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感謝你引用的約翰福音的經文。緊接在前面的這一節:“有 了 我 的 命 令 又 遵 守 的 , 這 人 就 是 愛 我 的 。 愛 我 的 必 蒙 我 父 愛 他 , 我 也 要 愛 他 , 並 且 要 向 他 顯 現 。”(約14:21)對我有特殊的意義。初信主的時候,因常聽大家在教會說:主啊,我愛你。有一段時間總在思考:啥叫愛耶穌?或者說怎麼就是愛耶穌?有一次思想的時候,忽然看見這節經文,是印在一本小冊子的背面,當時就覺得這節經文在我眼前跳動。霎時心裡滿了感動,印象極為深刻。
那時,我就知道,一個蒙愛的信徒,首先要明白主耶穌的命令(所以要讀經),明白之後還要 (定意,立志)遵守。這麼多年過去了,我自己知道有多少次違背神的命令,甚至犯罪跌倒。至此,我認識到自是何等的敗壞。但,每次主都給我悔改的心,再次回到他的面前。我的經歷告訴我,悔改的心,是神給的。神實在是保守這世上屬他的。若非主的保守,我早就失喪了。感謝主!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
惡人靠什麼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是悔改的心. 我們如何生出悔改的心?你說,是靠自己。我的體會,完全的神的憐憫,聖靈引導我生發悔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