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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引導
送交者: 肢體交通 2019年07月19日21:15: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聖靈的引導


倪柝聲

恩膏的教訓——裡面的知識

  我們再讀希伯來書第八章十一節:“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裡的“不用”,在原文是一個很重的詞,可譯作“決不用”。)這裡所說的與約翰壹書第二章廿七節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你們裡面,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的話正相合。一個有神生命的人所以決不用人教導,是因有主的恩膏住在他裡面,在凡事上教導他。這是非常實際的。神的話說“決不用”,就是“決不用”。主的恩膏是常住在我們裡面。恩典越大,好像我們越有點信不來,所以神的話說了“這恩膏是真的”,接着又說“不是假的”。我們千萬不要因自己屬靈的情形不正常,就懷疑神的話。我們的神所說的,和他所成就的是一致的。我們要相信神的話,我們也要感謝讚美他。

  到底恩膏的教訓是怎麼回事呢?我們要說到恩膏的教訓,還得先從人的靈的三種功用說起。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人的靈的功用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就是直覺,交通和良心。現在我們把這三個功用分開來說一下。

靈有交通的功用

  我們知道,我們一重生,我們的靈就活過來了。靈先活過來,乃是神人交通的第一步。我們已經說過,我們一重生,聖靈就已經住在我們裡面了。我們也已經說過,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靈和真拜他。聖靈就是在人的靈里引導人敬拜神,引導人與神交通。這是說到人的靈交通的功用。

靈有良心的功用

  我們一重生,我們的良心就復活過來了。主耶穌的血洗淨了良心,叫良心清潔,感覺敏銳了。聖靈是在我們的良心裡見證我們的行事為人到底如何。(羅馬書第八章十六節的“靈……同證”,第九章一節的“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三節的“靈……判斷”,和哥林多後書第一章十二節的“良心見證”,都是說到靈有良心的功用。)如果我們錯了,聖靈就在我們的良心裡責備我們。我們要注意,良心所定罪的,神必定定罪。斷乎不會良心都定罪了,而神不定罪的。所以良心如果說這是錯了,就必定是錯了。既然錯了,就必須悔改,必須認罪,必須靠主的寶血洗淨。(約壹一9)我們的良心清潔無虧,(提後一3,徒廿四16)我們才能坦然無懼的事奉神。

靈有直覺的功用

  人的身體有它的知覺,人的靈也有它的知覺。人的靈的知覺,是在全人最裡面的地方。它會表示“願意”,(太廿六41)它會“知道”人心裡的議論,(可二8)它會深深“嘆息”,(可八12)它會“悲嘆”,(約十一33)它會“着急”,(徒十七16)它會為道“迫切”,(徒十八5)它會“火熱”,(徒十八25)它會“定意”,(徒十九21)它會被“捆綁”,(徒廿22)它會“快活”,(林前十六18)它會“暢快歡喜”。(林後七13)(以上各處聖經里的“心”,照原文都該譯作“靈”。)這都是靈的直覺的功用。(可以說,靈所有的知覺,差不多有魂那麼多。這個就叫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分別什麼是屬靈的,什麼是屬魂的。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和聖靈深深的工作,我們才知道什麼是屬靈的,什麼是屬魂的。) 

  這靈的知覺,我們所以稱它為“直覺”,是因為這種知覺是從靈直發出來的。人平常的感覺,都是有因而起,或是因為人,或是因為物,或是因為事,就發出某種的感覺,如果是可喜的,就喜樂,如果是可憂的,就憂愁。這樣的感覺是有因的,所以不得稱為“直覺”。我們所說的直覺,是無所憑依而直接從人裡面發出來的。

  例如:我們想作某件事,理由很充足,心裡也喜歡,並且也定規了去作。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裡面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情形,很重很悶的,好像在那裡反對我們的心思所想的,情感所喜歡的,意志所定規的,好像對我們說,這件事是不應該去作的。這就是直覺的禁止。

  又如:有一件事是沒有理由的,是和我們的喜好相反的,同時,我們也不願意去作。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裡面就是有一種的催促,感動,策勵,要我們去作。我們去作了,裡面就覺得舒服。這就是直覺的催促。

