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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星雨:再談巴勒斯坦土地和難民問題(原創)
送交者: 流星雨72 2009年01月09日19:45:3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瀏星雨:再談巴勒斯坦土地和難民問題(之一) 林思雲在巴以土地上問題上的謬誤 —–---再談巴以土地分割的合理性問題 林思雲先生有篇談中東問題的大作,我曾就此發文和他商榷討論過,他幾乎是有問必復,但在領土和人口問題是,他至終避而不談,於是我就當他已經默認我的質疑。下面我將這個問題提出我自己的看法: 林思雲先生有些偏日反美(當然不是象左左和憤青那樣的反了)。他在這篇長文中說: 巴勒斯坦境內居住的阿拉伯人占總人口的68%,阿拉伯人擁有的土地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94%。可是聯大181號決議卻規定把巴勒斯坦總面積的 57%劃給占三分之一人口的猶太人,占三分之二人口的阿拉伯人只得到43%的土地。為什麼要把近60%的土地分給只占三分之一人口的猶太人?聯大的決議案中沒有任何解釋。但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聯大181號決議也缺乏公平性可言, ——-1,首先181號決議的事實是:1947年11月29日,第二屆聯合國大會以33票贊成、13票反對(其中10個是伊斯蘭國家)、 10票棄權的結果,表決通過了巴勒斯坦分治的決議,即聯合國第181號決議。決議規定:英國於1948年8月1日之前結束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並撤出其軍隊;兩個月後,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建立兩個國家,即阿拉伯國和猶太國。根據分治決議的藍圖,阿拉伯國國土可達11203平方公里,約占當時巴勒斯坦總面積的43%,人口中阿拉伯人為72.5萬人,猶太人為1萬人;猶太國國土為14942平方公里,約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57%,人口中阿拉伯人為 49.7萬人,猶太人為59.8萬人。 ——-2,從上面可以看到:猶太國領土占57%,人口也占59。8%(109。5萬),巴勒斯坦國領土占43%,人口也占40。1%。並沒有猶太人占土地多的說法,因為猶太國的土地是由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共用的,就象現在生活在以色列的120萬巴勒斯坦人和現在的猶太人共同擁有以色列國土一樣。關於土地劃分的問題,當時還考慮到世界上還有幾百萬的流浪的猶太人需要安置。 ——3,林思雲說,阿拉伯人擁有的土地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94%,則更是個大謬誤。我們知道一國的土地主要有兩部分, 一是國有(或皇家所有),二是私人所有(我們中國是國有,集體兩種)。國有所占一般都是絕大多數的。在巴勒斯坦也是這樣,英國託管當局所有的土地占巴勒斯坦的大部分,所以絕對不可能阿拉伯人占有94%的巴勒斯坦地區的土地。事實情況是:在巴勒斯坦地區擁有土地的阿拉伯人大多不是巴勒斯坦本地的阿拉伯人,而是住在大馬士革開羅的阿拉伯富人。巴勒斯坦地區的阿拉伯人(後稱巴勒斯坦人)所擁有的土地很少。