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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工作
送交者: 肢體交通 2019年06月28日20:11:1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聖靈的工作 

倪柝聲

  今天信徒對聖靈的侵與滿有聖靈的經歷混淆不清,所以產生許多混亂。本篇文章可以使信徒了解聖靈:重生、成聖、工作三方面工作的區別。

  聖靈的工作是何等的奧秘!又是何等的重要!可惜現在聖靈的問題,已成為一般信徒最不明白的真理之一!正因為人們輕看聖靈的工作,所以神的兒女才軟弱到這個地步;因為人們拒絕聖靈的教訓,所以異端邪說才有發達的機會;又因教會極端漠視聖靈而不傳講,所以才有現今許多不合聖經的講解。因着神的恩典,我願意在這一篇里,為神的兒女們,提要說出聖靈的工作,使他們不只靠聖靈得生,並且更靠聖靈行事。聖靈在人心中的工作有二個步驟,亦即聖靈在信徒裡面的工作是分三階段:一、重生的工作:二、成聖的工作:三、能力的工作。因此,信徒對聖靈的經歷也分三階段!一、接受聖靈的生命得以重生:二、接受聖靈的自己(全位的聖靈)得以成聖:三、接受聖靈(在聖靈中)的浸禮得以得着能力,這三步工夫,是逐層而進的,並不可相互沮淆。信徒若不是完全得着此三者,就不算達列完全的地位。而神為我們所預備的卻是完效的,神是何等的慈愛!重生是關於我們永遠得救的事;成聖是關於我們日常生活的事;能力是關於我們在世作工的事。神既是這樣厚賜於我們,深望我們不要辜負祂,輕看祂所賜的聖靈才是。

  聖靈與得救

  我們從前都是罪人,沒有一個不是曾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我們的性情壞了!行事上,我們在與人互相比較之下或者尚有差異(但是,我們總脫不了“罪”字):然而,就天性而言,沒有一人敢說,我們的天性不是敗壞的。神要救我們,祂要從根源拯救我們--祂要救我們脫離人的生命、天性。所以祂差遣他的兒子,代替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定了我們的罪性,成全了救恩。救恩是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成就的。

  神知道我們舊亞當的天性不堪彌補,並且祂願意我們得着祂的生命--超乎天然之外的靈命,他就叫祂兒子在外面作工,聖靈在裡面作工。神的兒子,既成全了人們得救的可能;聖靈就來指教我們知罪,這是祂救人工夫的頭一步。“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 8 )

  為罪責備自己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主耶穌)”(約十六 9 ),不信主耶穌是世上最大的罪;聖靈開人的心眼,叫人知道罪是何等的可惡。當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的時候,那種苦況真是難以言喻。聖靈不僅叫人因自己的罪而自責,並且更叫人因着硬心抵擋主耶穌和祂的救恩而自艾。“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約十六 10 ),主耶穌死了,又復活、升天,這證明神已悅納祂贖罪的拯救之功。因此,神現在能稱人為義,而不致陷自己於不義的地位。聖靈叫人為義自責,使人知道救恩的可靠。主耶穌的代死,已經滿足神公義的心。“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六 11 ),撒但是這世界的王,世人都是它的子民(約八 44 :約壹五 19 )如果世人的王已受審判,則它手下的臣僕豈能倖免?魔鬼既已受審定罪,則世人將可以逃罪?撒但既不能免,世人自然也無以自救。聖靈即在使人為此自責,而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重 生

  人經過自責之後,若能不硬心、不抵擋聖靈的感動,而接受主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憑信心接受主耶穌為代他受罪刑的人,聖靈就重生他。雖然重生之人的行為必定會有改變,但是“重生”並不是改變行為。嚴格說來,重生不是性情的更改,因為老亞當的本性是難移的。重生是聖靈將他的生命,遞送與相信主耶穌為救主的人;也就是神將他的生命,分給我們。重生完全是神藉着聖靈,在恩典中所作成的工夫。

  救恩是主耶穌所成就、所預備的。聖靈在我們心中作工,叫主耶穌的救恩實現在我們的生命里。因着十字架,聖靈把靈命放在我們裡面,叫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 4 ),這靈命就是神的性情。這就是重生。

