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屠杀究竟是谁屠杀了谁?
马悲鸣
当然是市民学生屠杀了执行军务的国家士兵!
什么叫「屠杀」?
不许被杀者逃脱的杀害,──即屠宰场作业。比如杀猪宰羊时,就不让被杀的猪羊
逃脱。
「六四」戒严部队没有阻拦学生市民一方逃跑。电视台和长安街大喇叭不间断地广
播警告市民不要出门,否则后果自负。就是要仍在街头的市民学生赶紧逃跑。戒严
部队在执行军务时给了学生市民以充分的警告。从丁子霖名单中可见,几乎(!)
所有的中弹者都倒在和戒严部队正面对峙的道路上。极个别的是被流弹误中。完全
没有被戒严部队抓获后,不许逃跑再行杀害的。──戒严部队没有屠宰场作业!也
即没有屠杀!
可是暴徒是怎样残杀国家士兵的呢?
几个人抱住一个士兵,不许逃跑,将其按倒在地,用刀子活还膛。──纯粹的屠宰
场作业。另一个士兵被抓住后吊死焚尸。还有一名士兵被暴徒从天桥上扔下去活活
摔死。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发指的吗?
如果学生市民一方允许被抓住的士兵逃跑,则一名士兵也死不了。
致人死命有两种。一种叫“击毙”,另一种叫“处决”。再大规模的“击毙”也不
是屠杀。否则仗没法打了。两军对垒,杀敌一万,自损八千,都不是屠杀。但“处
决”是在被处决者没法逃跑的情况进行的。
“男儿宁当格斗死,何能忧郁筑长城”。秦武安君白起在生俘虏赵卒四十万之前,
楚霸王在生俘秦军二十万之前的两军对垒的战斗中不管双方格斗死多少人,都不是
屠杀。因为双方战士可以逃跑。但生俘赵卒四十万或秦卒二十万以后再将他们坑杀,
那就是屠杀。比如王希哲他们派把对立派的张金贵装到麻袋里乱枪打死,而不许其
逃跑,就是典型的屠杀。
六四戒严部□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推进中确曾击毙过抵抗者,但一个处决也没有。
而学生市民方面残杀戒严部队的士兵则全属逮到对方以后,不许逃跑的处决。
介乎“击毙”与“处决”之间的还有南京大屠杀式的专门以针对无抵抗和正在逃跑
的平民为目标的滥杀也是屠杀。但六四戒严部队突防时所针对的不服从警告继续正
面抵抗的暴徒,而且并没有追逐滥杀。开枪仅限于推进中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时的必要。当然,子弹出膛后无法制导,偶被流弹误中也有可能。但那都和「屠杀」
两字相去甚远。
学生市民一方的暴徒屠杀了戒严部队的士兵,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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