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濃煙瀰漫,火光沖天,槍聲四起,又一起重大流血事件,發生在“穩定壓倒一切”的“盛世”中國。同往常一樣,中共當局將暴力的起因、行為、責任,一律歸結到少數民族(維吾爾人)頭上。
一夜之間,156人死亡,1080人受傷,這一驚人數字,還只是中共官方的發布。聯合國人權事務署對事件中死亡人數之高,“感到震驚”。烏魯木齊的那一夜,到底發生了什麼?
如果僅僅是維漢民間衝突,幾小時內,就死傷這麼多人,難以想像;果如此,那麼,政府至少要承擔嚴重失職的責任,但事後未見當局有此說法,也無任何官員引咎辭職。
如果是維族人主導了暴力,那麼,死傷者應以漢人為主,但境外維族人表示:死傷者中,絕大多數是維族人。對這一指控,中共當局沉默,並不敢公布死傷者民族身份。
如果是維族人以武裝手段對付政府(武裝起義),那麼,死傷者中必有相當數量的中共公安、武警、軍人等,情形又並非如此。中共軍警開槍,絕非出於自衛。
如果是普通漢人主導暴力,導致維族人大量死傷,那麼,當局追究對象,就應以漢人為主,但當局追捕和追究的,卻是維族人(已有1434人被捕)。
在排除了純粹民間衝突、維族人主導暴力、維族人武裝起義、普通漢人主導暴力等可能性之後,推論就必然是:大量死傷,來自於當局的武力鎮壓。這回,中共把維族人上街,定義為“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而不是“打砸搶燒殺暴力犯罪事件”,如果當真是維族人製造了血腥,那麼,中共的定義里,絕對少不了一個“殺” 字。這無意間泄露:“殺”,不在維族人一方,而在中共一方。
基本結論:2009年,新疆,中共製造了大屠殺!這是繼“六四”屠城、兩次西藏事件之後,中共製造的又一起驚天血案!
如從前那樣,中共一口咬定:“這是一起由境外遙控指揮、煽動,境內具體組織實施,有預謀、有組織的暴力犯罪。”
其實,上萬名維族人走上烏魯木齊街頭,訴求明確而簡單:受“6.26”廣東韶關維漢衝突事件刺激,不滿中共當局處理,要求當局追究幕後黑手,懲辦兇手,維護維族人權益。然而,卻慘遭中共開槍鎮壓。
境外維吾爾人有關共軍“用衝鋒鎗掃射”的說法,未必是危言聳聽,否則,如何解釋數小時內,就死傷枕藉的事實?不排除中共軍警開槍後、維吾爾人暴力反抗的部份。但,動輒派出特務大隊,製造、挑起和引導暴力,將民眾和平情願污名化,再以“平暴”為名,大開殺戒,難道不是中共的一貫伎倆?20年前的“六四”屠城如此,1989和2008年的兩次西藏事件如此,如今的新疆事件,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