  有一事是我們當永志勿忘的,就是重生只是靈命的初步,並非靈命的全部。信徒的靈命啟軔,就叫作重生。聖靈將靈命放在罪人裡面的那一刻,就是他重生的時候。聖靈在重生的工作上,只使罪人有新生命的原則而已。按原文重生的“生”字,與生命的“生”字是有分別的。重生的“生”字是誕生的“生”字。肉身的世人從誕生而得生命,信主的罪人也因重生而得靈命。肉身之世人的誕生,與信主之罪人的重生,都是在某一特定的時刻發生的,而非持纘一生之久;重生就是罪人被聖靈重新生過,這是在極短的時間之內作成的。

  聖靈自己

  能分辨這點,我們就不至混亂了聖靈各步的工夫。信徒在重生時接受了聖靈的生命--神的性情,從今而後,他就有了兩個性情:一、舊亞當的性情;二、新聖靈的性情。此二者不能相容。聖經上所說的“情慾(亞當性情)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加五 17 )就是這個意思。剛重生的基督徒常有這種爭戰的經歷。可惜的是,人的意志(判斷力)軟弱(靈命初生,一如嬰孩的生命,非常幼稚無力),所以常被舊亞當的本性所勝,而常有失敗的苦況。信徒處在這種景況中,雖以立志和自訂的規章來自製,然而時勝時敗、忽起忽倒,總無平穩強健的生命。若說他沒有重生,他卻分明已經接受了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和生命。此種人是重生了,而他們所缺乏的,並非靈命,而是穩健的靈命。他們已得聖靈的重生,但他們尚未得着“聖靈自己”。

  聖靈是有位格的,神不是一種無意識的東西,這是說,聖靈不僅是一種能力,祂乃像一個活潑的人。得着“聖靈自己”,意思就是順服聖靈,一如聖靈是個人。我們時常以為聖靈是沒有位格的,然而我們的主總是稱聖靈為“祂”,而不說“它”。在死物面前,我們沒有什麼可怕、可敬、可佩服,但是在活人面前,我們就要恭敬、尊重、順服他,如此我們的接物與待人就大有分別。許多時候,我們在物件面前所作的事,在人面前卻不敢作。所以,如果我們所接受的聖靈,不過是一種影響,而非得着有位格的“聖靈自己”,則我們的行為就難免會仍有許多的失敗。

  得着“聖靈自己”,並不是說,我們因為怕祂而(藉着自己)行善:乃是因為接受了聖靈的自己(祂乃是豐豐富富,有位格的,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讓祂做我們心裡的主--一切的主。如果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只止於重生而已,則祂在我們的靈程經歷中,也不過是一種影響力而已。我們雖然重生了,若仍是自己做主管理自己,則聖靈只不過影響了我們的生命罷了。右我們認識祂是有位格的,而接受祂的自己,祂就要在我們裡面執掌王權、管理一切,將十字架所成就的一切救恩,都從我們裡面做出來。此二者的分別是我們所不可不知的,因為若是混亂了此二者,就將使許多信徒的靈命不健全了。聖靈在重生的工作中,只不過使人有新生命而已,這是信徒靈命的誕生,信徒若接受“聖靈自己”作他生命的主,則聖靈必定加力與信徒(藉者十字架),使他勝過罪惡、情慾等;這才是信徒康健的靈命。

  重生的人已經有了聖靈,因為從聖靈生的重生之人,就是神的兒女(約一 12 ),乃是屬基督的,“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 9 )重生的人是屬基督的,所以他必定有基督的靈--聖靈。但是他雖有了聖靈,還未滿有聖靈-未得着“聖靈自己”作生命的主。他尚有許多的私意、許多己見、許多不順服、不奉獻的本性,所以聖靈事事受轄制,不能自由地在他裡面工作。當他知道(因神施恩)自己的軟弱、缺乏和失敗時,聖靈就叫他知道完全順服的必要;他若肯順服、接受聖靈作他心裡的主,他的生命就會有一個大改變。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 10 )得着聖靈的重生,就得着生命;得着聖靈自己,接受祂做主,就得着更豐盛的生命。

  聖靈充滿

  不過我們若要得着聖靈的充滿,就當時刻藉着祂的能力,除去一切的攔阻,好讓祂自由地在我們裡面作工。十字架的道理很重要,然而,如果我們只是在腦海里知道這許多的道理,卻不讓聖靈在我們裡面把十字架的意義從生命里表露出來,那麼有什麼益處呢?成聖的生命與聖靈的充滿是不可須臾分離的。所以每一個重生的人都當進深追求聖靈的充滿,意即得着聖靈自己,而讓祂做我們的主。

