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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之 zt:為什麼我們總是走不進信仰
送交者: candle 2008月07月21日19:30:3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謝謝老禿筆兄分享您真正的想法。誠之 於 2008-07-21 18:47:58
為什麼我們總是走不進信仰

齊宏偉 著


我不是為了信仰而理解,而是為了理解而信仰—安瑟倫


筆者近日把林語堂《信仰之旅》和古羅馬奧古斯丁(354-430)的《懺悔錄》翻出來一起讀。一讀之下,發現林語堂的“信仰之旅”其實未必就是在談信仰,雖然他已受洗加入基督教且打着信仰旗號來言說。


學理探討與生存體驗


兩本書都寫本人的信仰歷程,而二人所信的都是基督教,應有許多共同之處。但在閱讀中發現二者差異極大。最大的差異就是:《信仰之旅》本質上是學理探討,而《懺悔錄》則是生存體驗。

當然,前者並非沒有生存體驗,比如林語堂談到當年在廈門時一位女傳教士認識他,和他分離了半個世紀後,仍能用“我童年的乳名來稱呼我”,這使“我”感受到一種真正的“基督教精神”。[1]後者也並非沒有學理探討,比如關於惡、時間、記憶等問題,這些探討屬於人類理智迄今為止最深刻的探討之列。然而,哪怕奧古斯丁探討純學理問題其實還是圍繞着生存體驗來談。像他講到自己信仰追求過程中曾受摩尼教影響很深,認為善、惡二分,“存在着惡的本體”,[2]二者鬥爭,當惡勝利了人就會犯罪。後來奧古斯丁終明白自己所以選擇這種學說是因它為一己墮落提供了方便。惡是善的虧缺,並非屬於實體。這種學理探討仍舊帶着強烈的生存體驗。

而林語堂敘述遺漏了存在,許多感受性事例也只是感觸而已,很難成為生存層面的強烈體驗。在《信仰之旅》中,林語堂對各種學說、思潮做出剖析和解釋,看出儒家之實、道家之高、佛家之虛和耶穌之光。這一切思潮比較之前,林語堂首先去掉了墨家,因為其影響小;而最後之所以選擇了相信耶穌,是因他覺得其境界比其他幾家要高。“在耶穌的世界中包含有力量及某些其他的東西——光的絕對明朗,沒有孔子的自製,佛的心智的分析,或莊子的神秘主義。”(219頁)林語堂的思路是:比較之下發現這是影響最大、內容最好的學說,所以才選擇了這種學說來信仰。這樣一來,信仰就成了某種集大成之類的東西。

相比之下,奧古斯丁的信仰之旅本質上已和學理無關,因他是敘述和一位活着的神相遇。姑且不論是否有神,是否有一位活着的神之類,起碼奧古斯丁認為自己經歷到了。有了這份體驗之後,奧古斯丁才整理出以前自己所以不信在學理上癥結所在。就像一個人跟着游泳書籍學游泳,最終目的不在於比較那種游泳手冊寫得好,而在於學會游泳本身。也好比一個人同時收到許多封自稱是父親的人寫來的信,不在乎誰寫得好就是自己的父親,而在乎自己認出父親的筆跡、看出父親的語氣。一個人可以有很多師傅,但父親只有一位。

從根本上來說,林語堂之所以對各種學說一一考察,說到底還是出於某種理智上的興趣。他“在中國思想的茂密叢林中探索旅行”,“以試圖達到某種了解”(43頁)。這正是一種希臘精神的體現,其基礎是驚奇。林語堂認為自己以前就是基督徒,生命本質上就是圓滿自足的,不過看到教會中的黑暗現象和神學教義的繁瑣無聊,才進行一場理性冒險寧可自稱為異教徒,但是考察一番後還是回到基督教。所以,從一開始就可看出林語堂並沒有任何生命掙扎並渴望救贖,他成了基督徒後照樣可以很得意的在巴黎夜總會欣賞脫衣舞(27頁),沒有任何奧古斯丁那樣生命轉變的跡象。這種眼目的情慾在《懺悔錄》中有過多次深沉懺悔。所以,毫不奇怪,林語堂認為自己在《聖經·約翰福音》中讀出了希臘思想的實質。


