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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說,律法並沒有廢去
送交者: ardmore 2007年06月07日23:07: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曼德:基督徒的政治觀
作者:曼德

(一)

1.作為基督徒作為改革宗加爾文信仰的維護者,我們一定要將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要積極入世,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領域彰現上帝的榮耀.信仰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生活的整體,它是一種生活體系,是一種生活方式,甚至構成了人類的整體文明方式."我們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更何況其他行為呢?

2.我們要先求上帝的國,上帝的義.有了信仰,才有經濟、政治自由等副產品.有了樹根,才有枝枝葉葉.我們要以信仰為本、以信仰為根、以對上帝的全然信靠與降服為根基,至於政治活動,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參與,但必須要以信仰為根基.我們不能本末倒置、首尾顛倒。我們從事的是以信仰為根基的政治,而非以政治為根基的信仰.信仰是目的而非手段,政治是副產品而非目的本身.我們應該在社會上積極參與政治,但在教會裡,我們要以生命為本.有從政呼召的弟兄,在生命不夠的情況下,不該在教會中講道,可以講一些講座,如信仰與文化、信仰與法律、信仰與經濟等等.這些弟兄,最應該在教會裡接受生命的建造,聆聽牧師的講道,生命不好,一切都會潰敗.他們在教會外作為公民從政是應該的.但不能在教會外以教會的名義從事政治.

3.既然我們因信稱義,就應該知道我們悔改認罪、攻克己身、自己生命的更新是最重要的.我們再也不會以惡勝惡,而要以善勝惡,我們要造就人,更新人,將惡人大大地更新,讓他得到真正的生命,真正達到雙贏和全贏.以生命更新生命,先文化再經濟再政治,最後在上帝的保佑下達到社會全面的更新. 雖然這個過程比較漫長,但耶穌不作猶太人的政治領袖,不也採取讓人悔改得救的根本方法嗎?如果不悔改,人永遠是舊的,新掌權的會比前任更專制.

4.我們以上帝為根本和目的,要先以禱告、獻愛心、傳福音等屬靈的手段來為中國的民主自由作為.正象英美革命與法國大革命的最大區別不是是否採取了暴力,而是是否以信仰為根基,以禱告和順從上帝的旨意為根本.無神的、用人來奪取上帝位置的法國革命最終以革命恐怖與專制而告終. 每每看到華盛頓、林肯等人在每次重大行動前長時間禱告,看到他們的作為完全是建立在牢固的生命基礎上的.

5.基督徒最大的政治的就是傳播福音,要給社會各個階層,尤其是掌權者階層得享新生命,讓他們不致陷在罪中不能自拔,讓他們嘗到新生的喜樂與永恆的平安.雖然更新工作是最緩慢的工作,但也是最能讓民族的生命徹底更新的工作.在這個意義上,所有傳播福音的工作,實際上都具有偉大的"政治"意義.用生命更新生命,用個體更新社會,是基督徒最大的政治.

6.在現階段,教會應用法律手段,維護信仰權利是必需的.但決不能把近一億的基督徒作為政治動員的工具和勢能集團.的確,維權是消極遁世的信仰與作為政治工具的信仰間的平衡,我們既要積極入世,也要杜絕把信仰作為實現其他目的的手段的信仰腐敗. 信仰作為工具、基督教會成為政治團體甚至個人政治目的的實現手段,是對信仰的玷污和對教會安全的極大傷害.作為知識分子基督徒,不僅要早日離開"文化基督徒'的狀態,更要離開建造以政治為根基的信仰的"政治基督徒".

7.當我們嘗到永生的喜樂,當我們每時每刻參照基督來悔改自己反省自己更新自己進而更新他人、習慣、制度時,上帝也會祝福我們在地上的環境,使公義如大水滾滾,公平如江河滔滔.

2006 5 17草稿 5月30日修改
(二)

基督徒政治觀不是基督徒憲政觀、人權觀。它是基督徒行為動態過程的評論與看法。當前,主要澄清的是基督徒消極無為的遁世政治觀與把信仰和教會當工具、把政治作為信仰根基的政教混淆的政治觀,另外本文也附帶澄清了信仰自由與信仰本身的關係。本文針對家庭教會中的現狀也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具體建議,相信這些建議對教會會有補益,如:政治性團契與教會的抽離、教會帶領人與基督徒從政者的嚴格分離、教會內部的民主、社會公益活動的積極介入等等。

一.拒絕遁世政治觀

作為基督徒作為改革宗加爾文信仰的維護者,我們一定要將“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主禱文)基督徒既不屬世但不棄世,他要在世界上彰現上帝的榮耀。這也是我們區別於無神論(包括儒家)與其他遁世宗教的根本之處。

