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各大網絡上曝光了中國首席女法醫王雪梅於8月9日宣布退出法醫隊伍的視頻。2010年8月大學生馬躍在北京地鐵站不幸身亡,北京警方認定非刑事案,王雪梅在視頻中用專業知識分析了馬躍非因意外跌入地鐵死亡,但法醫最後作出非他殺結論。緣起於質疑該案的法醫鑑定,她做出退出中國法醫隊伍的決定。
法醫只有通過屍體檢查作出對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作出科學結論。一個人突然跌入地鐵死亡,死亡原因當然是車輛碾壓或者觸電死亡。馬躍墜入地鐵觸電死亡。警方通過屍檢排除他殺。這本來是順理成章的。意外是當天的監控居然無法調出。給事件憑添懸念。
死者母親沒有反對“排除他殺”的結論。她根據有目擊者所證:馬躍是直挺挺掉下去。懷疑他兒子在站台上觸電。而且懷疑錄像上應該可以看到電弧光。
如果錄像上能看到電弧,直接目擊者不會看不到。而且,地鐵電纜沒有發現絕緣異常。地鐵也從未發生過人在站台觸電的事故。一個直接證據是,在馬躍之後第一個來到馬躍墜落地點的人沒有發生觸電事故。所以死者母親的說法沒有充分的根據。
那麼王雪梅又是憑什麼斷定馬躍不是死於意外呢?王雪梅稱,根據馬躍母親孟朝紅提供的事發當日馬躍遺體照片,她同意電擊致死的結論。但死者下頜一3厘米傷口特徵顯示,死者生前曾受到一次不致死的電擊,致其重心不穩墜落軌道,再次遭電擊、死亡。所以,死者的傷口應為生前傷。
王法醫斷定馬越下頜傷口是電擊傷。根據的是現場照片。這個玩笑開得有點過分。
電擊傷的特徵是燒傷,而這個傷口根據屍檢法醫的記錄是頓挫傷,顯然與燒傷相去甚遠。通過照片辨認傷口性質是非常不確定的,受到反光和色差的影響。如果王雪梅沒有親自檢查屍體,她完全沒有發言權。也就是必須在現場法醫提供的觀測客觀描述基礎上討論問題。而不是依靠她手上幾張照片。
所以,馬躍躍入地鐵死亡,最客觀的表述就是原因不明導致的墮入後觸電而亡。離開任何通過科學觀察得出的事實推斷馬躍的死亡原因都不是法醫的職責,王雪梅越權了。
王雪梅越權不是第一次。海伍德謀殺案,王雪梅就根據嫌犯谷開來張曉軍沒有提供死者氰化鉀中毒症狀否定海伍德是被毒殺。更有甚者,王法醫居然可以用自己的人格而非任何科學證據擔保薄熙來是清白的。這已經完全背離的法醫的職責。
所以王雪梅本來就是一個不稱職的法醫,她宣布退出法醫界,是件好事。
(於原文發表當日補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