而信仰的基礎,按俄國思想家舍斯托夫在《曠野呼告》中的說法是源於絕望,乃截然不同於希臘精神的希伯來精神。奧古斯丁正是帶着深深的絕望從生命痛苦的深淵中向神求告。他講到自己情慾泛濫而不能自控,講到自己追求功名而時時空虛,甚至有一次他和朋友看到一個醉酒的乞丐飄飄然醺醺然地走過後不禁痛苦自問:求知有何用?既然一生追求的所謂快樂還不如這個乞丐?“我不禁嘆息着對同行的幾個朋友說起,我們醉生夢死帶來了多少痛苦,在欲望的刺激下費盡心機做出如許努力,而所背負的不幸的包袱卻越來越沉重地壓在我身上,我們所求的不過是安穩的快樂,這乞丐卻已先我而得,而我們還可能終無所獲。”(99頁)一度信奉的摩尼教也不能使他心靈得到真正滿足,他日日沉淪,過着放縱情慾的生活。在沉淪中又有沉重的良心譴責。他禱告說,神啊,“我們的心如不安息在你懷中,便不會安寧”(3頁)。

這正是丹麥思想家克爾凱廓爾所說的:真理到底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他認為客觀性恰恰是真理的敵人,正像群眾是個人的敵人一樣。一個人在人群中總在表演,只有一個人時才有真正自我之流露。人會在人群中被“平夷”。於是,他認為人生觀的根本在於我自己必得做什麼,而不是從旁冷靜觀察世界乃至探索出一種所謂的人生觀而已。人生觀恰恰是人生的敵人。人生其實就是跟世界觀和人生觀作殊死搏鬥。他認為人若是走思辨形而上學的道路,就等同於犯了靈性的自殺。克爾凱廓爾就認為黑格爾只知道怎樣“反映”人生,而不能像產婆那樣“接引”人生。“諸位聽眾,你現在是這樣生活着,能清楚地,永恆地意識到你是一個單獨的個人麼?”[3]“好奇研究者對問題感興趣,但他並非從自身出發懷着無限熱切地對自己的永恆幸福與真理相關方式感興趣。”[4]思辨、群體、解釋、推演等正沿着同一條道路使人越來越遠離信仰。從《聖經·舊約》先知以賽亞到德爾圖良、奧古斯丁、安瑟倫、帕斯卡爾、克爾凱廓爾、舍斯托夫等都強調另一條道路,也就是生命的委身與投入。“雅典跟耶路撒冷有什麼相干?”(德爾圖良)“理解是對信心的酬報。”(奧古斯丁)“我不是為了信仰而理解,而是為了理解而信仰。”(安瑟倫)“上帝不是哲學家、數學家和思想家的上帝,而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帕斯卡爾)

信仰然後理解還是理解然後信仰?這正是奧古斯丁與林語堂的本質區別所在,也是希臘精神與希伯來精神的基本分野。林語堂不是帶着自己的生存裂痕、生命焦灼和生活憂煩來聆聽聖言,似是對一群外國人講講輕鬆、有趣的人生哲學而已,認為宗教只不過是一種“高級的理性”(183頁)。他認為自己天生是基督徒,一度成為異教徒是因自己不滿意於守舊、死板的基督教形式,從而借着叛逆表明自己作為好思辨的知識分子的與眾不同。借用劉小楓在《拯救與逍遙》中的表達,林語堂其實和他最崇敬的蘇東坡一樣,骨子裡擁有的還是面對苦難和殘缺逐漸冷心和涼心的逍遙精神,而非和荷爾德林那樣面對貧困時代和自我靈魂貧瘠的守望、憂心、禱告的拯救精神。也就難怪林語堂的精神探求缺乏穩定的個體生命體驗和生存理解以及對生活的實在承載,多的是對各種文化元素的解剖和拆解。哪怕面對基督教,林語堂也是選擇自己願接受的部分,對於神跡、天堂、地獄和預定,統統斥為胡言亂語。甚至他把耶穌和老子當成兄弟。網上有學者譏為“東方不敗”。當然這種對文化元素的拆解實在也是中國現當代作家的大問題。

奧古斯丁說:“主,我正在探索,在我身內探索:我自身成為我辛勤耕耘的田地。現在我們不是在探索寥廓的天空,計算星辰的運行,研究大地的平衡;是在探索我自己,探索具有記憶的我,我的心靈。”(200頁)於是,信仰不再外在於個我,而是內蘊於個我。