正如韋伯所說:“儒家不必入世,他本身就在此世,他將此世界與彼世的緊張性降到最低“。在儒家沒有天國與現實的對立與緊張,所以中國2000年如一日。我們也看到一些隱居苦修、遁世修行的宗教,這些宗教不可能導致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只有基督信仰,既有天國、又有地上,而且要把天上的旨意實踐到地上去,這是新教最偉大的宗旨——“入世修行”,這就造成了天國與現實的緊張、新人與舊人的衝突,造成了基督徒世界永恆的更新自我、變革社會的激情與衝動。

“世界就是我們的修道院”,我們要積極入世,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領域彰現上帝的榮耀.信仰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生活的整體,它是一種生活體系,是一種生活方式,甚至構成了人類的整體文明方式.“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不是抽象的,它存在於我們的所有行為中,我們要做光做鹽、照亮黑暗、防止腐敗,我們基督徒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榮耀神,如果我們聽任經濟、政治、文化領域被魔鬼撒旦所敗壞,這是自私和逃避,不能夠榮耀神。如果我們榮耀神,就應該在任何領域,將魔鬼撒旦的領地占領過來。我們要有屬靈的雄心。“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5:4》,就這個意義而言,基督徒積極參政是值得肯定的。

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埃及地 3:4-5》即便政治中充滿了權謀和名利的誘惑,只要神有呼召讓我們從事政治,我們都當堅定地面對政治而後去改造它;將原本淪為罪惡奴僕的政治領域轉化為對上帝的榮耀。對有可能被魔鬼敗壞的政治領域轉化為榮耀神的聖地。

拒斥、逃遁世界和政治固然可以一時成就自己的聖潔,但它卻容讓污穢與罪惡繼續存在,並毒害其它的人與世界,這是另一種形式的自私,也是一種失敗主義。基督徒從事政治的真正的途徑應該是像大衛所說的──擄掠仇敵。“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 —詩篇68:18

從事政治的基督徒,如英國當年的韋伯福斯、荷蘭的凱末爾、美國的馬丁路德金等,實際走入了一條險路,就是讓自己存活在積極面對誘惑所具有的緊張性中。雖然一不小心就可能墮落在名利、權力、腐敗等污穢上,但上帝的呼召卻是在這墮落的誘惑上向魔鬼夸勝。從事政治的基督徒猶如走在一邊是上帝而另一邊是魔鬼的生命鋼索上,它既是上帝與魔鬼之間的角力,也是個人生命中無時無刻的爭戰。但我們深刻地知道,就如加爾文所說的“凡欲求來世在天國中得到光榮的,在今生必須鬥爭,而鬥爭之勝利,必須經歷無數困難及克敵制勝始能獲得。”基督徒有大使命,基督徒堅信每個人都有上帝的形象與樣式,都有不可剝奪的人權和尊嚴,基督徒最應該積極入世、從事推進中國進步事業的活動。

二、拒絕政教合一、信仰成政治工具觀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他的義”,我們需要的是以信仰為根基的政治,而不是以政治為根基的信仰。以信仰為根基的政治,政治的出發點和動機是榮耀神,政治的最終目的也是上帝榮耀在政治領域的彰現,而不是個人的名望和權力。如華盛頓、韋伯福斯、凱末爾、馬丁路德金都在各自領域為上帝的光照耀在人權、國家建設等領域作不歇的鬥爭,他們不是為了個人的權力。基督徒的政治使命內涵在基督徒的大使命之中,不該絲毫偏離大使命。

以政治為根基的信仰,信仰的出發點和動機是政治目的的實現、政治權力與名譽,最終目的是想做政治領袖、達成政治上的功利目的。典型表現就是有些政治基督徒為了實現民主自由而信仰,為了推進民主自由而搞教會,為了瓦解專制而整合統一教會;說不定中國實現了自由民主,很多政治基督徒就自動脫教了。

