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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捆住那壯士
送交者: 肢體交通 2019年08月09日21:42:0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先捆住那壯士


賓路易師母

  

  “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鬼出去了,啞吧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路十一14)

  有一次主耶穌品答法利賽人的讒言說,“人怎能進壯士的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主不只一次清楚地描述一個人如同一個“屋子”或惡者的住所。在同一章中他說到污(鬼)靈被趕出去卻尋不着住處,於是說:“我要回到我的屋子”,因為沒有別的地方,可以讓它“進去並住在其中”,並且帶了七個比它更惡的鬼來與他同住在那裡。

  “壯士”就是撒但,它藉着邪惡的靈占有並做工在人們身上。撒但是一個有位格的,正如主耶穌是有位格的!主耶穌基督藉着他的聖靈住在他所救贖的人裡面,這聖靈賜給他們神兒十的生命,於是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桐樣的黑暗的掌權者,也藉着污靈占有並控制着墮落的亞當族類。(約壹五19)使徒說,它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使從約翰更強地說:“犯罪的是屬魔鬼”(約壹三8)--是有份於它的性情,並且雅各寫道:“嫉妒和紛爭……是屬地的,屬情慾(天然)的,屬魔鬼的。”(雅三14┃15)

  撒但是一個掌權的--邪惡國度的頭--藉着它的地位(但十),統治了列國,並藉着無數的惡靈進入及控制着墮落的亞當族類。修訂本聖經,註譯中對這些惡靈,給了一個正確的字--就是諸魔鬼。

  我們必須清楚地分辨撒但--就是“現今在違逆之子心中的邪靈”及實際住在人們裡面的諸惡靈。前者,是天空黑暗權勢的掌權者藉着人們肉體的邪情私慾及心思二者來影響及作工;而後者是一個邪靈或許多邪靈(太十二45)--進入人裡面,顯明出撒但直接控制人工作。

  主描述壯士占有人的情形是“披掛整齊”看守它的住宅,保守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路十一21)!這對所有在黑暗國度下的人們的描述是何等真實!使徒保羅以另一方式描寫壯士如何看守住宅,他寫道:“此等不信的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思),不叫基督榮耀福音光照着他們。(林後四4)

  除非等到,我們認識壯士是如何以“裝備整齊”在所有黑暗心思的背後看守,及使人弄瞎眼看不見福音的真光,我們對於把人從黑暗的權勢遷到神愛子的國里的工作不會有更多的作為。除非我們智道如何注意到主的警告,對“先捆住那壯士”那麼我片試圖要“分他的贓”不過只是激怒它,使它加強他的裝備,看守他的家宅平安。

  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主說:“當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引兵器,又分了他的贓。』”(路十一22)

  要認識“比他更壯的”並不困難。先知以賽亞描寫他是一位比任何人臉面更硬的人--一位憂患的人,熟悉了憂患。他描述他如同“牽到宰殺之地的羔羊”,並說“如同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這一位--羔羊--要“與『強盛』的均分擄物……。”(賽五十三)這位比壯士“更壯的”是神人又是加略的羔羊。主基督在未上加略前就“比他更壯”!他用他的話趕逐污靈(鬼)。污靈(鬼)仆倒在他腳前,喊着說“你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麼。”(太八29),但是到了他上到加略的十字架後,他就能奪去那能保守贓物平安的“盔甲”。這些“贓物”被“壯士”所占有,就是人裡面愛罪的人(約三19),與愛他們的神為敵(羅八7),肉體和心思的情慾(弗三3),眼目的情慾及今生虛浮的榮耀。(約壹二16)

  在加略羔羊舍了他的生命付上贖價,擄掠了“壯士”及藉着死敗壞那魔鬼的作為(來二14)。他擔當了罪人(眾贓物)的諸罪,並親自成為罪人,在十字架上奪去了壯士所倚靠的“盔甲”。在十字架上,那些愛罪的心及與背叛神與神為仇的情形能夠藉着救贖者的代死得以除去。當人時刻取用基督的死治死他的舊人(羅六6)使肉體和心思的情慾經歷了與主同釘並且使愛世界的人與屬地虛浮的榮耀被掃除。是的,在他自己的身位中,救主把罪人帶到與他同釘的地位(羅六6),救贖被擄的脫離“壯士”,搶奪“贓物”離開壯士的權勢。