成聖心態與懺悔意識

其次,《信仰之旅》流露的是成聖心態,而《懺悔錄》流露的是懺悔意識。

這也是《信仰之旅》對筆者構不成巨大衝擊的重要原因所在。中國文化傳統中這種成聖意識太強烈,對人本性太樂觀,認為人心和宇宙大德相通,“人人可以成堯舜 ”,只要發揮人的生生大德就可以了。固然,根據張灝在《張灝自選集》中的分析,儒家文化並非沒有“復性意識”和“幽暗意識”,但骨子裡儒家文化還是一種樂觀文化,對人性的無限發揮寄予了殷切期望。

《信仰之旅》正是立足於這樣的本位和前提來接受基督教信仰,其骨子裡還是一顆中國文化之“心”——“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 “好為人師”、“成聖”情結一直在林的情懷中,須臾不曾離開。林不遺餘力攻擊基督教的原罪說,認為所謂“原罪”只不過是人的肉體的欲望和本能罷了,認為人類同樣有良心的本能,不能說有什麼“原良心”吧。“我認為一個人必須有中國人的共有意識,勇敢地接受現世的生活,且像禪宗的信徒一樣和它和平共處。”(159頁)“ 我相信在紐約及其其他地方仍有現代及其曾受教育的人可進去及崇拜,而出來時因為有新的接觸,覺得成為一個較好的新人,而不是更像一個由於別人的努力而倖逃罪責的被定罪的罪人的教會。否認這種可能等於否認基督徒生活,及基督世界的豐富。基督的奇異之處,不正是他使一個人在他面前覺得自己更好、更有價值而不是罪人嗎?”(233頁)林語堂有深厚的現世情懷,和基督教的罪觀基本上格格不入。他最為崇敬耶穌,也不過因耶穌的人格力量和人性光輝罷了,並沒有接受耶穌作為替罪羔羊的代贖價值和耶穌神子的救贖,這對於林語堂的學理探討來說並不需要。

相比之下,奧古斯丁更關注的是人性的“幽暗意識”,並不純粹從學理上認同人自我生發、自我完成的生生大德。從生存本身奧古斯丁體驗到生存的虛空和罪的纏累。他曾痛苦慨嘆說“現在我年已三十,依舊在同一泥沼中掙扎,追求着飛馳而過的、消蝕我心的現世事物”(106頁)。這種帶着生存空虛和傷痕的體驗,使他在禁慾和縱慾的人性鬥爭中掙扎。對於信仰,他當時特別大的困惑在於:既然這個世界是由神來掌管,那為何這個世界充滿了罪惡和空虛?罪惡到底是從哪裡來的?人的欲望為什麼特別傾向於犯罪和墮落而又有深沉的內疚感呢?若欲望來自於上帝的創造,那麼人為何會更傾向於犯罪而不是過聖潔生活?後來他終於明白上帝所造的萬物都是“有”,不是絕對的“有”,也不是絕對的“無”,它們是“有”,而不是上帝那樣的“自有”(127頁)。一切可朽壞的都是“善”的;惟有“至善”不能朽壞。“但如果沒有絲毫‘善’的成分,便也沒有可以朽壞之處。因為朽壞是一種損害,假使不與善為敵,則亦不成其為害了。因此,或以為朽壞並非有害,這違反事實;或以為一切事物的朽壞,是在砍削善的成分:這是確無可疑的事實。如果一物喪失了所有的‘善’,便不再存在。因為如果依然存在的話,則不能再朽壞,這樣,不是比以前更善嗎?若說一物喪失了所有的善,因之進而至於更善,則還有什麼比這論點更荒謬呢?因此,任何事物喪失了所有的善,便不再存在。事物如果存在,自有其善的成分。因此,凡存在的事物,都是善的;至於‘惡’,我所追究其來源的惡,並不是實體;因為如果是實體,即是善;如果不能朽壞的實體,則是至善;如果能朽壞的實體,則必是善的,否則便不能朽壞。”(127-128頁)“我探究惡究竟是什麼,我發現惡並非實體,而是敗壞的意志叛離了你天主,而自趨於下流,是‘委棄自己的肺腑’,而表面膨脹。”(130頁)原來虛無一定不是絕對的,一定不是實體的,惡同樣如此。所以,罪的產生就是人的自由意志背離上帝的結果,是產生而非創生。人的錯誤在於把罪的責任推諉給環境或靈界,而不願自己承擔,於是就傾向於把罪和惡當成一種實體,好為上帝的缺席與自己的放縱尋找藉口。

