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中文聖經沒有時態變化,加上有些弟兄姊妹讀經不求甚解,又沒有參照教會興起的解經家和神學家的意見,以至於出現望文生義、脫離上下文、脫離整本聖經、和其它經文矛盾的理解,馬可經文16:17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先讀經文,和合本,NASB。
馬可福音:
16:16 |
|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 |
16:17 |
| 信 的 人 必 有 神 跡 隨 着 他 們 , 就 是 奉 我 的 名 趕 鬼 。 說 新 方 言 。 |
16:18 |
| 手 能 拿 蛇 。 若 喝 了 什 麼 毒 物 , 也 必 不 受 害 。 手 按 病 人 , 病 人 就 必 好 了 。 |
Mark 16
16 He who has believed and has been baptized shall be saved; but he who has disbelieved shall be condemned. 17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have believed: in My name they will cast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with new tongues; 18 they will pick up serpents, and if they drink any deadly poison, it will not hurt them; they will lay hands on the sick, and they will recover.”
紅字標出的短句,根據《希伯來希臘關鍵詞研讀本聖經》,這裡“信的人”指的是過去信的人,而不是主耶穌說話的那個時候可能信的人,更不是將來要信的人。(Hebrew-Greek
Key Word Study Bible, p1342, the note to verse 16.17)
這個關鍵詞不明白,就會造成很多誤解,甚至把這段經文當作支持“信心之道運動”的關鍵根據,以至於得出個人的信心勝過一切,凡是不如意的事情,都在自己的信心上找原因的錯誤教導和實踐。
然後,我們看看上下文。這段經文的背景是主復活以後,原來那些追隨他的許多人都不信他的死後復活,因此主耶穌才吩咐這些信他死里復活的人把他復活的福音傳到地極,並且應許有證明他們從神而來神跡隨着他們,證明這福音從神而來。
由此可知,把這樣的應許擴大到以後時期的所有信徒,只是一些人的良好願望而已。
再一點,也必須要提及的,就是這段經文可能是後來加入的,許多解經家認為從16:8以後的經節,不在原本福音書中。這個我不想深入討論,我們就以它屬於這本福音書為基礎,只要注意這個情況。
再有一點,也要注意,就是那個喝毒物不受害,在聖經中記載的使徒時期沒有例證。
這些討論都是提醒認真學習聖經的弟兄姊妹注意,尤其是把這個當作是否有信心的標誌的主內,不要只顧一點不及其餘,其實自己檢驗一下就知道,如果這樣才有信心,你真的都經歷過?更別提移山和水上行走了。這不是懷疑神有沒有這個能力,也不是質疑新約時期的恩賜,而是自省聖靈是否在當下這個時代恩賜給你這個能力;若沒有,你是不是沒有信心。
可以說,這個把某種靈恩當作得救的標誌是一樣的錯誤,正如許多靈恩派都把說方言當作得救的標誌一樣,雖然他們沒有樣說,但是看實質就是這個意思。他們的說法是,基督徒要經過第一次洗禮——水洗;第二次靈洗,靈洗的標誌或者證據就是說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