當時猶太人多擁有的(大部分為從敘利亞約旦埃及等地的阿拉伯人購買所得)土地的量是當地阿拉伯人(後來的巴勒斯坦人)的土地2-3倍(具體記憶不清),這很好理解,猶太人從歐洲帶來資金和技術和管理經驗,當老闆的多,而當地阿拉伯人則窮人多,打工的多,擁有土地就少,許多從周邊阿拉伯國家來打工的阿拉伯人主要依靠猶太人生活,這就是為什麼所劃定的猶太國里的阿拉伯人有49萬之多,因為他們是靠替猶太人種地過活的。當時傳統上比較發達的地方阿拉伯人比較聚集,而原來比較偏僻的地方則是猶太人來後,開墾出來後(因為地方偏僻地價便宜可以多買地),大量的阿拉伯人才移民過來。這是為什麼劃給猶太國的土地占57%,並有47萬阿拉伯人的真實緣由。 —-4,林思雲說的,巴勒斯坦國的土地支離破碎和貧瘠的說法更是荒謬。去看看1948年的地圖就知道,無論是猶太國還是巴勒斯坦國的國土都不是連續完整的,而是大致分為兩大塊,如同十字架。支離破碎的巴勒斯坦地區的土地是後來形成的,這麼歸功於他們的阿拉伯兄弟了。再說是否貧瘠?事實上,北部的水資源豐富地區歸巴勒斯坦國所有,被稱為糧倉的約旦河西岸(簡稱西岸)歸巴勒斯坦國所有,巴勒斯坦國還擁有海岸線和港口。相反,猶太國(以色列)水資源比巴勒斯坦國少很多,所以後來的以色列海水淡化技術很高(被逼出來的嘛),南部的沙漠戈壁灘則劃給猶太國(以色列),所以以色列的沙漠農業世界很有名啊(也是被逼出來的嘛),還給中國不少技術支援。大家沒聽說過巴勒斯坦缺水或有大片的沙漠戈壁灘吧,那個西岸可以說是那裡土地最肥沃的地區,也是傳統上工商業最發達的地區,全都歸來巴勒斯坦國,相反,現在以色列國內的許多地價昂貴的繁華市鎮原來都是荒涼地區。所以林思雲的說法站不住腳了。 2 再談巴勒斯坦土地和難民問題 —–5,巴勒斯坦難民問題也是一個常常被中國讀者誤讀的問題。中國讀者一般認為,是以色列造就了巴勒斯坦難民,甚至認為是以色列的猶太人為了霸占巴勒斯坦的土地和財產將巴勒斯坦人趕走,製造了巴勒斯坦難民。但有個很奇怪的現象,登陸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官方網站,在巴勒斯坦難民問題的首頁中的顯著位置所標明的卻是:巴勒斯坦難民產生的主要源於阿拉伯國家的錯誤政策。首先,被猶太極端組織趕走的巴勒斯坦人是有的,但那是少數。有一些是主動躲避戰亂逃離的。 大多數巴勒斯坦人是被他們的阿拉伯兄弟惑悠走的,入侵以色列的阿拉伯聯軍告訴巴勒斯坦說,暫時離開躲避一下,少則3-5天,多則半個月,所有的土地財產都將是你們的了。結果呢,這些巴勒斯坦再也沒有能夠回去,因為本述他們的地方,一部分被以色列占領了,還有一部分被他們的阿拉伯兄弟瓜分了。於是這些巴勒斯坦人就成了難民,而且一當就是半個多世紀。一般估計難民的數量在50-80萬之間,他們及他們的後代就從此吃喝拉撒全靠國際社會了(目前人口約300萬人)。但是,在中東戰爭中,有大致相同數目的猶太難民(約70萬),土地財產全被阿拉伯政權沒收,但以色列等國接納了他們,沒有向聯合國討過一分錢,現在他們和他們的後代活躍在各條戰線,為他們自己和人類作出自己的貢獻。 林先生是個很不錯的網絡作家,這篇文章也很有價值,我曾經和他討論過,他基本回答了我的別的問題,但是這個問題,無論我再三追問,他始終避而不答,我就當他默認他錯了。 關於181號決議的土地和人口的問題常常在中文論壇爭論,那是因為我們的媒體長期以來這這個問題避諱造成的,現在有必要澄清了。 ======================================= 讀者wenchaocui 的讀後評論: 感謝“選擇”網友提供如此詳細的資料,使我第一次對巴以矛盾有全面和歷史的了解。 也感謝“流星雨72”網友補充的資料。 總的感覺,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恩恩怨怨實在難搞清誰是誰非。從近代看,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戰勝了奧斯曼,得到了包括巴勒斯坦在內的一些殖民地,並且由於種種利益考慮,很快就支持猶太復國主義,美國也一直支持。