奧古斯丁一方面並沒有否定人的自由意志和現世世界,但同時指出這和上帝的“至善”、“自有”的本質區別。這樣就避免逃避現世,又避免逃避神聖。而人傾向於犯罪是因為人自願選擇了背離上帝,人性墜入自我選擇的罪惡和虛空深淵中。正因如此才有這樣深沉的懺悔——“我是誰?我是怎樣的一個人?什麼壞事我沒有做過?即使不做,至少說過;即使不說,至少想過。”(160頁)“我的生命不過是揮霍。”(256頁)

這是一個人站在自己的造物主面前,沉痛剴切的懺悔和迴轉。所以,人本身不能自我生發完成信仰,因為造物主和被造物有本質區別。但人畢竟有神的形象,可以追求價值和意義。只不過罪已玷污了人所有追求的實際途徑,因為人已離棄至善和自由的源頭,離棄愛和聖的源頭,離棄自己的本根,只有墮落和空虛。這種懺悔意識並非在人面前的悔過,而是在神面前的悔改。所以,人的成聖是承受從神而來的聖潔,不是自己追求而來。人在承受救贖中得稱為義。所以,當奧古斯丁最為頹廢、墮落、空虛的時候,為自己的罪惡痛哭流涕的時候,聖言臨到了他,他讀到《聖經·羅馬書》十三章13到14節:“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盪,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於是,他“頓覺有一道恬靜的光射到心中,潰散了陰霾籠罩的疑陣。”(158頁)

所以,在基督救贖事件面前沒有學者和文盲之分,沒有羅馬人和猶太人之分,沒有成人和兒童之分,只有一種人:罪人。奧古斯丁不是以羅馬大學修辭學教授的身份歸回信仰的,而是因着承認自己是罪人才歸回的。這也正是劉小楓在《個體信仰與文化理論》中所強調的:信仰不是文化事件而是心靈事件,不是和宗教相遇,而是和基督相遇。

其實,原罪並非是對人的貶低,因為人的生存不單單在於自然秩序之中,還在價值秩序之中。“動物界和自然秩序中不會產生欠負或負罪,根本原因即在於,其中不關聯某種價值秩序。”[5]而原罪恰是對價值秩序的破壞,承認這種破壞恰恰是價值之光朗照的結果。尼采抨擊基督教認為人的存在是自然性的,是可以離開神的自然存在,其實如舍勒所說模糊了人的位格性(Person)存在。尼采的思路正是林語堂的思路。奧古斯丁的懺悔和認罪,是在神面前的歸正,重新尋獲自己的價值和本位,重新喚醒自己的神的形象,並沒有自我貶損和自我虐待。

人的價值並非是自然本能的生發,而是對價值本位的回歸。

相反,對人的聖人化設計,其實有完美主義傾向,假設了人不應該犯罪或把分明的罪惡當成是人性的自然秩序,把自然秩序價值化,必然會增加人的負疚感和自我拒絕感。這樣,沒有價值安慰感的人,很容易成為一個脆弱和自我貶損的人。


人本趨向與神本傾向

最後歸結為一點就是:《信仰之旅》體現出的是人本趨向,而《懺悔錄》是神本傾向。

《信仰之旅》中林語堂總結宗教的本質為:“因為宗教是讚賞、驚異,及心的崇敬的一種基本態度。它是一種用個人的全意識直覺了解的天賦才能;一種由於他道德的天性而對宇宙所作的全身反應。”(164頁)他公開聲明自己是站在“理性主義和人文主義的立場”(172頁)。他也擔心自己這種立場會遭人誤解,以為他轉回宗教就是背叛了理性,而他強調其實是可以調和二者的。只不過理性和知識有不及的領域,要靠着直覺達到,那就是信仰了——“我們可以簡單地稱它為分辨是非的良心”(182頁),也就是人努力向善,追求神聖和追求道德的本能而已。所以,林語堂所講的宗教也好,信仰也罷,只不過是人的道德良知,人的宗教感情和人的神秘追求。因此之故,他才可以把儒、莊、禪結合起來,把伏爾泰、康德、帕斯卡爾、斯賓諾莎和叔本華結合起來,全然不顧他們在各自整體體系中的位置,只是一味把各種自以為好的元素集合起來,拼湊成一個人文主義、理性主義和直覺主義集合的所謂宗教信仰。而對於基督教,凡是涉及到理性之外的,他全然不顧,諸如三位一體、耶穌基督的神性、聖子的救贖、神跡奇事、道成肉身、死里復活、天國地獄、原罪、教會等等,均在拋棄之列。