  近來,神的兒女尋求聖靈的日漸增多,但有一事卻令人嘆惋,就是他們把聖靈的重生和聖靈的充滿混為一談。願神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明白,我們若自知是個罪人,而肯憑信心來到十字架前,接受主耶穌的救恩,神就要赦免我們的罪(這是為已往),並要藉着聖靈將他的生命賜給我們--重生我們(這是為現今及將來)。這完全是神的恩典,也因着我們的信心。

  至於聖靈的充滿,乃是在我們已經得救(重生)之後才接受的(不過,有人一得救就得着聖靈的充滿;有人是得救多年後才得着)。這是因為信徒完全順服祂,願意接受祂,如同接納一個人進入心中居住一般,願意讓□隨己意在心裡工作。“重生”是個得救的問題,“充滿”是個得勝的問題;“重生”是生命的問題,“充滿”是生活的問題:“重生”時得著稱義,“充滿”時得着成聖:“重生”是聖靈在舊亞當生命之外,賞賜給人的新生命,“充滿”是指聖靈充滿一個人,而且栽培這個已得的新生命;“重生”是聖靈因十字架的代死,而做成的工夫,“充滿”是聖靈充滿了人,而表露出十字架所有的意義;“重生”是生命的開端,“充滿”是生命的成熟,這些是我們應當注意與分別的。

  有的信徒雖能分別“重生”與“充滿”但對於得着“聖靈自己”和“聖靈浸禮”卻是混淆不清。許多人尋求“聖靈的浸禮”,但是因為不明白聖經對於聖靈的教訓是如何,因此,難免有偏差,以致被邪靈所利用,願神施恩給我們,叫我們明白他的教訓。

  “滿有聖靈”和“聖靈的浸禮”

  主耶穌曾兩次將聖靈賜給他的教會。教會是由凡得着聖靈重生的人所組成的。雖然初代教會中的基督徒,都經過了重生,然而主還兩次將聖靈賜給他們。這兩次是有分別的,不能相混,第一次主將聖靈賜給教會是在復活當日的晚上,約翰□音二十章二十二節說:“祂就向他們吹氣說:‘你們受聖靈。’”我們的主在此明明白白的將聖靈賜給祂的門徒們。祂在此並非以戲劇化的行為對祂的門徒說:“你們接受聖靈吧!但須等到五旬節才有!”有人雖持這種說法,但究竟這不是聖經直接的教訓,乃是人們間接的講解。

  主耶穌第二次將聖靈賜給祂的教會,便是在五旬節。彼得解說五旬節的光景是這樣的:

  “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在五旬節)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 33 )大多數人認為五旬節的聖靈澆灌,正應驗了主耶穌將賜下保惠師的應許,“五旬節聖靈降臨”,好像作了信徒們一種普通的信仰。反之,復活日聖靈的工作,卻被人所忽略,甚且置之不理,而視五旬節的聖靈降臨為所有應許的總結束!

  然而,聖經的教訓卻不是這樣,我們若倚靠自己的智慧、聰明、才幹,就必定會失敗;若我們完全倚賴聖靈,則祂必定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這兩次的聖靈降臨,其間隔有五十日,而其性質也完全不同。

  復活日聖靈的降臨,及是成全保惠師的應許,是應驗十四章到十六章的聖靈預言。約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說:“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保惠師是要“接受”的。二十章二十二節的話,正與此相合--“你們受聖靈(的自己)”。而七章三十九節,也有一處說法與此相合--“耶穌這話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說話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着榮耀。”主耶穌得着榮耀的時候,就是祂復活的日子。所以這節聖經明白預言。在主復活日門徒要受聖靈,因為主就在那日(復活日)賜下聖靈。

  五旬節聖靈的顯現,並沒有提到“接受”聖靈,因此,五旬節的聖靈並不是應驗約翰福音的預言。使徒行傳是路加寫的,故它的信息是按在路加福音之後,而五旬節的聖靈浸禮,正是應驗路加福音的預言。“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 49 )又:“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 4 、 5 )這裡所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是與路加福音的“在城裡”相對;所說的“要等候”與路加福音的“等候”相對;“父所應許的”也是與路加福音的“父所應許的”相對;“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也是與“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相對。由此則知使徒行傳與路加福音所記載的,真是節節符合了。使徒行傳一章八節又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所記的五旬節聖靈顯現,乃是應驗路加福音的預言;而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所記復活日聖靈降臨,乃是應驗約翰福音的預言。這兩者並不相混,而且也不可相混。