而英法在中東地區殖民地的獨立運動是在二戰中和(主要在)二戰後完成的。這時候,居住在巴勒斯坦境內的猶太人已經50萬了。殖民地獨立時,宗主國有無劃分國境權利?至少有協調各方劃分國境的權利,這在中東和印度、巴基斯坦有實證。另外,還有一個聯合國181號決議。儘管它不一定合理,但以色列建國的過程,從法律上基本上是符合國際法的。合法而不合情理,終於導致幾十年的衝突。而且衝突一直被西方大國、蘇聯、一些阿拉伯國家當權者所利用,更趨複雜化。近年來阿以衝突基本平息,巴勒斯坦權利機構也接受聯合國181號決議,巴以衝突和平解決已經看到了曙光。希望早日實現持久的和平。 流星雨72 補充: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不上稱秤導致失去土地 中國讀者在談到巴勒斯坦土地時,有幾個概念需要搞清楚: 1,巴勒斯坦地區的土地當然是現在的巴勒斯坦人的,這是想當然了,就象印度洋不是屬於印度的一樣。其實在1948年前沒有巴勒斯坦人,而只有生活在那塊土地上的阿拉伯人,猶太人,貝都因人等等,歷史上沒有巴勒斯坦國,所謂的巴勒斯坦人,是在以色列建國後才被廣泛認可的概念。 2, 3,傳統的巴勒斯坦地區要比現在的以色列國和巴勒斯坦自治區要大得多,他包括外約旦的大片地區,那些土地在20-30年代早已被周邊的阿拉伯國家瓜分了。所以有極端猶太分子聲稱現在的巴勒斯坦難民應該住到那裡去,因為以色列國按照決議事實上只得到了巴勒斯坦地區全部土地的約28%(具體記憶不清),也有極少數巴勒斯坦極端分子認為他們應該建立的是大巴勒斯坦國,不但包括以色列,還包括被瓜分的部分。 lyx760 讀後評論: 選擇先生:我之所以接受流星雨關於猶太人私人所有的土地比阿拉伯人私人所有的土地多的說法,是我以前在好幾個地方看到,由於當時巴勒斯坦的貝都因人和阿拉伯人還處於游牧階段,沒有土地所有權的概念,反正大家把牲畜往草地上一趕,就行了。而猶太人是農業民族,有很深私有財產觀念,一來就向當地部落酋長買地,而當地人還嘲笑猶太人蠢,有牲畜往上趕不就行了,白送錢給他們,他們照樣往上趕牲畜。而猶太人買了地後,用柵欄把地圍起來,起先 少,不影響牲畜走路、吃草,兩個民族的關係仍然很好。可後來用柵欄圍起來的地越來越多,牲畜常在柵欄邊擠成一團,於是阿拉伯人火了,就拆柵欄,於是引發了兩族之間的暴力衝突。這是文化的衝突,並非哪一個族是暴徒。 3 再談巴勒斯坦土地和難民問題 我覺的這種說法符合常識,有合理性,一般比較傾向贊同。而流星雨的說法驗證了這一說法,阿拉伯人不買地,私人所有的土地當然比猶太人少。而這些沒有土地的阿拉伯人就有可能當猶太人的僱工、從事商業或服務活動,其服務對象是猶太農民,當然住在猶太區了,那麼建立猶太國時,當然要劃入猶太國了,難道還要把他們趕出家園?從比例看,阿拉伯人幾乎相當於猶太人,民主選舉未必就一定受歧視,阿拉伯人說不上是少數民族,而是一樣多的平等民族。也就是說,作為民主國家的以色列本是兩個民族的共同國家,並非某一單一民族的國家。至於今天這個結果,應當說是拒不接受民主選舉的惡果,畢竟,人類只能往先進文明方向發展,不能倒退。 想象一下,假設巴勒斯坦地區合併為一個國家,你能想象把它交給哈馬斯、阿拉法特等來領導嗎?那將是什麼後果?而如果象以色列那樣管理,是不是全世界都可以接受。你也許可以說沙龍這個人很壞,不能領導,可他最多連任一屆,而且現在看起來有可能要因腐敗而下台。而且制度是關鍵的,就是壞人在這樣的制度下,也只能幹好事,而不會幹壞事。當年以色列總統貝京可說是恐怖分子的鼻祖,正是他對阿拉伯平民的屠殺觸發了難民潮,造成了今天的問題。可他當總統後,卻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林思雲先生的許多觀點,如為汪精衛的漢奸行為說好,我不贊成。但我認為他寫文章是嚴謹的,說理的,事實資料是儘量真實的,是值得一看,並有收穫得。所以主帖主要資料應當是真實的,有認真思考的價值。