恩膏是在靈的直覺里

  直覺,就是恩膏指教我們的地方。使徒約翰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你們裡面,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這段聖經,將聖靈的恩膏如何教訓我們,說得很清楚。聖靈是住在我們的靈里,恩膏是在靈的直覺里。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意思就是聖靈在靈的直覺里教訓我們,叫我們在靈里有所覺得,像膏油塗在人的身體上叫人有所覺得一樣。當我們的靈里有了這樣一種感覺時,我們就知道聖靈所說的是什麼了。我們要分別“知道”與“明白”的不同;知道是靈知道,明白是心思明白。我們是藉着靈的直覺來“知道”一件事,然後心思里得着亮光,“明白”直覺所知道的事;我們是在靈的直覺里“知道”聖靈的意思,是在魂的心思里“明白”聖靈的引導。

  恩膏的工作是獨立的,不必人幫助的。它乃是獨立的表明它自己的意思。它在靈中自己作工,叫人靈里的直覺知道它的意思。這一種在靈的直覺里知道事情,就是聖經里所說的啟示。啟示並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聖靈將一件事的真相在我們的靈中指示給我們看,叫我們清楚的知道。這一種的知道,是比心思中的明白更深的。

  主的恩膏住在我們裡面,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所以我們才決不用人來教導。這恩膏能在凡事上教訓我們,就是直覺的功用。聖靈就是藉靈的直覺發表他的意思。直覺具有一種本能,就是知道聖靈那樣的感動到底有什麼意思。所以,我們如要遵行神的旨意,不必去問人或問自己,只要隨從直覺的指示就可以了。

  主的恩膏是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沒有一次,沒有一件,他是不教訓我們的。我們的責任沒有別的,就是受教訓。

幾 個 故 事

我們現在來舉幾個具體的例。

  有一個弟兄曾說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弟兄很會喝酒,並且喝得很厲害。這位弟兄有一個朋友也是很會喝酒的。後來他們兩個都得救了。有一天,年輕的那一個吃飯,桌子上也擺上了酒。年長的那一個就說:“我們得救了,恐怕不能喝酒罷?”年輕的說:“少喝一點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喝的是『提摩太酒』,這是聖經所許可的。”後來他們問一個傳道人說:“人得救了,到底『提摩太酒』可喝不可喝?”那個傳道人說:“我作工作了十幾年,從來沒有聽見過有什麼『提摩太酒』。”過了幾天,他們來對那個傳道人說:“我們不喝『提摩太酒』了。”那個傳道人問他們說:“有沒有人教導你們呢?”他們說:“沒有。”“那麼是不是聖經教導你們的呢?”他們說:“不是。聖經反而是說提摩太可以稍微用點酒。我們的不喝,乃是因為我們的裡面不許可。”弟兄姊妹們,這裡面的不許可,就是生命的律不許可。生命的律是活的,是有能力的,是他不讓喝,是他不許可喝。這生命的律會說話,會起作用,會給我們感覺,所以我們要尊重他。

  有一個神的僕人說:有一位弟兄來問我說:“某件事我該不該作?”我就說:“你裡頭知道不知道?”當我這樣一問,他立刻說:“知道了。”過了一些日子,他又來問我一件事。我仍是問他說:“你裡頭知道不知道?”他又說:“哦,知道了,知道了。”他第三次又來了。我第三次問他說:“你裡頭怎麼說?”他又立刻說知道了。那時,我口裡雖然沒有說什麼,但是我心裡說:“你何必捨近求遠呢?你裡頭有一個東西是會在凡事上教導你的,這一個東西是真的,不是假的。”這一個東西,就是生命的律,他會教導我們什麼該作,什麼不該作。

  所以,所有的問題,是你要不要跟隨你裡面的這一個律;所有的問題,是你的心夠不夠向着神。如果你的心是夠向着神的話,你就不需要人的教導,因為你裡面有一個活的真的,他必教導你。每一個作神兒女的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多也罷,少也罷,多少總有一點,就是裡面有生命的律,他必定是在『律』著,他必定是說話的,他是不用人教導的。

  我們再說一個故事:有一個基督徒,很喜歡接待信主的人,尤其是對於傳道人,他如果遇見了,若不是請他吃飯,就是要送他東西。有一次,他在某處聽一位牧師講道。這位牧師所講的,有些與聖經不合,不承認耶穌基督是道成了肉身來的。他聽了,一面覺得不舒服,一面又照着平素的習慣,想去和這位牧師拉拉手,談談話。但是,要去拉手談話時,裡面總覺得有個東西在那裡禁止他,他猶豫再三,結果只好不拉手就回家去了。這個基督徒,並不知道約翰貳書七至十節所說的那些自稱為是傳基督的,而又不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人,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的話,但他裡面的生命所說的卻正與此相合。這就是決不用人教導而能認識,這就是新約的特點。

