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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异恩典
万维读者网 > 彩虹之约 > 跟帖
此言差意~~~~ 我所明白的道理根本不是如此,
送交者: 无为 2009月04月15日11:50:2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请不要再利用圣经为当世人类的买卖婚姻遮羞了!挂名信徒 于 2009-04-15 07:19:04
就算是通过不正当手段 得到了异性,形成的事实同居关系,也是事实婚姻关系,
人也应当珍惜。 如同主耶稣称那位 在萨马利亚城外遇到的妇人有5个丈夫。

那些事先随着自己的情欲发动,得到了异性,事后又毫不负责人地随着情欲厌恶对方,这样的行为是 神所憎恨的。

情欲的发动所导致的婚姻,和父母约定的婚姻,实际是一回事,一切事情只要是既成事实,就是出于神的安排,如同我们是来自于古人一样,是他们决定了我们的存在与否。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要按照 神的话的标准,好好在婚姻内部建造灵魂,包括我们自己的灵魂,至少我们的愿望应当如此,至于说今后事实将会怎样发展,那并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我们总要顺从神的安排,事态的发展,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就好了。

而那些不属于神的婚姻,不管是年青的情欲发动,还是媒妁之言,她总要随着自己的心意胡来,按照属世的标准来做自己的判断,或分或合,都没有神的话在内心做主导,只有物质的益处,情欲的喜欢,这些属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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