不過主帖也有一些事實錯誤,也許源於他的偏見(正常的偏見人人都有,不是那種惡意的),也要理性看待。如他說巴黎和會協議只有中國沒簽字,是代表了美、英等的觀點,有錯。巴黎公約是兩個國家沒簽字,另一個恰恰是美國,他中途退場以示抗議(中國沒有),用當時的美國總統的話說,巴黎和會是帝國主義的“分贓”會議,他就是反對把戰敗的奧斯曼帝國土地轉為戰勝國領導,更反對把戰勝國(中國)的土地轉為其他戰勝國所有,在山東權益問題上,中國一再請求美國支持,美國確實支持了。也許這齣於林先生對美國的偏見,因此後來林思雲說美國在以色列建國戰爭中停止對阿拉伯國家軍事援助,是事實,但同時美國以禁止出售武器給以色列,這實際上是偏向阿拉伯國家,因為阿拉伯國家的武器供應是從英國來,而且已經有了,而以色列沒有武器供應國,而且沒有武器。後來以色列從蘇聯弄到了一批武器,才使戰爭打了下去。此類失誤應當還有。 流星雨72 補充: 阿拉伯人,沒有土地所有權的概念,反正大家把牲畜往草地上一趕,就行了。而猶太人是農業民族,有很深私有財產觀念,一來就向當地部落酋長買地,而當地人還嘲笑猶太人蠢,有牲畜往上趕不就行了,白送錢給他們,他們照樣往上趕牲畜。 -----你說得很對,那種巴勒斯坦的土地有94%是屬於巴勒斯坦人的說法就是他們自己的說法,因為阿拉伯人認為我爺爺在這裡放羊,所以這地是我的,我爸爸在這裡搭屋住了50年,所以這塊地基就是我們的,他們殊不知道他們是盜用別人的生產資料,他家的房子 是“違章建築”,人家不計較還行,一旦認真了就被趕出來了。 -----談到巴勒斯坦的土地,就應該了解當時的奧斯曼帝國19世紀中期的土地登記制度,公道地說,許多巴勒斯坦祖輩留下的土地是稀里糊塗地在近100年前失去的,那是穆斯林兄弟在統治。所以當地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所真正擁有的土地量不及猶太人。 jeremiah 讀後評論: 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問題,前年夏天在迦南論壇就爭執過。林先生再厲害,你一眼就能看出的問題難道幾十個聯合國成員的代表都一無所知麼? 再談巴勒斯坦土地和難民問題之二: 巴勒斯坦難民的回歸問題 最近又有人在鼓譟“巴勒斯坦難民”的回歸問題。巴勒斯坦難民是何許人?根據統計在第一次中東戰爭中逃離巴勒斯坦地區的阿拉伯人為73萬,他們成了世界上最早的“巴勒斯坦難民”。再加上第三次中東戰爭中的30萬-40萬逃離的阿拉伯人,滿打滿算也就是100多萬。 4 再談巴勒斯坦土地和難民問題 其實100多萬難民,在歷史的長河中也不算特別高的紀錄。有統計表明光是20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就產生了共計1億3千500百萬難民,他們是戰爭衝突的受害者。但是唯獨巴勒斯坦難民問題越拖越得不到解決,越拖還人越多。時至今日,阿拉伯國家天天叫喊的巴勒斯坦難民為數卻高達370萬,如此可怕的增長,原因在於按照巴勒斯坦建國委員會在1968年通過的全國憲章,巴勒斯坦人是:1967年以前就定居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而1947年以後,如果其父母是巴勒斯坦人,那麼他也一定是巴勒斯坦人。而根據《不列顛百科全書》第一次中東戰爭中產生的70多萬難民當中,竟然只有百分之40-45是真正有家產的定居者,其他的都是去巴勒斯坦地區打工的“流盲”以及從來不知道定居為何物的游牧部落!!!另外起碼有一半左右的人連一個以色列兵的影子都沒見到,其他一半是否都是被猶太人趕出來的也得另算。 如根據1947-1949年巴勒斯坦難民問題的產生》,當阿拉伯人和猶太人爭奪海法的戰鬥失敗之後,儘管猶太指揮官摩西卡梅利並未要將阿拉伯人驅逐出去,僅僅命令要在阿拉伯區實行宵禁時,阿拉伯代表卻拒絕簽署投降文件並要求讓阿拉伯居民離開海法,儘管猶太市長利維出面聲稱歡迎阿拉伯人留下來,但還是有7萬名阿拉伯人從海法外逃。