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拜讀了劉曉波先生的《08憲章》,第一遍下來,心潮澎湃。又仔細看了遍,卻又覺得有值得商榷之處:
曉波先生稱:
自由:自由是普世價值的核心之所在。
民主:最基本的涵義是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點:
(1)政權的合法性來自人民,政治權力來源於人民;
(2)政治統治經過人民選擇,
(3)公民享有真正的選舉權,各級政府的主要政務官員必 須通過定期的競選產生。
(4)尊重多數人的決定,同時保護少數人的基本人權。
一句話,民主使政府成為“民有,民治,民享”的現代公器。
自由真的是普世的嗎?
如果是,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們可以隨便說,隨便做?然而我卻記得一句話:絕對的自由就是沒有自由。
如果是,那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應該對此歡欣鼓舞,自覺接受。然而我卻聽見了伊拉克的槍聲。
如果是,那麼我辛辛苦苦翻牆出來,應該可以自由的發表意見,但是貌似稍微有點“左”的東東全部發不出來。
民主的本質真的是是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嗎?
在我看來,民主應該是權利(利益)抗爭和妥協,否則就不會有千古名篇——《我有一個夢想》。
魯迅先生曾說,縱觀中國歷史,只有兩個時代,可以安心做奴隸的時代和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可中國還有一句古話“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
如果按照曉波先生所言,或許其可以功成名就,但不知如何解決民族問題、領土爭端、兩岸統一……“大智慧”人人會說,但如何實現,卻是具體問題。“興,百姓苦;亡,百姓苦”。誠哉斯言。為一己私利謀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路漫長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願以此言與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