基督教信仰所賴以確立的啟示,林語堂不相信。從基督教立場看來他不過在談某種穿着基督教外衣而和基督教毫不相干的自然宗教罷了。“啟示”在《聖經》原文中是 “揭開”的意思。也就是說,真理啟示他自己,人來領受。真理不是人創造出來的,也不是大家約定俗成的。這也就是柏拉圖《對話錄》中最深刻的問題——這個問題記載在《曼諾篇》,蘇格拉底和曼諾辯論什麼是人生真理。曼諾就問了一個問題,大意是:蘇格拉底,當有一天你真正遇見真理了,你怎麼知道那就是真理?而蘇格拉底認為當真理與人相遇的時候,人會知道這是真理。這不是理性,而是先驗。在《聖經》中就是啟示。也就是說真理向人召喚,人對真理回應就產生了信仰。信仰是一種期待而非驗證。不是人自己決定什麼是對錯、美醜和神鬼。在信仰之路中,必須跨過理性的懸崖。信仰之路就是理性對真理的歸途和對理性自身局限的反省,以理性前提和文化心態為出發點來剖解,其實和信仰無涉。

林語堂不是在基督教信仰架構之內和信仰命題下來探討學理,而是在架構和信仰前提之外來談論。當然,他作為一個知識分子對基督教僵化、封閉、保守現象的抨擊來說很深刻,但說到底還是和真正的信仰沒有根本性關聯。人不能選擇自己的父,何況要去選擇比自己超越和偉大多少萬倍並和自己絕對不同的神呢?

《信仰之旅》所體現出來的心態不是像《懺悔錄》那樣的謙卑與皈依,而是驕傲與選擇。

《懺悔錄》中奧古斯丁講到自己的信仰歷程時候,經歷了人心痛苦的掙扎和人本理性的斷裂過程。這正是克爾凱廓爾所說的信仰是理性懸崖邊的一躍,而不是理性順理成章的延伸。在這個皈依的過程中,奧古斯丁讀柏拉圖、西塞羅和摩尼教的作品,二元論成為他犯罪墮落的藉口,但是內心又有良心的折磨和譴責。他的基督徒母親對他關懷備至,以偉大的真理原則要求他,他又尋求安布羅西烏斯主教和西姆普利齊亞努斯的幫助。但均沒有辦法解決他內心深處的那種空虛和折磨。關鍵時刻他才知道自己不想皈依,這也是人的本性,因為他不願意失去罪中之樂,覺得信了之後會減少世俗的樂趣。所以,永遠不可能既得到塵世的放縱之樂,又得到天國莊嚴之樂。信與不信和意志有關,和理性的關係其實不大。所以《聖經》看到人之所以不信是人故意不信。人為什麼故意不信?是因為人太喜歡犯罪了,太喜歡享受罪中之樂。人的犯罪從來都是人選擇犯罪,人的墮落從來都是人先決定墮落,再為墮落找理由。培根說很多人都是先有欲望,然後用理性來為欲望辯護。人從來都不喜歡赤裸裸地面對自己,就像諱疾忌醫的蔡桓公。大衛說:“作孽的都沒有知識麼?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並不求告耶和華。”(《聖經·詩篇》14:4)人其實有“知識”,知道犯罪不好,也知道自己不能救自己,但就是不求告耶和華。無神論從根本上說不是一種理論,而是一種人可以為所欲為的藉口。蘇格拉底早就認識到:理性的最大功能是認識理性的缺陷與無能。《聖經》更宣告:理性其實是一種功能,是為罪惡辯護用的。因此,路德才說:理性是人皆可夫的娼妓。而信仰之路就是理性對真理的歸途。理性不是上帝,也不是真理,而是用來思考真理的。《聖經》認為敬畏耶和華才是智慧的開端(《箴言》9:10),不單單說敬畏神對人對知識來說非常重要,更是強調智慧的全部內容就是敬畏神從而認識神和認識人,理性應是為了來思考神,否則人就永遠得不到滿足,人就成為理性的浪子。唯有理性不自命為真理,對真理降服了,人才會回歸本位,才會回家。因為真理比人大。《聖經》說:人進入真理(約翰福音16:13)。憑什麼進入?憑真理向你召喚和敞開的慈悲,也借着人的謙卑與信心。信仰是意志上的抉擇,而非理智上的認同。所以,奧古斯丁終於明白:信仰就是相信你還沒有看見的,作為信心的回報你看見你所相信的。先信然後理解。人很多時候太高估自己尋找真理的能力。也許人根本就不在意真理,而在乎自己居然以某種悲壯的姿態在尋找真理。人尋真理的方法錯了,卻以為沒有真理。人需要投入真理,卻以為可用理性檢驗真理。所以,《懺悔錄》用動人的文字敘述了怎樣從理性的懸崖上終於縱身一躍,有了神聖的信仰。有一次,奧古斯丁痛苦欲絕,在花園中聽到一個孩子的歌聲說:“拿着,讀吧!拿着,讀吧!”於是他認為是神的命令,就拿起《聖經》來讀,正好讀到《聖經·羅馬書》的經文,而這經文恰好是奧古斯丁的實際問題所在。於是他就信了。不可思議。信仰就是不可思議。