於是乎我們得出這樣的怪結論,一個青年,老家在伊拉克,47年去加沙地區打工,打着打着戰爭爆發了,然後他聽說猶太人見了阿拉伯人格殺勿論(後來證明並非如此),於是逃到了埃及境內。之後他就成了難民,而根據埃及的規定,難民有嚴格的活動範圍限制,不得隨意出境,於是他就留在了埃及,娶了一個當地的埃及女人當老婆,生下五個小孩,子又有五子。再根據阿拉伯國家們的說法:這些人全是因為猶太人侵占了他們的家園而無法可歸的“巴勒斯坦難民”,他們都有權回到巴勒斯坦定居,也有權向以色列要求就當年扔下的不動產的賠償!! 世間怪事無過於此。 看過了難民問題的產生過程,再來看難民問題的解決,一般來說只有兩條路子:1,當所在國與難民的信仰、文化、社會結構等相同時,難民一般會被吸收成為其人民,然後自然也就不再成為難民;2,當所在國出於各種理由(政治顧忌、人種差別、信仰)不可能吸收消化難民時,難民就會長期駐留下來,成為一個越來越棘手的問題。我們至今從未看到世上有一例大規模逐出難民之後,經歷數十年而能返回原地居住的事例。例如二戰後,從立陶宛、愛沙尼亞等地掀起大規模驅趕日耳曼人的浪潮,成千上萬的難民湧入已是一片廢墟的德國,但時至今日我們沒有聽說過什麼“日耳曼難民問題”;再如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後,各有幾百萬穆斯林和印度教徒成為難民,但時至今日我們也未聽過什麼“印度難民問題”,“巴基斯坦難民問題”。 其實,第一次中東戰爭並非僅僅產生了阿拉伯難民,據統計有起碼80萬人的猶太人(出自商務譯書館《中東戰爭》和《不列顛百科全書》),從同樣也生活了許多年頭的地方—–伊拉克、埃及、黎巴嫩等等被驅逐出來。以前大街上處處有猶太人商店、每五個居民就有一個猶太人的巴格達,到今天根本看不到一點點猶太人生活過、存在過的跡象! 張平教授在他的”記伊拉克猶太人的照片與以巴難民問題的解決“一文中寫道: 原來當十二萬猶太人逃離伊拉克時,不僅所有的財產被全部沒收,而且私人物品也同樣禁止攜帶,塔麗婭家族所有的家庭相冊都被強行扣留,整個家族幾代人活生生的記憶就這樣湮沒在了那個兩河文明起源的國度里。我以前只知道伊拉克猶太人的財產全部被伊拉克政府沒收,做夢也沒想到居然連照片也不放過。    1948年以來猶太和巴勒斯坦難民的情況存在着驚人的相似之處。雙方的數目大體相等,都在六十萬到八十萬之間。雙方都逃離了各自祖居上千年的家園。雙方在逃離時都喪失了祖祖代代積累下來的財富和產業。甚至在逃亡原因上,以巴雙方的敘述也驚人地相似:都宣稱對方是自願逃離的,都宣稱自己的難民是被對方強行驅逐的。 5 再談巴勒斯坦土地和難民問題   雙方最大的不同則在於對待各自難民的態度。以色列默默無聞地吸收了自己的難民,花費巨大的努力將他們融入了本來是以西方猶太人為主體的以色列社會,沒伸手向國際社會要一分錢,也沒把自己難民問題的解決當作實現和平的先決條件。反觀阿拉伯各國,除約旦以外,大多把巴勒斯坦難民關在難民營里,嚴厲禁止他們與當地社會融合,有意製造和擴大巴勒斯坦難民問題,並讓國際社會負擔難民們的生活。與此同時,所謂的巴勒斯坦難民回歸權的問題則一直成為以巴實現和平的主要障礙。   由於國家之間重新劃界而發生的大規模人口置換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更不是以巴之間獨有的問題。希臘獨立前後在希臘和土耳其之間、希臘和保加利亞之間都曾發生大規模的人口置換,同樣的問題也曾發生在印度獨立時的印度和巴基斯坦。這些國家隨後都簽署了相關協議,沒有一個國家要求“回歸”或者是人口重新置換。稍有點理性的人都會明白,這種難民逃亡的實質不僅是逃避戰亂,本質上是在政治版圖變遷後拒絕歸屬居住地的國家。把這些心懷敵意的人口強行塞回原住地,實際上是製造新的衝突,而堅持這一談判條件的實質則是拒絕實現和平。