聖經又說有“教導”

  或者有人問說,聖經里豈不是有許多地方說到“教導”麼?像保羅說,“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他必題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里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林前四17)又說,“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林前十四19)還有好些地方說起教導的事。(西一28,二22,三16;提前二7,三2,四11,13,五17;提後二2,24,三16)這到底怎麼說呢?要答覆這個問題,先要從我們的經歷方面說起,然後再看聖經怎麼說。

裡面實在說過了

  主的恩膏,實在是在我們裡面教導我們,難處是在我們不能聽。弟兄姊妹,我們要知道我們是夠軟弱的。我們軟弱到什麼地步呢?我們會軟弱到神說了一次,兩次,五次,十次,甚至廿次,我們還沒有聽見。有的時候,我們聽見了,裝作沒有聽見,我們懂了裝作不懂。我們在神面前最大的軟弱就是在“聽”這一件事上。主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啟示錄二至三章那七封書信里,封封都說:“凡有耳的,就應當聽。”“聽”,在聖經里是看作很重要的。當門徒問主耶穌對眾人講話為什麼用比喻的時候,主耶穌回答說:“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太十三13)主耶穌也引以賽亞書第六章九至十節的話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着;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迴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太十三13┃15)這給我們看見,不是裡面沒有教導,不是裡面沒有說話,乃是人故意不聽。

  所以,多少時候,不是神不說話,不是裡面沒有說話,乃是人不聽。他說了一次,兩次,五次,十次,你還是不聽;因着不聽,你就聽不見,因着聽不見,你就索性不聽了。約伯記三十三章十四節說:“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這也是有的神的兒女的光景。

  另一面,心思有病的人,主觀的人,固執己見的人,故步自封的人,也是不容易“聽”的人。所以,什麼時候,我們裡面聽不見神的聲音,沒有恩膏的教導,我們就要知道,必定是我這個人出了問題,有了毛病。難處決不在神那邊,難處必定是在我們這邊。

  但是,感謝神,他是忍耐的,他還是對人說話。約伯記第三十三章十五節說:“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你如果不聽他,他還要用異象異夢來教訓你。所以,神不是不說,神說得太多了。難處是人在“聽”上太不夠。

外面再複述

  我們如果讀新約的書信,就要看見,有許多的教導是複述的,是因教會有了難處才說的。新約的書信常說到“豈不知”(如:羅六3,16;林前三16,五6,六2┃3,9,15┃16,19;雅四4),這“豈不知”就是說你已經聽見過了,你裡面已經知道了,但是你不理,你索性讓它去,所以神就藉着聖經說“豈不知”。聖經不是代替在你裡面的恩膏來說,乃是複述恩膏在你裡面所已經說的,是因我們屬靈的情形不正常,我們有了病態,我們忽略了裡面的教訓,所以主就一再藉着他的僕人用聖經的話,在外面來複述恩膏在人裡面所已經說的。主的恩膏在我們裡面已經教訓過了,所以,我們總得從裡面聽起。我們要記得,裡面的教導和外面的教導是互相為用的,但是外面的不能代替裡面的。裡面的說話,是活的,是生命的。這是新約的特點,是我們每一個屬乎神的人都該重視的。

  在這裡,我們對於有的弟兄姊妹,要說幾句題醒的話:今天,我們幫助人的時候,千萬不要開十條誡給人,千萬不要主觀的教人不要作這個,不要作那個,或者教人要作這個,要作那個。我們不能像舊約的先知那樣向個人述說神的旨意。因為新約只有教會的先知,沒有個人的先知。新約的先知只能指明神在原則上所定的旨意,不該指明神對於個人的旨意。因為我們每一個屬乎神的人都應當在裡面得着恩膏的教訓。不然的話,就不是新約。我們只能印證神在人裡面所說的話,我們也只能複述神在人裡面所已經教導的。不然的話,就不是新約。另一面,我們該謙卑的從那些在主里教導我們的人面前受教,但是,我們所受的教,必須也是恩膏在我們裡面所教導的。不然的話,也不是新約。我們必須記得“字句殺死人”,只有“靈叫人活”。(林後三6)