  應許保惠師的是聖子,應許五旬節的是聖父,主耶穌直接以保惠師應許門徒,聖父間接藉約珥應許五旬節;應許保惠師是在主耶穌離世以前,應許五旬節是在耶穌降生之前八百年:當主耶穌還在世上的時候,以保惠師賜給他的門徒,當祂已升天之後,方傾下五旬節聖靈。保惠師是經主耶穌向門徒吹氣,五旬節的聖靈是向教會澆灌;吹氣是吸入裡面,澆灌是傾在外面;保惠師是住在門徒心裡(約十四 17 )而成為人生命的主人,五旬節的聖靈是傾在門徒身上(徒一 8 ),成為作工的能力。復活日聖里為氣,這是生命;五旬節聖里為風,這是能力。保惠師無聲而來;五旬節聖靈則有響聲(徒二 2 )。保惠師無形而來:五旬節聖靈則“顯現出來”(徒二 3 )。復活日保惠師好像吹氣;五旬節聖靈如同浸襠【註:嚴格說來,“聖靈的浸禮”這話是不合聖經的。聖靈並沒有施浸人,為人施浸的乃是主耶穌(約一 33 ,太三 11 ) “用”字在原文作, en ,應當譯為:“在……里”,意即“在聖靈里給你施浸”也就是“你們要浸在聖靈裡面,埋在聖靈裡面”。】復活日,保惠師進入門徒裡面;五旬節,門徒進入聖靈裡面。聖靈在門徒裡面,是復活日的工作;門徒在聖靈裡面,是五旬節的意義。這是主兩次向他的教會所施的恩賜。主是何等的愛我們,叫他的靈在我們裡面,又叫我們在祂靈的裡面!這是何等的安穩!聖靈做我們的中心,又做我們的圓周!

  充滿的難處

  還有一點我們應當注意的是:主耶穌升天后的十天中,祂的門徒約計一百二十人,男女老幼“同心合意恆切禱告”。這是何等美好的光景!這真是在聖靈中的禱告。若是只藉着自己,人們能否“同心合意”、能否“恆切禱告”而得神的允准?若非聖靈在他們心中做工,安能如此?倘若聖靈在五旬節才降臨,則這十天等候的光景,可真是令人費解!但是,感謝神,祂為我們所預備的,不止是叫我們有能力做工,並且是叫我們有聖潔的生活。復活日,聖靈就已賜下了,但這樣就有一個難處:

  我們不是說,約翰福音中十四到十六章有關聖靈的應許,是在復活日得着成全應驗的嗎?但是十六章七節說:“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意思是說:主耶穌應當離開世界、升天,然後保惠師才會來。“去”字原意指着到父那裡去;然而祂若要到父那裡去,必須經過死和復活。所以主耶穌說祂“去”,就是指着祂死、復活,而後升天見父。我們若說,保惠師已來,則主耶穌必在尚未向門徒吹氣,叫他們接受保惠師聖靈以前,就已升天了才合理。不然就不合“我(主)若去,就差祂(聖靈)來”的話了。

  聖經對於這一點,並不是默然的。主耶穌在復活日的早晨,對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 17 )主耶穌所以不許馬利亞摸他的理由,就是因祂尚未升天見父。到了那天(復活日)的晚上,祂對他的門徒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十四 39 )是什麼緣故使我們的主耶穌在早晨不許馬利亞摸祂,卻在晚上叫祂的門徒們摸祂呢?自然的答案就是我們的主在見了馬利亞之後,未見門徒之先,祂已升上天堂,見了父神。主耶穌在復活日已經一度升天賜下聖靈,作日後的樣本。如此這節聖經就不難了解了。祂一復活就顯現在父面前;此舉何等的柔細!祂一復活,就升天求得聖靈,這是何等的慈愛!思念這樣的作為,真叫我們愛慕地追隨祂。

  充滿聖靈

  聖靈充滿是非常要緊的。如果主看祂應當死、復活、升天,離開祂所親愛的門徒,他們得着這位保惠師,則我們應當怎樣體會他的心,接受他的恩賜。重生雖然已是神妙不過的神工,但這不過是為得生的問題。神願意我們得着聖靈的充滿,順服這位有位格的聖靈,讓祂在我們心中作主。但是,老我是何等的不願意!我們心裏面所充滿的私慾是何其的多,讓祂作主,豈不難哉!願主的愛策勵我們,叫我們看見自己生命的枯乾,吸引我們,叫我們仰慕聖靈生活的豐盛。如果在我們裡面尚不肯順服聖靈,而只求外面聖靈的表現(如方言等),那就真是自欺!願主拯救我們脫離這種景況。信徒們,請記得:重生是為得生;充滿是為生命(不是有生命,乃是為生命的豐盛或成聖);靈浸是為能力。重生可比作嬰孩的誕生,充滿是為成人的生命長大,靈浸是在成人生命中的工作。

