“辫猪”之谓来称呼中国人之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这两种精神面貌强烈对比给人造成的强烈刺痛。 在贺梅案中,同样可以感受到中国人的精神面貌不如对方,幸而在整个案件的中后阶段,有见义勇为的华人志愿者,有积极转变中的当事人。贺绍强在接受USA TODAY的采访时,能大声地说道: Jack是贺绍强的英文名字。不管贺绍强以前的表现如何,现在他作为一位父亲,能以孩子的幸福未来为出发点,积极地说出这种话。贺绍强现在的这种精神状态,是华人应该具有的振作而强健的精神面貌。 在讨论高山案(以及赖昌星案)和贺梅案时,海外的华人,表达了不同意见,但是在流言到处飞、各种观点激烈交锋的网上言论环境中,不少华人总是感到一种鱼刺在喉,但是又不知如何痛发的感觉,或者说具有一种隐隐作痛欲大喊以泄通但是却乏然无力的感受。 这些感受和感觉,也不是一天两日,而是由此以久。从北美的第一代移民开始,到现在第二三代移民;由只关心如何活下来,到现在建立的平权维权组织以及逐渐兴起的华人政治团体,华人的精神面貌确实在发生着积极的改变。比如,在讨论高山一案时,在主流西方媒体上,不少华人移民表达了自己强烈的不同意见,这些都是非常可贵的。 高山案、贺梅案,可以解读为社会体制差异,也可解读为文化差异,但是从更大范围来看,背后是不同文明的衰落和兴起。 中国文明在近代的失落,固然是外部客观造成,但是有其内在的必然原因,一个封闭和保守的体系,反而是一个更容易被击破的体系。 以工业化为标志的西方文明几百年来一直具有勃勃生机,特别是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大陆,当今世界的这种强力和优势文明可称天下无敌。但是,从高山和贺梅这些普通的案件中,我们隐隐可以看到一个新兴了不过百多年的文明却面临衰落的微症以及这种文明背后所隐藏的封闭和保守的特点。我们无法批评他族的文明,最好的办法是这个新兴文明能自我更新,在变革中弃陈出新,永保创造性和活力。我们知道,美国社会是具备这种创造性和活力的,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 华人在识知和认同外界的过程中,在与他人讨论自己观点之时,往往陷入一种进退失据的地步(这种进退失据不仅个人存在,治理国家的华人政府同样也存在)。又如,我们的一些学者专家,在讨论问题时,在提出观点时,中华传统的典籍对他们来说是遥远的,而好象就在手边的现代思路对他们来讲却又是实实在在的夹生饭。遥远,带来的是虚无和西化;夹生饭,带来的是独立性和创造性的丧失,因为缺少原创的基础和对未来的洞识。 当西方结束中世纪宗教一统的局面后,当人开始思考作为人的力量和自有特点时,西方文明摆脱某种局限,创造了今天的工业文明。 那么坐守东方的中华呢,能否在保持有自信坚定的精神面貌下,积极在自己的肌体内培养创造更新的力量,从而完成中华文明的复兴和开辟新纪元呢?
有关贺梅案在2007年2月21日前后的报道,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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