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憲法的基礎。打個比方說,它相當於美國的FEDERALIST PAPERS。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毛澤東論述到
【人民是什麼? 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這些階級在工人階級和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組成自己的國家,選舉自己的 政府,向着帝國主義的走狗即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及其幫凶們實行專政,實行獨裁,壓迫這些人,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 們亂說亂動... 對於人民內部,則實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論集會結社等項的自由權。選舉權,只給人民,不給反動派。這兩方 面,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
有人問道,誰是人民,誰是反動派,誰來定?其實毛澤東在文中的其它地方提供了進行這個判斷的客觀標準。首先關於中國各階層、階級的劃分本身是客觀的,人民的範圍包括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而反對派,則是“向着帝國主義的”而反對中國的。毛澤東寫道:
【妨礙我們和外國做生意以至妨礙我們和外國建立外交關係的,不是別人,正是帝國主義者及其走狗蔣介石反動派。團結國內國際的一切力量擊破內外反動派,我們就有生意可做了,我們就有可能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之上和一切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了。】
實際上,毛澤東劃分的反動派,就是妨礙中國經濟發展的勢力。而人民,則是對中國經濟發展有利的國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