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否认的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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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罪(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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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不当(misconduct, misdemea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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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意义上的罪(sin)?
同样柴,和其他姐妹指控远的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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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罪(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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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不当(misconduct, misdemea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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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意义上的罪(sin)?
遠志明 致教會弟兄姐妹的信
2015年3月2日
一、我承認自己是個敗壞的罪人,後來成了何等人,完全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對於1990年我信主前的婚外性過犯,我再次公開地向神認罪,向當事人道歉。對由此引發的目前這場風波給教會弟兄姊妹造成的傷害和困擾,我表示深深的歉意,請求大家原諒。
二、我承認蒙恩後也有軟弱的時候,是靠主恩的保守才得以站立的。
三、在神在人面前,我雖然可以默默承受不實的指控,但我
不能承認我沒有犯過的罪。對於針對我的強姦、誘姦未遂和性侵指控,我一概否認。
四、對於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進行的相關調查,我會積極配合。
五、我已辭去我的一切侍奉和事工,專心在主裏安息,更新自己。
【原載遠志明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yuanzhiming88?pnref=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