悟性必須更新

  主的恩膏是在我們靈的直覺里,在凡事上教訓我們,但有時我們的心思不能領會靈里的感覺。所以,我們悟性必須更新,然後我們才能懂得恩膏在裡面所教訓的。羅馬書十二章二節給我們看見,先是“悟性更新而變化”,然後才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歌羅西書第一章九節給我們看見,先有“屬靈的悟性”,然後才能“滿心知道神旨意”。所以,悟性的更新是必須的。

  我們的悟性如果沒有更新,我們就不懂得恩膏的教訓,不明白恩膏的教訓。相反的,我們會把忽然來的思想,就是像閃電般從外面注射進來的思想,當作主在我們裡面的指示;會把沒有根據的理想,虛空的理論,當作主的旨意;會把沒有意義,沒有價值的幻象、幻夢,當作主對我們說的話,當作主對我們的啟示;這些都是有害無益的。我們承認,並且相信,有的時候,主是藉着異象,異夢,開通人的耳朵,像約伯記三十三章十五至十六節所說的。但是,我們不承認,不相信,那些思想紛亂,毫無意義,毫無價值的幻象,幻夢是出乎主的。所以,我們要領會,要明白恩膏的教訓,悟性的更新是非常重要的。

  那麼,問題是悟性如何能更新呢?提多書第三章五節說“聖靈的更新”,這給我們看見,更新的工作是聖靈作的。羅馬書第十二章一至二節給我們看見,是先“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然後才是“悟性更新而變化”,所以,悟性的更新是根據於奉獻的。以弗所書第四章廿二至廿三節給我們看見,更新悟性的靈,是要在經歷上先“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所以,悟性的更新是要藉着十字架的。照原文,以弗所書第四章廿三節應該譯作“又要在你們悟性的靈里被更新”,可見更新是從靈里更新起,然後更新到悟性。我們已經說過,聖靈的工作是從中心作到圓周的。人的心,人的深處,如果有了問題,如果不對付,那麼悟性的更新是不可能的。所以聖靈先更新悟性的靈,然後更新到悟性。總括的說,是我們因受神的激勵,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之後,聖靈就藉着十字架,叫我們在經歷上用意志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藉着他的生命,更充滿的進到我們裡面,叫我們的靈得着更新,而達到悟性的更新;並且這一種更新是聖靈長久,繼續不斷的一個工作。說到這裡,我們又要感謝讚美神說,什麼都是他恩典的工作,我們除了領受、感謝他之外,真沒有別的什麼話好說了。

  我們再說,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是千真萬確的。生命的律在我們裡面,是“決不用”人教導的;這不是過火的話,是聖經實在如此說的。但是,另一面,我們要防止受欺騙,防止走極端,我們還得用聖經的話來校對我們裡面的感覺。

用聖經校對裡面的感覺

  聖靈是“真理的靈”,(約十四17)是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的。(約十六13)所以,裡面的感覺如果是出乎聖靈的,這個感覺就必定與聖經所說的相合。裡面的感覺如果與聖經所說的不合,這個感覺就必定不準確。我們要知道,裡面的感覺是活的,但是,外面的聖經是準的。光有聖經的話,只是准,只是穩,不活;光有裡面的感覺,可能有時活而不准,活而不穩。這好比一列火車,車頭裡有汽力,車外面有路軌。如果光有外面的路軌,而車頭裡沒有汽力,這一列車就開不動;如果光有車頭的汽力,而外面沒有路軌,這一列車開出去就要闖禍。聖經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他們前面,有雲柱,是白日的引導者,有火柱,是黑夜的引導者。我們屬靈的情形正常的時候,就像在青天白日之下行走。但是,我們屬靈的情形並非一直如此。聖經也說神的話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如果沒有黑夜,就用不着燈和光。所以,當我們裡面明亮的時候,我們裡面的感覺是清楚的,是有把握的;當我們裡面黑暗的時候,我們裡面的感覺是模糊的,是不穩的,那就必須用聖經的話來把我們裡面的感覺校對一下。生命加上真理,才是真的能力,才是穩的力量。我們要走在生命和真理的平穩的路上。我們每一個舉動,我們每一個思想,我們每一個決斷,都要用聖經的話把它校對一下,好讓我們不偏不倚的向前走去。

摘自:甚麼是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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