  所有認識藉着十字架得勝之路的人,就能被得勝的主差遣出去釋放那些被捆綁的人,即“捆住那壯士”,並且“分他的贓”!主要把羔羊的靈吹入他們心裡,這羔羊的靈就是領他們到加略的聖靈,然後他向他們說,“看哪,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羔羊,……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十3、19)

  主的僕人們,你們是被救主差遣去作他的工作!(約十四12)他要吩咐你們去作他所曾作過的!在你們向被擄的人指出加略的救恩前,要“先捆住那壯士”奪去他所依靠的盔甲兵器。

  但是,如何奪去他的盔甲兵器呢?我們必須先知道那個“壯士”,那個“壯士”在我們身上它所能倚靠的“兵器”,為這個看見我片必須抓住主在加略所為我們做成的完全拯救,即脫離罪和撒但的作為。藉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已經向罪死了--罪是那壯士所倚靠最利害的兵器,因為一切的罪都是屬惡者的。主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可三23)假若撒但在你身上有任何把柄,你這位神的僕人就無法釋放別人脫離他的權勢。與基督同釘,我們就已經向罪死了,並要向這世界死,因全世界都臥在那惡都手下。(約壹五19)但是這有福信心的事實是需要以持續的意志拒絕“讓罪作王”在我們“必死的身體上”才能確定的應用出來。(請看羅馬書六章一至十三節,以得到完全的亮光)。受任何形式罪的干擾必定消滅聖靈在我們身上的能力,而我們只有靠聖靈的能力才能“捆住”那“壯士”在我們四周的作為。所以信徒必須站在加略的地位完全與罪隔(羅六6:11),並且願意付上任何代價來事奉神。

  當我們算自己是已經與基督同行,並且一直地拒絕不讓罪作主,那麼,那壯士所倚靠的全付兵器將全然撤走。升天之的得勝一切的生命就能使我們勝過對頭。在靈裡面與他聯合,我們將被帶進與那比他更壯的真實的聯合中。

“比他更壯的”

  主基督的--那“比他更壯的”--藉着他的聖靈,那位在我們裡面的得勝者,他是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四4)

  在這裡必須強調的,那位比壯士更壯的,只能藉着我們才能彰顯他的能力,正如我們靠確實的信心得以持守我們與基督同釘的地位,並且藉着死使我們在他裡面的罪死。每一次屬靈生命的歷程,無不需要十字架能力更深的分開。假若我們願全得勝黑暗的權勢,那麼我們必須個人學習在每一點上行走在得勝罪和撒但的路中。任何未經同釘或軟弱之點,都是仇敵攻擊之目標。並且撒但一切詭計的工作,都是要遮蔽我們屬靈的光景。

  因此,我們必須向一切有關我們自己以及黑暗的權勢,神的一切真理敞開,然後神的聖靈必須使我們明白,因而能誠實地面對真理。

  我們自己從壯士的權勢得救,就得釋放進入復興後的生命中--“向神活”(羅六11。)

  第一,此種爭戰是一種屬靈的爭戰。必須在黑暗權勢所站在的場所中來面對付它。我們可能算自己“向罪是死的”,但因為隨後天然的生命行事,故此仍然給與壯士占了上風。例如:我們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判斷、自己的計劃及自己的能力行事。天然能力是無法與超然能力對抗。(林後十10)仇敵可能讓我們做了很多,也有外表的“果子”,但是藉着此,它使我們困在一種只有外面的果效及失去屬靈生命的水平下努力。