如果把政治作為信仰的根基,那麼就可能把信仰當作工具、把教會、基督徒作為政治動員力量、勢能集團。這些把教會與信徒做工具的人,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中國有近一億基督徒,為什麼就不能發出自己政治上的聲音,為什麼不在瓦解專制上發揮功能”。這樣的問話實際上是很可笑的,教會不是政黨組織、信徒全體也不是什麼黨員,不能把家庭教會逼成第二個“功法”組織。
教會的根本目的是從生命上更新、造就人,進而緩慢地更新國家和社會,教會根本不是顛覆體制的生力軍。如果教會成為政治工具,接踵而來的就是遭受打壓。如果不受打壓,情況也許會更壞,因為如果教會裡大講政治,長期發展下去就可能導致政教合一的專制,那些在信仰和政治方面都謀取了地位和特權的人,就會運用政治權力來輔助信仰,導致信仰腐敗;也會利用信仰來謀取政治上的更大權力。這些人如果真的當權,就不僅是總統,而且是教皇。他們對異己、異教、非信徒會粗暴地排斥、一種要進行靈魂專制的更可怕的專制、法西斯就會產生。
“愷撒的歸愷撒,上帝的歸上帝”。教會是教會,政治是政治,絕不能摻合在一起。教會的興起為社會的民主化帶來很大的功用,但這不是教會主動尋求的,這是教會的副產品。
我們從事的是以信仰為根基的政治,而非以政治為根基的信仰.信仰是目的而非手段,政治是副產品而非目的本身.我們在社會上應積極參與政治,但在教堂里,我們要以信仰為本、以敬拜上帝為宗旨。
“個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林前7:20)。所以,教堂不應該拒絕各種政治身份的人來慕道,不應該拒絕他們悔改、受洗和委身教會。當然,教堂應該拒絕那些在敬拜的時候,以政治話語來干擾敬拜和講道的行為舉止。因此,在周日敬拜的時候,最不應該講政治話語。敬拜完後,有從政呼召的弟兄們,可以在教堂外的地方聚會議事。不是不應該進行社會參與,而是你要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說什麼話。誰如果破壞了這個規矩,實際上誰就誤導信徒和教會,帶來政教不分的惡果。
異議人士加入教會,只要他們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基督,知道教會是專用來建造生命的,那麼他們的加入應當得到接納支持,哪怕因此冒風險。在教會之外,他們作為個人,也有表達任何政治立場的自由。但是,他們不應當以教會名義、以基督徒的身份對外進行政治活動。他們在教會裡,要謙卑聽從牧師的教導、餵養和生命更新。
基督徒會本能的支持人權、民主、信仰自由等價值觀,可以說,沒有一個真基督徒是不贊成人權民主自由等新教改革以來、聖經上有眾多啟示的價值觀的。基督徒講政治、追求民主自由是不應該為恥的,但一定要選擇好時間、地點、場所,當你有政治行為時,你是在以一個公民的身份來進行的。我也不反對牧師從政,但他從政必須是他個人的行為,他不能利用在教會中的地位、時間資源來給信徒進行政治教化。他可以與有相同異象的弟兄在教會外互助,但決不能把教會變成一個政治組織。
關於信仰自由我們重點談一下。信仰自由是個政治概念,不是信仰概念,信仰自由跟信仰本身的內容一點關係也沒有。任何人都可以講信仰自由,佛教徒、穆斯林、無神論等等都可以談信仰自由。它是公民的一個基本權利,是文明國家的基本政治價值觀。
信仰自由這種政治價值觀在西方是宗教改革的產物——“因信稱義”——因為不需要除耶穌之外的任何中保,所以信仰的個人性突現了出來。每個人都有權利以上帝給自己的獨特方式來敬拜上帝,根本不需要信仰形式和內容的強迫和禁錮。當時宗教改革的聖地日內瓦成為宗教庇護的避難所,象各種派別都可在這裡容身,包括無神論者伏爾泰,那個社會主義的先驅盧梭,還親切地自稱是“日內瓦公民”。在中國唐朝、康熙年間,也部分程度地體現了信仰自由的原則。
個人信仰要求單純唯一,但信仰自由恰恰要求繁多複雜、異彩紛呈。可以說信仰是一、信仰自由是多。信仰涉及我們的基督徒身份,而信仰自由涉及我們的公民身份。當涉及基督徒的公民身份、涉及基督徒的政治價值觀時,就應該尊重其他各種宗教信仰。我們有傳福音的天職,但我們不能強迫他人相信,我們不能歧視異教徒,我們要尊重他們的信仰權利,甚至當他們的權利遭迫害時,我們要深表同情。當我們看到國外的基督徒為異教徒禱告時,實際上他在履行一個公民的良知和正義。我們與異教徒在政治上平等,在信仰上我們有自己的判斷。
當基督徒作為信徒身份,他所追求的信仰自由是指自己的基督信仰的崇拜方式、內容和各種其他形式不受他人、組織、政府的干擾;當基督徒作為公民身份,他所追求的信仰自由是指每個宗教、信仰在國家中都應該被尊重,都應該自由的傳播和發展。
有關信仰自由的各種社會行為(文字、出版、會議、呼籲等等),社會上所有的信仰、宗教甚至無神論都應該參加;參與維護信仰自由的社會行為,不獨是基督徒的權利,更是各種信仰者的權利。那種認為只有基督徒才配談信仰自由的言論與行為,實際上又一次的混淆了信仰與政治。