  “充滿聖靈”在原文裡是用兩句話來說明的,可惜中譯聖經譯不出來,這二句話所表明的是有分別的,首句我認為應當譯作“滿有聖靈”。聖靈默示聖經用這句話來論:主耶穌(路四 1 )、執事(徒六 3 )司提反(徒六 5 )、司提反(原文“仍舊滿有聖靈”:徒七 55 )、巴拿巴(徒十一 24 )、門徒(原文“都滿有聖靈”;徒十三 52 )、並勸戒聖徒要滿有聖靈(弗五 18 )。讀過這幾節聖經就知“滿有聖靈”必不是一時或暫時的事,這些人並非只在一時一刻才滿有聖靈,乃是他們平常的狀況就如此了。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的教訓,必定不是只叫聖徒應當暫時滿有聖靈;而是應當時刻知道神的旨意,所以也應當時刻滿有神的聖靈。司提反之所以“仍舊滿有聖靈”,乃因他不為環境所擾,使其生命光景變質之故。

  第二句話就是“被聖靈充滿”。這一句話可在以下各處看見:施洗約翰(路一 15 )、以利沙伯(路一 41 )、撒加利亞(路一 67 )、使徒並別人(徒二 4 )、彼得(徒四 8 )、使徒並別人(徒四 31 )大數的掃羅(徒九 17 )、保羅(徒十三 19 )。以上這些人都是神所揀選,暫時加增給他們力量,以成就一種特別的工作。以利沙伯和撒加利亞是為着他們所要說的話使徒們是因著作見證;彼得一人,就有三次“被聖靈充滿”;使徒並別人,有兩次“被聖靈充滿”;保羅也曾兩次“被聖靈充滿”。所以“祂聖靈充滿”並不是信徒們長久、日常的光景,乃是主要用我們,作特別的工作,就叫我們“被聖靈充滿”,以盡我們所當盡的職分。

  “滿有聖靈”是為我們的生命;“被聖靈充滿”是為我們的工作。“滿有聖靈”是我們生命中,一生一世所當常有的光景:“被聖靈充滿”是主要用我們時,所暫時賜給的能力。“滿有聖靈”是無論在什麼光景中都當“仍舊”如此而不改變的,它的表現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屬靈程度;“被聖靈充滿”是主因時因境所賜我們的,這是我們在特別工作中的需用。聖經命令我們應當“滿有聖靈”(弗五 18 )因為這是我們所應當負責並可達到的。聖經沒有命令我們應當時常“被聖靈充滿”,因為在特別的境況里我們才用得着;當需要一來,如果我們沒有被什麼阻擋,那就必定“被聖靈充滿”了。但是,我們應當繼續不斷的“滿有聖靈”。願父神施恩。我們平時滿有聖靈,在工作的時候又被聖靈充滿,好叫我們在生命和工作上,都得着父神的喜悅。

  靈靈的浸

  一個人既然重生之後,就要尋求“滿有聖靈”,得着“聖靈的自己”以作他生命的主,並順服祂一若他是有位格的,不止當祂為一種影響力。一個信徒既“滿有聖靈”之後,就當從復活日,更去追求五旬節。在聖靈里的浸禮,是每一個基督徒應當一一接受的。

  上文已說過“聖靈的浸禮”這句話是聖經所沒有的。聖經(如果真正翻譯)沒有一次說過聖靈會給人施浸。為人施浸的乃是主耶穌;真的,我們的主在萬事上都當居首位!馬太福音三章十一節說:“祂(主耶穌)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浸。”“用”字在原文當作:“在……里”所以這一節應當譯作:“主耶穌要在聖靈里給你們施浸。”人受水的浸禮時,全身入水,埋在水中,水在他的上下前後左右環繞他,同樣人在受(所謂)聖靈的浸禮時,也是全身浸入聖靈,埋在聖靈裡面,環着他的都是聖靈的同在和能力。這意思就是:主耶穌把他們放在一個新的環境中,放在聖靈當中。所以他們做工時,就叫他們所在地面以內的人,都受聖靈的感動。本來用十年八年所做不來的工,因為有了聖靈的能力,就能在最短的期間之內成功了。有了聖靈的能力,做工是何等的容易!這是我們都應當得着的。