  再者,為要脫離罪,我們必須承認每時每刻使魂與靈分開(來四12),使我們生活及行走不再活在魂的範圍中而在靈的範圍中。與聖靈合作--有“隨從聖靈”的生活。為要達到此種光景,我們必須在神的光中處理我們的靈,使我們能“認識自己的靈”、“明白靈的律”--他的性質與活動、“辨明它微細的感覺”、“知道如何管理並運用靈與神的聖靈合作”。

  第二,靠聖靈的能力在靈里從事長久的爭戰,我們必須盡全力來認識仇敵及辨認它的工作。辨認能力來自“認識撒但所有的攔阻”、“觀察攔阻之事物”、“詳細觀察它的手段”(詭計,請看弗六11)。惡者是實際的,所以我們必須是實際的。必要時我們必須願意從那些本身利害關係的限制及不適用理論中忘掉及退出。以建立我們的生活,並且願意藉着火煉、學習認識撒但的計謀及工作並如何與這些作為對抗。這是一種靈的教育,必須像其他項目一樣忍心地去學習。我們必須滿足於一時一步的進度,使我們的心思自一切的真理啟發,向一切錯誤關閉;並且運用我們自己已有的亮光在禱告,真理及其他向黑暗權勢發動的進攻上,否則那些個捆綁必不得解開。(約八32)

  信徒必須如此禱告說:“我願靠他的恩典,向一切的真理敞開,誠實地面對它,並且我立志願意及向一切的錯誤開戰。求神揭開撒但的詭計及計謀,並願付上一切的代價,使我學習如何與黑暗的權勢從事有效的爭戰。”我們把自己的揀選和意志去放在神這一邊來及時對撒但時,聖靈必定使它在經歷中成為實際。

  當主所差遣七十個人出去到他所要去的地方後,那七十個人回來時對他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路十17)不只聖靈也教導工人們,要認識那捆綁之仇敵的權勢。(提後二26)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東西包圍着人們,像一種看出來的箱子把人裝在其中,除非這個包圍被穿破,你就無法與這個人的良心或感情及揀選或意志有真實的接觸。只有我們想認識這個嚴肅的事實,才能對付那“壯士”。使人們得着釋放,或有了得救的方法。

  壯士的使者是藉人的天然、軟弱的性格來捆綁人,我們要藉此認識它。一個“啞吧鬼(靈)”能藉天然的沉默捆綁一個人,一個“絕望的鬼(靈)”(路十三11┃16),是在軟弱意志性格上捆綁人。一個“受壓的鬼(靈)”壓制一個天性厭世的人,一個“捆綁的鬼(靈)”做工在天性多疑及良心過散的人身上,一個“謀殺的鬼(靈)”能控制一個天性暴躁的人,並且一個“急躁或頑固的鬼(靈)”在一個急切及剛硬的人身上作工。

  我們需要知道,在群眾聚集聽福音時,空氣中充滿了“天空掌權者的勢力”,及神兒女聚集禱告時,知道如何“捆綁壯士”。正如主對門徒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太十八18、19)當兩個禱告者融合成一個願望及意志時,就能“捆綁壯士”。“一人能追趕一千”惡者的軍兵,但二人就能打敗一萬(申三十二30)!為此“壯士”就試圖分裂神的兒女或捆阻他們同心合一的禱告。分裂的靈並不需要有公開的分裂,但紛爭攻破了禱告及攔阻了得勝。除非信徒先有合一及相信的禱告來捆綁壯士,福音就無法向未得救的人傳講--即攻出“壯士”的“家”。何處有生命之道種子之播散,何處就有惡者出現,神就並類就“叨走”!(太十三19)所以我們必須以祈禱與它爭戰來保守福音的信息。

  在禱告中“捆綁”的工作是藉着禱告者支取羔羊寶血的保護,因為經上寫着說“弟兄勝過他--趕逐龍--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自己的性命。”(啟十二9、10、11)不愛惜自己的性命是有要靠寶血勝過仇敵一切能,施行“捆綁壯士”及釋放被擄者脫離它的權勢者的主要條件。

摘自:禱告和傳福音 (Prayer and Evanglism)

www.ccdige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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