(以上摘自張平教授的文章) 而根據1995年的統計,以色列國內有100多萬阿拉伯公民,他們當年沒有盲目聽信猶太人吃人殺人的傳聞而留了下來,可以保留其聚居社區的文化特色、可以參加各種政治活動,可以購置地產(卻有毫無根據的造謠說以色列禁止阿拉伯公民購買土地)。究竟是哪一方在搞“種族清洗”呢?而以色列宣布自己是猶太人的祖國,將這些難民全部安置,因此可以這麼說:以色列沒有過難民問題,不等於以色列沒有過難民。 再來反觀阿拉伯世界對待同樣是自己同胞的巴勒斯坦難民的一些做法: 1948年聯合國通過決議對巴勒斯坦難民進行人道救助時,阿拉伯國家拒絕出一個子兒; 所有阿拉伯國家除了約旦外沒有一個承認巴勒斯坦難民可以有公民權; 自從薩達姆政權垮台以來,數千名原先在巴格達政府提供的廉價公寓中居住的巴勒斯坦難民被房東驅逐,另外還有兩百個家庭收到房主通知,勒令他們在本月末孩子放暑假後立即搬出。 在有50萬巴勒斯坦人生活的沙特,因石油富得出格的沙特,在它04年10月通過的法令當中,允許所有在沙特生活超過10年以上的人申請公民權——唯獨不包括巴勒斯坦人。 阿拉伯聯盟專門提出指導性原則,不讓阿拉伯國家給巴勒斯坦人公民權,以“避免他們身份的流失從而保護他們的歸還權力”。 因此,關於誰在利用巴勒斯坦難民以求得談判桌上的籌碼,誰製造了巴勒斯坦難民的苦難來做為在國際上騙取捐款的手段,難道不是一清二楚了嗎?是誰造就巴勒斯坦難民,不是一清而楚的嗎? 張平教授點評:本文略感不足的是討論以巴土地問題沒有深入探討奧斯曼土耳其時代特定的土地制度問題,也就是土地差不多全部國有,只有少量土地供異族人買賣的情況。英國委任統治期間的土地制度改革並不成功,以色列的土地法至今有大量奧斯曼時代的內容,甚至連土地局的名字都是直接沿用土耳其文的。所以所謂1947年巴勒斯坦人擁有巴勒斯坦90%以上土地的說法在法律上根本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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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正是這麼做的啊。  /無內容 - 偷着笑 01/10/09 (237)
  謝 謝 分 析 。 寫 得 好 - YangMM 01/10/09 (181)
    怎麼說,也比你 “落英繽紛”強多了。 - 流星雨72 01/09/09 (220)
      你很擅長老鼠巴稱鈎,自己約自己。  /無內容 - 落英繽紛 01/10/09 (214)
        都來看別字大奶的新作品啊,哈哈哈。 - 給點智商吧 01/10/09 (157)
          痔傷奇蠢貨,請問哪個字錯了?  /無內容 - 落英繽紛 01/10/09 (189)
    妳本人就是個別字大奶,還好意思挑別人的錯。  /無內容 - 給點智商吧 01/09/09 (182)
    還不如挑他幾個錯別字更能打擊對手。  /無內容 - 偷着笑 01/09/09 (172)
  可以給不知羞的地學磚家啟蒙一哈。  /無內容 - 偷着笑 01/09/09 (143)
  頂一頂。  /無內容 - 給點智商吧 01/09/09 (202)
    最近,我寫了20多篇有關經濟的長文章,請去看看  /無內容 - 流星雨72 01/09/09 (196)
      謝謝。這就去看。  /無內容 - 給點智商吧 01/09/09 (155)
  巴勒斯坦人的生活狀況揭秘 - 流星雨72 01/09/09 (198)
  領到了新房的巴勒斯坦難民笑了(圖片) - 流星雨72 01/09/09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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