  有關聖靈的浸禮在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五旬節使徒們一百二十人所受的聖靈,就是聖靈的浸禮,因為經上記着說:“但不多幾日(五旬節),你們要在聖靈里受浸。”這是第一次;第二次就是在哥尼流的家。彼得敘述那天的光景說:“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五旬節)降在我們(一百二十人)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你們要在聖靈中受浸,神……給他們恩賜,像……給了我們一樣。”(徒十一 15 - 17 )聖經只記載了這兩次的靈浸。雖然在使徒行傳里記載着許多人接受聖靈,但是,只有這兩次是稱作在聖靈里受浸,此何以故?五旬節是為猶太人,哥尼流家裡是為外那人;一開猶太人的門,一開外邦人的門。此二者雖然是在兩個地方、在兩個時候,但是,它們不過是一個事實的兩方面,一件事體的兩段落而已。自從那兩次的靈浸之後,聖經里再沒有靈浸的記載了。

  這怎麼說呢?聖靈的浸禮(為簡便故,姑用此語),如同十字架的救恩一樣,二者都是根本要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替死,是為全世人的;照樣,聖靈在五旬節(把哥尼流家包括在裡面)的澆灌,也是為全教會的。主耶穌只一次替全世人死,現在人信他的替死,並不是要祂來為他們再死一次,乃是相信祂從前“一次”(來九 28 )的死;同樣,在聖靈中的浸禮只有五旬節一次(哥尼流家包括在內)現在人得着靈浸,並不是主特別將他浸在聖靈中一次,乃是他自己相信在五旬節時已經受浸了。主耶穌雖然為普世人死了,人若不接受他的救恩,他仍得不着□替死的恩典--不能得救;照樣,主已經將全教會(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浸在聖靈中了,信徒若不支取這浸禮,仍得不着祂靈浸的恩典--沒有能力。十字架的救贖是一個事實,凡罪人用信心接受的,就有得救的經歷;照樣,在聖靈中的浸禮也是一個事實,凡信徒用信心支取的,就有靈浸的經歷。真的,在五旬節(哥尼流家包括在內)全教會的人都已受浸了,所以保羅才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聖靈里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林前十二 13 上,原文)現在就只看我們支取不支取了。

  我們若專一的用信心支取,去得着在聖靈中的浸禮,就必定會得着。每一個為主做工的人,都應當曉得他有沒有在經歷上得着這浸禮。如果你在經歷上沒有專一的得着這個浸禮,則你必定不能“被聖靈充滿”(上文)你應當記得:除了五旬節和哥尼流家裡之外,人再受聖靈,多是稱為“被聖靈充滿”。頭一次支取五旬節的能力,而得着做工的力量,這叫做在聖靈里的浸禮;而後每次做工需用能力時,就是“被聖靈充滿”了。浸禮只有一次(頭一次),充滿是不計數的。這看彼得就知道:他只一次在五旬節受靈浸,之後聖經就只說他“被聖靈充滿”(徒四 8 、 31 ),頭一次的“被聖靈充滿”就是在聖靈中的浸禮。爾後,不過就是“被聖靈充滿”了。

  弟兄們,如果在這世界上我們沒有聖靈能力表顯在生命里,則世人將從何知道神的大能呢?你我的生命應當充滿了祂,才能有成聖的生活,才能使神的心喜悅。願神叫我們多看見我們自己的缺乏,以致肯接受他的供給。願我們多得神恩,好叫我們自卑,以致他的靈能存我們心中作主。願主多叫我們明白不是倚靠才能、力量,唯獨倚靠他的靈;以致我們不徒勞而得着人。

  本篇是就信徒經歷這一方面而分出層次。然而亦有特別的,如哥尼流一家,因為他們已完全預備清楚,所以一信主(重生在內)即得靈浸;而撒瑪利亞人信主重生之後,則須等到使徒們來禱告按手時,方受聖靈。只是預備好了的人,較快在經驗上得着祂,未預備好的可能等了多年,亦不一定得着。其層次總如上述。附圖如左:

  聖靈的工作

  靈 浸

  信徒結果

  從何而來

  A. 滿有聖靈->

成熟的生命->聖靈的自己

  B. 聖靈充滿->

工作的能力->澆灌的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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