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季刊编者按】本文包括了两封长信:1.
洪予健牧师2016年9月30日致远志明牧师、神州董事及按牧团信,力劝远牧师用事实面对指控;并附远牧师2015年致弟兄姊妹信;2.洪予健牧师2017年5月2日致远牧师及神州机构的公开信,并附神州董事会主席谢文杰长老对洪牧师第一封信的回应。
“力劝远牧师用事实面对指控”——请问如何用“事实”面对指控?让远交出当年和柴同床的现场录像?我不知道除了现场录像,还有什么可以作为事实。巴黎,若需要现场录像作为事实,为何巴黎方不去拿现场录像直接上法庭告远呢?找GRACE请一批人做一个远的人品鉴定,难道就是事实?生命季刊牧师团队啊,请告诉一下二十一世纪的华人教会什么叫“事实”吧!求求你们了!!!
洪牧师的两封信,信仰原则清晰,充满华人教会牧者中不多见的道德勇气。信中特别指出远面对控罪而采取的态度“本身就是一个明显的罪”,其性质远超他被指控的那些罪;这罪害己更害教会,在华人教会中树立了一个恶劣的范例。洪牧师在信中也指出,那些维护远志明的人和邀请他讲道的教会,他们对远的维护不在于相信了他的清白,而是不在乎远是否真的犯罪;更可怕的是,他们不在乎远志明面对控罪所采取的态度。我们认为,洪牧师的公开信除了对“远志明事件”的指涉,也为华人教会在面对罪恶时,如何采取合乎圣经的态度,如何施行有效的挽回与惩戒,提供了思考空间。洪牧师的这两封信,是华人教会近年来不可多得的教牧性文件。经洪予健牧师授权,本刊全文发表如下。
洪牧师,生命季刊牧师团队,彩虹狗仔团队,确实充满了“道德勇气”,我们可以暂时称呼他们为华人教会当代道德卫道敢死队。请看看他们的清晰的“信仰原则”——“洪牧师在信中也指出,那些维护远志明的人和邀请他讲道的教会,他们对远的维护不在于相信了他的清白,而是不在乎远是否真的犯罪;更可怕的是,他们不在乎远志明面对控罪所采取的态度”——这段话意思明明地说:一定要像我们季刊道德卫道敢死队一样,鉴定地相信远不是清白的,绝对地相信远肯定真的犯了罪!假如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大家都不知道远是有罪还是清白,包括季刊道德卫道敢死队在内也弄不清楚远是有罪还是无罪,那几年的轰轰烈烈清理远牧师运动又如何解释呢?如果说季刊确定远是犯罪的,那么干脆直接责备大家包庇强奸犯就是了,这是华人教会犯法呢!生命季刊狗仔队,请直接说明:你们敢清楚明白地说远真的犯了你们指控的罪了吗?
如果真要说事实,那如今的事实是除了柴玲的指控和巴黎女子的指控(这两个女子的指控都没有事实证据说明,没有现场证人见证),远至今是清白的。而且柴玲间接也证明远是清白的,让我们引用她的一段话:“统计说,如果一个强奸犯不被终止的话,70%的机率是会重犯的。一个强奸犯会平均伤害至少5个人。”(摘录自柴玲公开信)
我给季刊生命团道德卫道敢死队一句话:拿出你们狗仔队的敢死精神来,去找更多的证据证人来指控,需要出示“事实”证明自己清白的是你们,GRACE调查报告算什么,至今你们没有拿出这个调查团队和柴玲是什么关系的证据来,为何他们不给柴玲做个坚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