所以,奧古斯丁知道了自己先有了神的揀選和感動,先被神賜予了,才可以尋找神。這是一條神本之路。是中國知識分子不熟悉,不大了解的。當代作家北村倒是借用《聖經》中雅各的經歷來寫自己的大腿瘸了,比較形象生動。奧古斯丁認為正因為有了這種神聖的召喚才可以重新回到大自然,藉着萬物的美好來享受神的美好(321頁)。因此,漢斯·昆在《論基督徒》中說過,為什麼做一個基督徒?是為了做一個人。人在信仰中得到成全。

從《懺悔錄》中可以看到信仰的旅程就是小河流向大海的旅程。與其說大海需要小河,不如說小河需要大海,因為河來自於海,還要歸回海。海是河生命的本根。所以,河流入海的旅程不是河流自己的選擇而是大海的召喚與吸引。為什麼河要入海?因為河有一顆大海之心。因此奧古斯丁才向神禱告說:“因為你造我們是為了你,我們的心如不安息在你懷中,便不會安寧

結語:林語堂的中國情結

或許是林語堂書名《信仰之旅》給筆者的錯覺,以為真是在談信仰。周聯華、文庸等又都在“序言”介紹說這是寫一個人“從基督徒到異教徒再成為基督徒”(代序,2頁)的經歷,王本朝也在《20世紀中國文學與基督教文化》11章中說“在耶穌的精神人格和愛的教義引導下,林語堂回到了基督教會……因為有了耶穌的引導,他又實現了與基督教的教會、教義和道德情感信仰的統一”(230頁)。所以,筆者便認為林語堂在講述自己的基督信仰。但和奧古斯丁對比後發現並不是。他講基督信仰的篇幅只有第一章和第八章,剩下的六章是對儒家、道家、佛家、物質主義、科學主義的批評。並不是不可以批評,只是筆者更關心林語堂為什麼信了?到底信的是什麼?結果發現語焉不詳。對思潮的批評並不就是自己信仰的根基。就像張承志渴望“異端的站隊”並沒有展示出自己為什麼有了伊斯蘭教信仰。哪怕林語堂言說到基督信仰的兩章,早在1968年就被章力生從《聖經》角度指出和基督教之完全質異所在。[6]和奧古斯丁《懺悔錄》相比,更可見出其迥異之處。當然,每個人的信仰歷程一定是不一樣的,但其中的信仰結構應有一致之處。因此,《懺悔錄》是一部深刻言說如何皈依基督信仰的作品,但《信仰之旅》只是個人的學術遊戲之作。

信仰是難的。王本朝指出林語堂更關心的是如何在中國做一個“中國”基督徒。所以,林語堂才說:“我的頭腦是西洋的產品,而我的心卻是中國的。”(《林語堂名著全集》第10卷,21頁)這種中國情結使林語堂的信仰其實還是回歸在中國的人性善前提下,回歸在中國文化傳統對生存裂痕的漠視下,也最終回歸在“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的中國文化人本價值之下。

而這一中國情結對何光滬、劉小楓來說根本就不承認有其存在的理由,因為他們認為和基督事件的相遇是個體心靈事件,並不是一樁文化事件。奧古斯丁的《懺悔錄》裡提到眾多學說,但根本的癥結還是歸結為神義與人罪,救贖與自救的衝突上,最終他被神光照亮,放棄自救而接納神恩惠臨。

可見,不管我們以什麼樣名義來談信仰,骨子裡可能還是中國文化傳統借屍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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