因此我們基督徒在不放棄傳福音的使命的同時,一定要尊重異教徒和無神論者的信仰權利,尤其在呼籲信仰自由這個政治權利時,應該與主外的各個同胞合作互助。
三、我的衷心建議:
1.政治性團契與教會的抽離。
就如各地興起的基督徒教師團契、基督徒律師團契、基督徒企業家團契等團契一樣,對政治有呼召的弟兄可以成立從政者團契。團契不同於教會,團契成員都有各自的教會,都有各自主日敬拜的地方,都始終不脫離各自教會。但各自由於特殊的身份、職業、社會使命等原因抽離出來,在周日以外的時間聚集,商討以信仰為根基的各自團契的特殊主題,商討如何在各自獨特領域、獨特呼召中榮耀上帝。基督徒從政者團契的出現可以很好的解決家庭教會中政教不分的情況,也完全可以避免各自教會受到逼迫。
2.教會帶領人與基督徒從政者的嚴格分離
我們這先被神興起的一代應該為國內家庭教會立下規矩、開啟先河。因為國內家庭教會時間非常短,真正生命的鞏固需要很長的時間。目前很難產生將信仰與政治分得非常清楚的如荷蘭首相凱末爾與馬丁•路德•金那樣的牧師來(他們是發展幾百年的教會的產物),相反,最有可能出現的是那種又想當教皇又想當總統的人,這種人當選,那麼信仰上的專制和政治上的專制將比已經鬆了的革命螺絲釘更加劇烈。
所以我建議,在國內家庭教會那些有呼召從事政治活動的弟兄,不應該擔當牧師和教會帶領人的職務。他們不應該去講道,他們可以講一些專題講座,如信仰與政治、信仰與憲政、信仰與人權、信仰與經濟等等,但絕不能去當他人生命的帶領人。或者你專心當牧師,就不要在講道的時候大談政治,就如遠志明弟兄作的就非常好;或者你要從事政治,你就不要講道、做教會帶領人。
那些有呼召從事政治的弟兄,最應該在教會中順服牧師的教導,老老實實承認自己靈命的匱乏,老老實實更新自己的生命。這些弟兄可以做教會的同工,可以為教會制度的民主化出謀劃策,但決不能再成為屬靈的教導者、不能成為家庭教會的帶領人。
只要我們立下這樣的規矩,我們才可能避免政治與宗教的糾纏不清、才有可能避免信仰利用政治的信仰腐敗和政治利用信仰的虛假信仰,才有可能避免從事政治的弟兄生命匱乏、誤導其他弟兄。這樣立下的規矩,可以為教會的長遠發展和中國民主事業的發展奠定好的根基,有了這個規矩,可以避免西方近千年走過的政教合一的彎路。也許有些損失,但為了大局,從政者基督徒不宜講道和帶領教會。
3.教會內部真正實行民主自由的教會治理制度
美國的政體與國體以及州自治原則,很早脫胎於新教的教會傳統。國內家庭教會的治理雖然剛剛走向正規,但一定要遵循民主、自治和平等原則。為一個信仰自由、人人享有各項權利的社會的到來,最先要作的事情就是教會治理上的民主。
國內有些教會完全是獨裁制、有些教會一盤散沙,有的治理非常不透明,神秘封閉。儘管牧師、傳道人的按立,需要根據神的呼召來決定,不通過民主選舉的程序來進行。但教會內部一般性宗教事務的治理,應該採用民主管理的體系。我去過一些地方,他們都採用改革宗長老制的管理體系,由傳道人、長老、執事共同構成教會的管理層。長老、執事民主選舉,這樣就可以讓基督徒浸潤在自治、平等、民主、自由的環境和文化中.類似清教徒一樣,由教會內演練成為習慣後,最終影響到教會外的人心與制度。
4.積極從事建設性的社會公益事業,幫助政府解決眾多社會問題,擴大教會影響力.
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是以善勝惡,不是以惡勝惡,我們是更新人、成全人,我們決不會去破壞、去顛覆。我們希望所有中國人都悔改、找到自己人生的意義和宇宙的大道;如果大家都悔改了,變成了新人,中國人全體都在新天新地中,那是全體中國人何樂而不為的事情啊。所以,我建議各地教會要多多從事社會公益事業——建打工子弟學校、扶持弱勢、慈善演出、支持地方文化教育事業、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等等。從事公益事業、社區建設、經濟建設、參政議政、維權等等活動,都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從事的政治。我們是造在山上的城,我們要顯露出來。我們要發揮光和鹽最大的屬性——迅速的影響力。我們要給社會中的中堅階層傳福音、要在各個領域彰顯出上帝的榮耀出來。我們要從台下走到台上、末流進入主流、邊緣走向中心,也許,這就是上帝在這個時代給我們中國基督徒的特殊呼召。
以上系列二的分析,權作為各位的參考,望指正,以利不斷的修正。感謝讚美主、哈利路亞。
曼德 7月8日凌晨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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