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號晚,香港學生一如我所預言,舉行了“占領中環”預演,而香港警方也言出法隨,及時進行了清場。集會組織方和一貫關心中國人權狀況的國際大赦組織也發表事先準備好的新聞通稿,聲稱警方過分使用武力。果然是預演,一切都按腳本在展開。
香港民主派有當年反“23條”立法的成功先例,又斷定北京不敢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市動粗,自以為看清了北京的底牌,是要豪賭一場的。北京的態度一如既往的強硬,看來似乎也沒有讓步的餘地。不過中共處理公共事件有一個特點,就是嘴硬心虛,改錯不認錯,所以也很難講最終會不會像“23條”立法那樣自己搭梯子下樓。考慮到香港民主派即使在爭得“真普選”之後,仍然會有下一步訴求,會直到把香港特區變成香港邦才肯罷手,北京當局會在什麼程度止損,還很難講。不過北京當局向來缺乏戰略眼光,也未必能考慮這麼長遠。
自從民主派提出“占中”以來,北京方面一直處於接招拆招的被動狀態,基本沒有掌握主動權。中共應該明白,你現在是莊家,要按自己的套路出牌。比如民主派要搞一個民調,策劃了一個“公投”的概念吸引眼球,這本來就是一種營銷伎倆,你何苦也跟着把它叫“公投”,還一本正經稱它“非法”,這不傳說中的高級黑嘛。
中共向來強於文宣的,還專門有個宣傳部,但是在和民主派比賽宣傳方面,也一敗塗地。所謂“公投”,北京跟着民主派起舞不說了,現在“占中”宣稱他們是和平集會,北京方面也任其叫囂,把自己的麥克風關的死死的。於是輿論場中,民主派又有民意,又和平,訴求也無非是要選舉權,占領了全部道德高地。北京本來是防守方,現在倒好,成攻方了,莊讓別人坐了。
什麼是“和平集會”?《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講的很清楚,即使你不是用暴力,但“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而加的限制”是除外的。在治理實踐中,我們把妨礙公共秩序和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唯有使用暴力才能清除的行為,視為“消極暴力”。很顯然,“占中”的預演和設計中的“占中”行為,都屬於暴力行為而非“和平集會”。
“占中”不是和平集會,組織者也清楚,所以他們把他叫做“輕微違法”的“公民抗命”。奇怪的是北京當局對開玩笑的“公投”一本正經,而對一本正經的敵對勢力前來叫板卻退避三舍。難道他們自己也認為,自己是反道德的,所以底氣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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