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八十年代初期中國留學生們在美國創辦《中國之春》,以及一九八九年中國發生“六四”時,海外民運曾得到無數華僑的解囊捐助,金額不下數千萬美元。
相形之下,如今所謂的“海外民運”門可羅雀,正義人士見之掉頭,僅剩下幾個拿國民黨經費的、攪局的,或者是非法滯留外國而指望轉換“政庇”身份的,在那裡裝模作樣喊幾下口號,然後拍下照片,或呈送國民黨機構、某國某基金會,或遞交外國移民局備案。使“海外民運”漸漸被海外華僑冷落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
“海外民運”被招搖撞騙者所充斥
例如,某某過去一向名不見經傳的人士“逃”到外國之後,立即臉不改色地謊稱他在中國領導着一百多個地下反對派組織的聯合體,是“領袖”,是“主席”,呼籲各方給他幾十萬、幾百萬美元作“經費”。
某某過去因偷渡、偷竊、猥褻女生而被判三年“勞動教養”,釋放後還在中國某校任過教員的人士,去了外國“探親”,便聳人聽聞地向某外國機構謊稱自己曾因“反對當局”等政治罪名在中國坐牢十九年,要求給予他幾十萬、幾百萬美元的經費,用於“研究勞改制度”;又如某某在中國沒有進廠當過一天工人的人士,雖然他跟近幾年任何一次中國工人上街示威之類的事件都毫無關係,卻也大言不慚地自稱是“大陸工運領袖”,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外國勞工組織給他幾十萬、幾百萬美元“經費”。
“海外民運”的經費賬簿永遠是一個謎
由於某些所謂的“民運組織”的大筆經費主要來自不可告人的情報間諜機構,所以它們的賬簿永遠不向成員們公開,這就為主管人任意支取、挪用、侵吞提供了方便之門。儘管這幾位管經費的人士除了揮霍民運資源之外從未見其在外國打過工,可是如今都已買下好幾處別墅,有的還包養了情婦。
“民運組織”的歷次內鬥和分裂,幾乎都不是因為政治方向等原則性分歧,而只是為了爭奪經費的主管權。雖然幾個時時不忘自稱“民運人士”或“民運領袖”的人士在寫文章時也道貌岸然地大談“民主”,而自己卻從不接受任何民主程序,一旦經費到手就都害怕起控制權會旁落,凡遇有人慾提出“換屆選舉”或“查賬”,便先行毀謗其是“中共特務”,必除之而後快。
民運內鬥的好事者背景可疑
幾名不知靠什麼而發財的人士似乎總是閒人,經常以請人吃飯等形式散布誹謗其它派系民運人士的謠言,還樂此不疲地不斷將電腦網絡上誹謗民運人士的匿名文章下摘,再以傳真等方式到處傳播,惟恐天下不亂。一些民運人士相互之間莫名其妙視若仇人,往往是聽信了諸如“網上揭你老底的文章是某某某寫的”、“某某某在背後罵你呢”、“某某某是中共特務”等毫無根據的流言。縱觀幾名好事者的來歷,便發現幾乎都沒有在中國從事過反對運動的經歷,不過他們為了標榜自己也屬於“民運人士”,於是在寫文章或發言時故意選擇最激烈的言辭來作政治表演(不管別人早已膩煩其表演的造作和空洞)。譬如,他們會喊出“民運應該擁有自己的核武器”、應該“就地反共”等令人捧腹的口號。一名曾經鼓吹“民運孫子兵法”的《中國之春》主編在鬥垮了“民聯”主席之後,悄悄返回中國,不久便被任命為北京某石油化工公司的副總裁,這種現象的確令人深思。
“海外民運”的代表性日益令人置疑
民主運動理應符合人民希望國家增進民主、繁榮富強的願望。如果民運人士能夠為爭取社會大多數人的權益而不惜犧牲自己的財富、自由、生命,便沒有可能得不到公眾的支持。然而,一些打着"海外民運"旗號的人士由於其坑蒙拐騙的作為而遭人唾罵,幾乎淪為過街老鼠,再也沒有勇氣向華僑同胞舉出“募捐箱”,於是他們為了得到金錢資助,只能完全投靠外國反華人士以及台獨、藏獨、疆獨、蒙獨等組織,全面迎合“中國威脅論”、“兩國論”、“七塊論”、“軍售台灣”和“制裁中國”等論調,令海外華人見之無不搖頭。民運圈內的人都明白,這些打着“海外民運”旗號的人士,其實既代表不了人民的民主呼聲,也代表不了中國民運,他們的做法無異於穿着政府軍隊制服盡干奸淫擄掠勾當的土匪。還有某個以人道援助中國政治犯為名而成立的基金會,雖然每年都代表中國在獄政治犯向外國機構領取數十萬美元,但只象徵性地私下分給部分政治犯家屬不到三十分之一,而該基金會的負責人卻已在紐約買了兩套住房,又在托人炒買股票時蝕了大本。
文權
200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